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胡家来说,虽然胡为未满十八岁,虽然其父胡金贵也不太把他当成回事儿,甚至不待见他,但毕竟涉及到胡为的个人利益,更有一些具体的细节,需要他自己决断做出选择。
首先是“安置房”的分配方案。
胡为他们家原来是自己修建的一栋四间的大瓦房,父母住一间,兄弟两各住一间,猪住一间,合计有一百多个平方,还带一个小院。
按照当时“人均不少于八个平方”的“安置政策”,他们家不属于贫困补贴范围,只有按平方折抵分房,多补少赔。
于是他们家理论上就有三个选择方案:
方案一是,只要一套当时最大户型一百平米左右的“一套三”,不仅不用向国家缴纳超平方房款,而且可以拿到一笔平方差额的赔偿款(当然农房的平方单价很低,赔偿款总额最多也就几千块钱)。
方案二是,申请两套户型中等六十平米左右的“一套二”,但需要补交少量的房款。
方案三是,争取三套户型最小四十平米左右的“一套一”,则需要补交较多的房款。
母亲何素芬偏向于第三种方案,因为她藏着一点不已被人发现的“私心”!
表面上看,父母一套,兄弟两各一套,十分公平合理;实际上,当妈的是想,在老两口都百年之后,多留套房子给不争气的幺儿!!
“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更何况这个幺儿这么让人不省心,当妈的也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
父亲胡金贵偏向于第一种方案,因为当初为给胡为打官司,已经耗尽了家中的积蓄,而这短短的两年时间,根本没来得及存到多少钱!
即便两个儿子将来都会结婚成家,需要住房,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最要紧的是,多几个钱傍身,谁知道离开了土地,会有什么变化和意外,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得留个后手、有所准备!!
“儿孙自有儿孙福”,更何况有个“败家子”的幺儿,给他留什么都是白搭!!!
哥哥胡建国偏向于第二种方案,因为在他那重情重义公正无私的心里,这是两全其美最为完善的长远打算!
近期来看,两套房子,住一套,租一套,可以带来收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远期来看,两兄弟结婚都有房子,父母喜欢跟谁住就跟谁住(主观上,当哥的更愿意赡养二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