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方新正在摇椅上小憩。突然,门被狠狠撞开,一个人影飞奔进来。方新起身,看见个乞丐模样的小子,他朝方新比了个噤声的手势,便躲到了屋角的书架后。
这时,门外进来一贵公子,乌发高束,一身青色衫子,白色的腰带上坠着一条金色长穗绦,上系一碧玉,润泽通明。那公子约莫二十岁的样子,鼻梁秀挺,皮肤白皙,只是一对柳叶眉略显秀气。身后紧随几个小厮,怯怯地拉着他衣袖,“少东家,我们走吧。聿日斋的地盘不可乱来。”
下人的劝阻对那公子显然没用。“赵小六,我知道你在里面,快给我出来。”他一开口,方新才知是女子。此时她双脚不住地跺地,一副气急了的样子,更显妙龄女子的娇横。
方新顿感有趣,他用手指指乞丐的藏身之处,冲女子挑了挑眉毛,又重新躺回摇椅上。
女子几步就冲到书架后把小乞丐揪了出来,“看这回你还躲哪儿去!”
那小乞丐满脸嫌恶甩开女子的手,看着她一字一顿地说,“大小姐,求你别再缠着我了。都说了我不喜欢你。不喜欢你。”故事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方新嘴边的笑意更深了。
女子略有尴尬,但并不退让,“你喜欢我的,只是你忘了。而且,如果你不喜欢我那日为什么,为什么要……”
小乞丐一脸不耐烦,打断了她,“都说了那天是我们几个穷小子打赌,你不要这么当真好不好。”
方新看女子咬着嘴唇,强忍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终于淡淡地说了句,“这里毕竟是聿日斋,诸位如果不是来寻书还是请回吧。”他将目光转向那女子,“金小姐,金东家若知道你有兴趣来我这小书屋,应该会很高兴吧。”
显然没想到对方认得自己,女子撅了撅嘴巴,虽心有不甘,但还是离开了,几个小厮匆忙跟上。方新看了眼站在原地的赵小六,“还不走,是想留在这儿当伙计吗?”
从此,聿日斋多了个叫小六的伙计。
“那几日大家觉得无趣,一时兴起便打赌,指着街上一富家少爷说,谁敢去亲他一下那日的收成就全归他,我就去咯。谁知道少爷变成了小姐,还整天缠着说要嫁给我。那金小姐也是有趣得很,非说前世我和她有约,讲得有板有眼。可是我根本都没见过她。这小姐怕是闺房思春,入梦太深,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了。”
那金小姐单名一个影字,父亲是震山镖局东家。金东家现已中年,膝下只得一女,偏偏这女儿不爱女红诗书,就爱舞枪弄棒,金东家便教她些功夫,当个男孩来养。
自方新留下小六当伙计,金影就成了聿日斋的常客。有时候小六无聊,就给她表演口技、戏法什么的,她笑得灿烂,眼睛弯弯地像月牙儿;更多时候小六不想理她,她就满屋子堵着小六,给他讲笑话、扮鬼脸,小六没有反应她也不甚介意。偶尔小六不在,她就和方新闲聊几句。
“你相信人有轮回吗?”她认真看着方新。
方新轻笑,“我只活在当下。此时此刻。”
“我真的记得我的前世。我和小六本该相守一生的,却因战乱分离。最初,脑海里只有模糊的画面,自从遇见他后,渐渐地,那些场景开始在梦里出现,越来越清晰,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我知道那是真的。这一世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他,可他怎么就背弃诺言忘了一切。”她瞧方新沉默,“你也和他们一样,觉得我有癔症?”
“会累吗?”方新看着她,眼神锐利,“只有你一个人记得。纵是整日绕着他转也是徒然无功。”
“累啊。”她脸上掠过一丝落寞,但很快被笑容代替,“不过我觉得既然是命中注定,就算他忘了,也会重新爱上我。你看,上次……”金影掰着指头,认真数着小六对她动心的例证,方新别过了头。
过了半月,金影又踏进了聿日斋。这次她换了女子装束,身量修长,不同于一般姑娘家的青春活泼,周身透着一股子英气。她给小六带了一双新鞋。
其实她每次来都会给小六准备礼物,吃穿用玩皆有,小六心里最初还颇感过意不去,后来便习以为常。与旁人谈起时说,“被一个有钱人家小姐喜欢的感觉还是蛮不错。”这些话多多少少传进了金影的耳朵里,但她对小六仍是不改当初。
这日金影离开聿日斋时,方新递给她一本书,“此书名曰‘前生’,若将血滴于其上,把书燃尽,前尘往事皆可忘却。”
那日后,一切照旧。金影仍是聿日斋的常客,依旧会给小六带礼物,缠着他逗他开心,小六对她仍是时而搭理时而无视,依旧收着她的礼物。
突然有一日,金影挑完书与方新寒暄几句便离开了,那是她在书斋第一次没有和小六讲话。接着一连数次,她要么专程来找方新,要么来选书顺手给方新拎一盒吃食,对小六像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小六故意去引逗她,她也只是礼貌地避让。
那一天刚下过雨,清爽的空气减退了炎炎夏日带给人的心烦。金影来到聿日斋,闲聊间似不经意问了一句,“记得店里有一伙计,近些日子怎么不见了?”
方新端起杯喝了一口茶,宽大的袖子挡住了他的脸,“书斋不大,生意也清淡,我就把他打发了。”
“如此也好。只是剩你一人越发无聊。”金影眼里笑意盈盈。
“时有客人来坐,倒也不无趣。”
金影离开后,方新看着桌上她方才用过的茶杯,似自言自语一般,“她终究是舍不得忘记啊。不过这么久,假装不在意,也真是难为她了。”他没告诉她,《前生》,不仅能让人忘却前尘中人,也会一并忘记赠书之人。
小六离开了,如此她会彻底忘记吗?还是她会又在某处遇着他,重新陷入万劫不复?《前生》在她手中,但真到她要用的那一日,也已经不必要了吧,想忘自然能忘。
方新摇了摇头,思虑伤身,还是喝酒来得痛快。他锁了书斋的门,朝雅士居走去,似乎已经看到了张大嫂边数落张大哥又要去喝酒边为他系好外衫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