【阅读】丁元英的“天道”

《天道》,08年的神剧,豆瓣评分高达9.2,改编自小说《遥远的救世主》。

剧中除了少量细节处的调整,基本原汁原味地反应了小说中的故事和思想。

这部剧评价很高,但是也很有争议,很多人觉得这部剧道出了一些深刻的认识,揭示了成功的秘诀。

也有人觉得,这部剧完全就是故弄玄虚,剧中所说的天道,不过是作者的一厢情愿。

从剧情来看,不难想象为何会有上面说的负面评价,因为这部剧的剧情确实有些“玄”。

主角丁元英,是一个洞察世界运行规律与人心的人,他为了满足精神伴侣芮小丹的愿望,要在全国出名的贫困村——草庙村——造一个神话,全剧就围绕这个"造神"的过程展开。

在丁元英的神话中,以草庙村为生产基地,以三个音乐发烧友和一个饭店老板为主要班底,构建了音响公司——格律诗音响公司。

丁元英通过一系列的运作,使这个草台班底在一场官司中,击败国内顶尖的HiFi音响生产厂家乐圣公司,让格律诗借助乐圣的资源,一举成为国内顶尖音响厂家。

仅仅听这个描述,确实很玄幻,很像是网络小说中那种无脑爽的无聊剧情。

但是仔细分析,你会发现,并不是那么简单,丁元英堪比三国中诸葛一般近妖的多智,并非完全主角光环的意淫,从中可以找到很多分析事务、制定决策的方法论。

因此,就在本文中试着分析一下,丁元英的那些先见之明,有多少含金量,又有多少是作者的YY。

1

这场扶贫大戏的开场,是芮小丹向丁元英许愿,他希望丁元英在草庙村——这个最贫困落后的地方造一个神话。

答应芮小丹后,丁元英做的第一步是调研,他让发烧友中的冯世杰(出身草庙村)带他详细地参观了解草庙村,包括农户们的生存情况,他们拥有的资源和技能,他们的思维方式,以判定草庙村拥有的开发潜力。

发现部分村民拥有生产音箱、机柜的技能,以及村民的院落特征之后,丁元英又花了大量精力研究国内的音响市场,他从三个发烧友那里、从网上搜集了大量资料,经过详细论证分析,于是,一个撼动中国音响市场的计划就这样产生了。

丁元英拥有的资源包括,一个国家级贫困村,三个想要出人头地的音乐发烧友,一个可以出资的饭店老板,以及他本身的高端关系网(这点非常重要)。

他的计划充满了血腥味,要从国内第一的HIFI音响生产厂家——乐圣——身上撕下一个口子,吞下原本属于乐圣的市场,为格律诗杀出一个天地。

2

这里第一个问题就来了,济贫就一定要杀富吗?有没有可能以平和的方式崛起,一起把蛋糕做大?

关于这个问题,丁元英最初就有论断,所谓扶贫,就是强力的杀富济贫,市场就那么大。

关键在于“市场就那么大”的论断,如果这个前提是正确的,那确实只有干掉当前市场占有者,才能获得生存空间。

在故事中,格律诗音响的客户定位为高端玩家,前面几个月确实没有卖出一套,这说明“市场就那么大”的论断有些道理。

但是这里也有疑问,前期格律诗的机柜就卖得还可以,至少当时的业绩已经让冯晓明和刘冰(三个发烧友之二,另一个为冯世杰)乐得合不拢嘴,继续这样缓慢而和平地发展下去,未尝不是一条可选的道路。

但是丁元英显然没有选择这条平坦安稳的道路,而是选择和乐圣血淋淋地拔刀相见,为什么?

为了显示他的高明?还是他这种高人不屑于温和漫长毫无戏剧化的方式?

这点,留到后面讨论。

3

最初的公司成立会上,丁元英找隔壁村的老师做会议记录。这是因为他预料了与乐圣的短兵相接,会议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丁元英和芮小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这是因为他知道只要他牵涉其中,根据文化属性,别人就会认为他“一碗水端不平”,会产生救主思维(把他当成救世主),也就无法发动主动性。

但是丁元英同样没有放任三个发烧友控制公司,他让芮小丹的好友欧阳雪(饭店老板)出绝大部分资金,对格律诗进行控股,这是因为他预见到,三个发烧友无法理解他的战略,迟早会在执行层面发生冲突,所以必须由一个可控的人进行控股,欧阳雪是最佳人选。

在与农户的关系中,丁元英的规划是,农户是个体工商户,与公司没有隶属关系,只有合作关系,农户之间每一个工序都是合作关系,互相通过合同采购,这出于两点考虑,让每个环节的农户互相独立,是为了让他们对自己产品的质量负责,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就卖不出去,以市场规律教化他们。

让公司与农户独立,是料到了与乐圣公司必有一战,乐圣公司必然会以农户工作环境恶劣为理由进行攻击,但是如果农户是独立的,格律诗也就不需要为此负责。

丁元英从最开始就料到了最后。

4

丁元英给格律诗规划的配置,除了一个位于“音乐街”的店面外,还有一个可以存放一个500套音响的大仓库。

这对于正常周转的音响公司是完全不必要的,丁元英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料定了格律诗最初的音响一套都卖不出去,所以需要一个大的仓库存放这些音响。

作出这个判断,是因为他最初给格律诗音响的定价是一万二一套,这在当时的国内算是非常高的价格,能够承受这个价格的优质客源有,只是不在寂寂无名的格律诗手里,这也是丁元英要从乐圣身上撕开的口子。

丁元英让冯晓明与乐圣谈判,每个月购买100套乐圣套件(格律诗只生产音箱,其他套件都从乐圣和另外的公司购买),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量,乐圣代理向总部请示,乐圣总裁林雨峰判定格律诗的音响一台也卖不出去(与丁元英判定一致),于是提出一次销售1000套的策略,而非每月100套,他断定如果按照后者,格律诗只在第一个月会进行采购,后面就不会再有需求。

丁元英是否预测到了林雨峰的决策?至少以剧中的逻辑是预测到了的,可能是出于对林雨峰性格的判断,对乐圣风格的判断。

所以他才选定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量——每个月100套,让乐圣上钩,乐圣本以为自己的一次1000套测量占了大便宜,却是丁元英在请君入瓮。

5

丁元英让格律诗音响参加欧姆专业机构的测评,以获取一定名气,这招确实一定程度上奏效,但是效果非常有限。

这个“昏招”也让林雨峰进一步轻敌,这是林雨峰的内心os是,用这种过时的招数,足见背后的人不怎么高明。

图穷匕见在这一年的音响展,丁元英在音响展的前一天召集格律诗所有股东(欧阳雪和三个发烧友),定下第二天进行降价的决策,降价55%,让格律诗对乐圣形成无法比拟的价格优势,这是赤裸裸地挑衅。

冯晓明对此强烈反对,为此,丁元英以欧阳雪的控股权要求强制执行,之前让欧阳雪控股,就是预料到了这一天。

因为无法比拟的性价比,格律诗的500套音响(两套乐圣套件组一套格律诗音响)一售而空,同时也让市场对于原来乐圣的定价产生质疑,乐圣名声一落千丈。

为此,乐圣不得不应战,将格律诗告上法庭,要求格律诗赔偿600万,战争正式打响。

6

战争开启的第一天,格律诗内部首先沦陷,三个发烧友认为格律诗没有任何胜算,他们主要由两个依据。

首先,他们出不起律师费,按照法律规定,律师费是诉讼赔偿费的15%,也就是90万,格律诗成立之初的全部资产只有100万,这确实是格律诗玩命也出不起的价格。

其次,他们认为确实是自己降价过低,产生了不正当竞争,自己理亏在先,且面对乐圣这样的巨头,自己又怎么有胜算。。

因为在丁元英降价宣布之时,三个发烧友已经与丁元英离心离德,此时他们当然也不会再去请教丁元英的看法,于是在向乐圣求和失败之后,三个发烧友决定退股。

气愤、震惊的欧阳雪同意了三人的退股。

而这一切,是丁元英早就预料到的,他在最初定下测量之时,就有“让几个发烧友攀着井研看上一眼”的论断。

想要抢乐圣市场,就必然伴随冲突,弱势文化主导的发烧友面对冲突本能地觉得自己赢不了,而他们身上又缺少起码的担当和契约精神,所以,大概率会出局。

7

发烧友退股之后,丁元英给欧阳雪的策略很简单——应战。

发烧友担心的两个问题,也是欧阳雪担心的两个问题,被丁元英轻描淡写地一一化解。

律师费昂贵请不起,可以不请专业律师,因为案件的法律事实清晰,只需要基本的法律素质即可,可以让芮小丹的好友肖亚文承担这个角色,肖亚文是芮小丹在政法大学的同学,是一个有眼光却一直缺乏机遇的年轻人,她确实有这个能力。

至于发烧友和欧阳雪都担心的面对乐圣这样的大公司怎么可能赢,丁元英则完全不会受弱者思维的影响,他知道法律只认事实、证据,不看门第高低。

发烧友眼中致命的两个命门,丁元英轻松化解。

丁元英是否早就预料到了乐圣会出杀招?应该是预料到了,而他们的杀招无非是格律诗承担不起的律师费,与不正当竞争的“事实”。

丁元英是否早就想好了肖亚文的这招妙手?有这个可能,肖亚文以前是丁元英的投资助手,她的能力、野心丁元英清清楚楚,或许,这也是他主动给肖亚文这个帮过自己很多次的老下属主动创造的机会?

不能想,不敢想。

8

乐圣第一次上套(1000套套件),可以认为是乐圣的轻敌,以及林雨峰的性格使然。

然而关乎乐圣生死的第二战,乐圣为什么又理所当然地上了套?

或许,是因为丁元英给的迷雾太多了——丁元英的学院派出身,他正统而主流的关系网,这让乐圣无法想象到丁元英扶贫的“野路子”,或许,丁元英之前的两次主动示弱,也是一个循序渐进地麻痹乐圣的步骤,让乐圣以为格律诗是一个莽撞没头脑的企业。

所以,即便是生死之战,乐圣也没有对他们的对手做详细彻底的调查,更多的是来自于一些标签与刻板印象的推测(对刻板印象的反向运用)。

总体上,说得过去。

如果想要做出这种神鬼莫测的布局,需要的是对人性中傲慢与自负的深刻洞察,丁元英做到了。

9

法庭审判中,乐圣败诉,没有任何悬念。

当一切看似尘埃落定之时,丁元英步下了最后一招“杀棋”,这里就要先提一下三个发烧友的结局。

叶晓明是个聪明人,他认识到了自己的段位差得太远,知道自己的出局完全是自己的局限导致,他接受了当下的一切,虽然必然带着无法摆脱的愤怒与不甘,南柯一梦,叶晓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生活,也算是获得清醒。

帮助草庙村最初是冯世杰的提议,冯世杰也是三人中唯一自始至终保有一些良知的人,作为和草庙村的纽带,冯世杰还是被重新吸收入局,虽然远不比叶晓明精明,但他的善良让他最终跨越阶层,成为这场大戏的受益者之一。

刘冰自始至终就展现着人性中最低劣的一面,爱慕虚荣,贪图小利,出尔反尔。出局之后,脑补出自己的出局是丁元英的“阴谋”,对此耿耿于怀,但是他却得到了丁元英的“额外照顾”。

丁元英交给刘冰一包资料,声称是格律诗的内幕文件,如果乐圣再次上诉,这是可以让乐圣获胜的关键。

这样做,是为了给刘冰一面“免死金牌”,不至于被肖亚文清算,紧接着,丁元英叮嘱欧阳雪,如果刘冰之后工作本分,没出什么幺蛾子,可以把给他一些股份,留他一些脸面。

选择权就到了刘冰这里,他如果安安分分地在格律诗打工,确实可以获得一个好前程,但那,刘冰也就不是他刘冰了。

他利用“内幕文件”,先后向乐圣和欧阳雪要价,被欧阳雪拒绝后,愤而决定公布文件,却发现所谓的内幕文件却是一堆白纸,里外不是人的刘冰,最终从格律诗与乐圣举办宴会的九楼跳了下去。

丁元英为什么要给刘冰布这个杀局?因为他的存在,可能影响格律诗的未来,一个知晓格律诗由来却又心怀愤恨的人,终究是隐患?

又或者,只是单纯地考验人性的游戏?

10

乐圣为了求生,不得不放弃音箱与机柜的生产线,并与格律诗合作,达到“双赢”,格律诗借助乐圣的销售体系,以及这一细节事件中积累的名气,一举成为国内顶尖音响品牌。

三个发烧友趴着井研看了一眼,却因为自己的见识、担当不足自己选择出局,欧阳雪和肖亚文因为自己的担当、胆识,与对丁元英的无条件信任,成功跨越阶层。

王庙村的村民通过劳动,摆脱了贫困的帽子。

最痛苦的,只有“杀富济贫”中的那个“富”——林雨峰和乐圣。

于是林雨峰想到了一个报复方式——买凶杀人,这对于黑白两道通吃的他易如反掌,然而正如丁元英预料到的,林雨峰不会这样做。

林雨峰有他要守护的东西——乐圣的未来与自己的好名声。

丁元英依然料对了。

11

纵观全剧,这一场惊天大戏落幕之后,你会发现,各人的结局竟然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有点老套的宿命论暗合。

愿意为扶贫承担风险的欧阳雪拥有格律诗20%的股份。

聪明善良、帮助过丁元英多次的肖雅文成为格律诗的掌门。

发心善良,保持良知的冯世杰成为格律诗的小股东。

聪明过头、没有担当的冯晓明被打回原形。

存心不正的刘冰为之丧命。

那么设计这个局的丁元英呢?

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丁元英这一手玩得太过火了,他钻法律在不正当竞争领域尚存在空白的空子,让一个可以与国外企业一战的优秀民族企业大量失血,而且给了这个社会一个不好的示范,一种利于最底层人民非人环境下的劳动进行压低成本竞争的模式。

虽然扶贫这面大旗打得伟光正,然而这些社会影响太恶劣了。

丁元英当然也早就看到了这一点,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这是因为这些看似轰轰烈烈的搏杀与阴谋诡计,为的是引起这个社会对于文化属性、对于获救方法的思考,为的是从更加底层——知识文化层面——改做这个社会。

这才是丁元英送给芮小丹的神话,这种不恤声明改造社会的壮举,这是何等的魄力,何等的格局。

这里就要回应一些开篇的第一个问题,为何丁元英没有选那条踏踏实实和平崛起的路,而是一定要走这条血雨腥风刺刀见红的路?

就是因为他的神话不在于创造一个公司,带起一堆富人,而是通过对于市场的血腥洗礼,引起全社会的反思和调整,即便是要落得一身骂名也无所畏惧。

这才是真正的神话。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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