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

作者: [哥] 加西亚·马尔克斯

出版社: 敦煌文艺出版社

译者: 纪明荟

出版年: 2000

页数: 342

定价: 16.8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大师名作系列

ISBN: 9787805874739



《霍乱时期的爱情》摈弃了《百年孤独》时期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这部小说里,“一切都是严肃的,有分寸”。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 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


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百年孤独》问世。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85年出版《霍乱时期的爱情》。


SUE:

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

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其实心情挺悲伤的。因为马尔克斯写出了婚姻和爱情的本质

这本书可以算是爱情百科全书:暗恋忘年恋知已恋露水恋婚外恋婚姻恋以及身心分离之柏拉图式恋等各种类型。就像马尔克斯在解读自己的的作品时说:“这是一篇贯穿人物漫长一生的情史,是一生中不同年龄对爱情的思考,而不是像某些地方人们所指的那种老人的爱情。”

我想之所以这本书如此畅销而且被很多读者所爱,是因为它写出了人类在婚姻、爱、性里面的困惑以及荒诞不可解,但没有答案的真实情况。同时,揭示了人性的复杂矛盾、脆弱、美好、可怜、可悲、可恨、恐惧等等,让人思考。

写法颇诙谐不乏古怪离奇,读起来也饶有趣味,幽默十足。例如那只会喊“他妈的自由党万岁”的鹦鹉,乌尔比诺医生是死于为了抓一只鹦鹉;莱昂十二叔叔每当他唱到最高一个音符,假牙总是随着最后吐出一口气飞出去,沉入水中,乃至于他不得不配很多副假牙作为备用;用硕大的乳房在河滩上给幼畜喂奶、像悲伤的女人一样哭泣的海牛;男人们对性功能衰退的恐惧等等。

【婚姻: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

张爱玲写道每一段爱情都是千疮百孔的。

我想每一段婚姻都是历尽艰难的。

当81岁的乌尔比诺医生死于非命,为了抓住一只鹦鹉而不慎摔倒在地,一命快呜呼。但在其奄奄一息时,他还在坚持与死神这致命一击做着最后一分钟抗争,好让72岁的妻子费尔明娜•达萨赶来。他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道:“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看到这里,我不禁为他们的爱而感动。但,这仅仅是故事的开头。婚姻里的爱是如此之艰难。这是作者想要表述的。

关于婚姻,作者借乌尔比诺医生的想法阐述:婚姻是一项荒谬的、只能靠上帝无限的仁慈才得以存在的发明。两个几乎完全互不了解的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不同,甚至性别都不相同,却突然间不得不承诺生活在一起,睡在同一张床上,分享彼此也许注定有所分歧的命运,这一切本身就是完全违背科学的。他说:“婚姻的问题在于,它终结了每晚做爱之后,却在第二天早餐前又必须重新建立起来。”他还说:“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

而对于费尔明娜•达萨,她用一种更为简单的方式为世俗生活下定义:“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位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作者在他们夫妻俩初夜时,写出了长子理论“它就像人的长子,你工作一辈子都是为了它,为它牺牲了一切,可到头来,它还是只做它想做的事。”极其形象中肯的道出人的欲望本能。

而我不得不佩服作者观察婚姻生活入微,写出如此精彩的活灵活现一段话:婚后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在惩罚着她,那就是一日三餐的永久刑罚。因为它们不仅仅必须按时,而且必须完美无瑕,必须符合乌尔比诺医生的喜好, 但同时却又不能去问他。而如果她真的问了——依照那无数条仪式性的家庭礼节中的一条——他就会看着报纸,连眼皮也不抬地回答说:“随便什么都行。”他说的是真心话,而且和颜悦色,自认为没有哪个丈夫比他更好商量了,可到了吃饭的时候,“随便什么”就不行了,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不能有半点瑕疵:肉不能有肉味儿,鱼不能有鱼味儿,猪肉不能吃出疥疮似的腥味,鸡肉不能吃出鸡毛的味道。即便不是吃芦笋的季节,也得不惜代价地为他找来,为的是让他能在自己尿液的芬芳气息中怡然自得。她不怨他,只怨生活。但他是生活中难以安抚的主角。只要稍有怀疑,他就会把桌子上的盘子一推,说:“这顿饭没有用爱来做。”在这方面,他的灵感真是鬼使神差。

几十年的婚姻生活,说风平浪静,那是不可能的。

在乌尔比诺医生58岁时,他被本能折磨得神智混乱的可怜男人,完全沉浸在愉悦的抚摸林奇小姐中,已不再是加勒比沿岸最优秀的医生。

林奇小姐说道:“我原以为这是伦理道德所不允许的。”

“伦理道德,”他说,“它把我们医生都想象成了木头。”

乌尔比诺医生的出轨居然是被费尔明娜•达萨这独有的“恶习”(喜欢闻家人和自己脱下来的衣服,从气味上判断该不该送去清洗)给闻出来了,看似挺搞笑的,但生活何其不是如此荒诞可笑。而乌尔比诺医生出轨时狼狈的做爱镜头与他在公众面前树立的高贵形象产生极大的反差。

结婚三十几年,嫉妒从不认识他的家门。费尔明娜•达萨终于在一天下午,违背自己的习惯与意愿,走进丈夫的书房,仿佛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女人在做一件她永远也不会去做的事情,偷看并试图解破丈夫的出诊记录。她被一股无法控制的劲风所驱使,一种教人心碎的折磨。她从未想过自己竟会为某种与爱情完全相悖的东西备受煎熬

乌尔比诺医生从没有想过,一个像费尔明娜•达萨这样高傲、这样自尊、这样倔强的女人,面对丈夫已被证实的不忠,会做出怎样的反应。她刹那间苍老了,瞬间出现了皱纹、枯萎的双唇、灰白的头发。她的灵魂也煎熬着。

但老公竟没有像她提心吊胆地所期待的那样,做出个男人的样子,抵死否认,为自己所受的诽谤大发雷霆,而是把一切真想都告诉她。“一样是贱货!”她说,“原来是黑女人的气味!”泪如泉涌,灼烧着她的生命。

他求助于费尔明娜•达萨,这个世界上最爱他,也是他最爱的人,在她这里,他刚刚让自己的良心得到平静。

在进行了一场历时三天、精疲力竭的谈话,他们两人约定,她一人到表姐的庄园住一段时间。两年后,乌尔比诺医生接她回来。他认为她气已消了。费尔明娜•达萨迈着她那母鹿般优美的步伐,昂着头,目光熠熠,心中充满对命运的感激,为能回家感到无限轻松。但是事情并非像乌尔比诺医生想象的那般容易,她虽是高高兴兴的跟他回去了,但同时也下定决心,【要在余生默默地向他讨还自己所受的痛苦折磨。】

随着时间的推移,费尔明娜•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两人殊途同归地得出了明智的结论,那就是:换一种方式,他们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换另一种方式,他们也无法继续相爱----【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

当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说了一句话,就让她体会到他那令人难以忍受的智慧的全部份量:"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从守寡最初的寂寞时光开始,她便明白,这句话隐藏的并不是她当初所认为的卑劣威胁,而是一块为两人带来过无数幸福时光的月亮宝石。

在丈夫离世后,费尔明娜•达萨回忆起他们夫妻俩的一生,她想到更多的是挫折,而非满足,他们之间曾有太多的误解,太多无谓的争执,以及太多没有释然的怨恨。然而,她叹息:"经历了那么多的吵闹与厌烦,这许多年竟还能感到幸福,见鬼,我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爱情。"

【半个世纪的爱情 ----- 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

到底什么才能算得上是忠贞不渝的爱情?如果是书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半个世纪时间来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我觉得我既不感动也不认可。因为在这半个世纪里他经历了多达600几个情人,其中间接害死两位情人,令一女仆怀孕却用金钱强迫另一男子成为顶罪羊。也许他这样行径可以被不少青年效仿,一味深深感动于自己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坚守”即使在最后面对费尔明娜时,可以厚无颜耻的,声音中没有一丝颤抖说出:“那是因为我为你保留了(半个世纪)的童贞,并这半个世纪只为她写作”的谎言。

而费尔明娜•达萨究竟爱不爱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我通过书里写的文字段落认为她并不爱他。不然,年轻时,她就会嫁给他。作者写道:"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身体的意愿行事。当一个女人决定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时,便没有她跃不过去的围墙,没有她推不倒的堡垒,也没有她抛不下的道德顾虑,事实上,根本就没能管得住她的上帝。"

也许会有部分读者对于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性生活放荡不羁所不齿,但作者里面有提到“费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表现得就像是费尔明娜 达萨彻头彻尾的丈夫:肉体上的不忠,心灵上却死心塌地;不停地努力摆脱自己所受奴役,却又从不让自己的背叛给她带去痛苦。”这也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人的本性就是如此,人的困惑也在此,谁也摆脱不了。

在两人感情最好的时期,费洛伦蒂诺•阿里萨曾问自己,究竟哪一种状态是爱情,是床上的颠鸾倒凤,还是星期日下午的平静。萨拉•诺列加用一个简单的结论让他平静下来,那就是:凡赤身裸体干的事都是爱。她说:“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

而我认为人类最美好的爱情是心灵与肉体相结合的,这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这是不是作者马尔克斯想说明的,那我就不可而知了。或许,在作者看来,根本不存在这种最美好的爱情。

相对来说,我还是更喜欢《百年孤独》

这本书虽然写出大多数人的婚姻、爱情实质,人性的困惑弱处,但我还是不大喜欢这样的写法。

猎犬狐:

人物篇

    小说是一种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人物是小说的核心,情节是小说的骨架,环境是小说的背景。小说的主要手段就是塑造人物形象。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马尔克斯无疑是个中高手。小说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风度翩翩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爱憎分明的费尔明娜·达萨,为爱而生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勇敢智慧的特兰西多·阿里萨……下面我对几个主要的人物形象进行了简单的剖析。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爱情的主题更易引起女性的共鸣,参与本次讨论的清一色全是女生。我问了大家一个问题:“从女性角度来看,大家觉得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怎么样?”得到的回答出奇的一致:“高富帅”、“风度翩翩”、“对妻子很好”……概括一下就三个字——好男人。具体怎么个好法呢?让我们回到文本,先来看看小说中对医生的描写: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二十八岁时,是最受人青睐的单身汉。他曾去巴黎进修药科和外科,待了很长时间才回来。刚一踏回这片土地,他就充分证明了自己没有在外虚度每一寸光阴。他比走的时候更加仪表堂堂,文质彬彬。同辈之中,没有一个人像他一样在学问上一丝不苟,知识渊博,同时,也没有一个人时髦舞跳得比他好,或是即兴钢琴弹的比他棒。”

    同为男人,又是情敌的阿里萨在他面前也只能感到无尽的自卑,不得不承认“他用词精准流畅,身上散发出隐隐的樟脑味,魅力独特,风度翩翩,谈吐高雅,就连最为轻浮的言辞,只因从他口中说出,也变得精妙无穷。”那是一种让他“无法忍受的出众”。

    只这两段描写,就可以看出作者几乎把一个男性应有的全部美德都集中在了医生身上:出身名门,血统高贵,长相英俊,并且有文化有内涵有品位有爱心,一个天之骄子。他自欧洲归来,带着先进的医术和思想——他是阿德里安·普鲁斯特(注:《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的父亲)的学生,学问上一丝不苟、知识渊博;热爱诗歌和文学,“为了不和现实脱节,他从巴黎定了一份《费加罗报》,为了不和诗歌脱节,他还订了一份《两世界杂志》。此外,他还和自己在法国的书商约定好,把读者最多的和他最喜欢的那些作家的作品寄给他”,他会见过维克多·雨果,邂逅过奥斯卡·王尔德;喜爱音乐,热心公益……他简直就是拉美地区的时代先锋。

    看似完美无缺,然而,他“理性、秩序、稳定,自始至终都被家庭观念和社会地位禁锢”。当妻子和母亲之间发生矛盾隔阂的时候,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有勇敢的站出来,他在母亲的淫威面前吓得浑身瘫软:

    “是他,费尔明娜·达萨把这个套住她的死亡全套全部归咎于他,而非那几个愚蠢的小姑子和那个半疯的婆婆。但已经太晚了,她到此时才怀疑,在职业权威和世俗迷人的外表下,她嫁的这个男人其实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懦夫:一个靠姓氏带来的社会地位而耀武扬威的可怜虫。”

    他甚至不敢正视自己的欲望。即便是和芭芭拉·林奇小姐偷情,他也把时间掐的非常精准——“刚好是一次常规治疗中静脉注射的时间”。他“一旦上钩就无法松开肉欲的诱惑,几乎每天都去纠缠。由于种种现实原因,他要维持和林奇小姐的这种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可他太软弱,无法及时自拔,以致不得不继续走下去。这是他的弱点。”当他的不忠被妻子窥破之时,他即与林奇小姐断了联系,最后让车夫转交给林奇小姐的绿宝石发卡也被包装得像一份应急药物。最让妻子失望的是,他是如此的软弱,以致于“他竟没有像她提心吊胆的所期待的那样,做出个男人的样子,抵死否认,为自己所受的诽谤大发雷霆,咒骂这个婊子养的社会肆无忌惮的践踏别人的名誉,即使面对自己不忠的毁灭性证据,仍能临危不乱。”

    光鲜的外表,理性的思考都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懦弱,一个被家庭观念和社会地位禁锢了一生的可怜虫。

费尔明娜·达萨

    费尔明娜·达萨是当之无愧的女主角。作为贵族千金费尔明娜·桑切斯和盗马贼出身的洛伦索·达萨的女儿,传统和反叛,理性和浪漫的特质在她的身上交织。所以她年轻的时候才会被阿里萨吸引,却又在关键的时刻选择了与乌尔比诺医生结婚,才会在丈夫去世后不顾年龄与世俗登上了那艘爱情之船。她是全书最矛盾人物,也是最精彩的人物。

    少女时期的费尔明娜就已表现出了果敢反叛的性格——她被阿里萨热情洋溢的文字和诗人气质打动,背着父亲与他通信,在她用想象构建的爱情乐园里。然而当她拨开幻想的迷雾,站在阿里萨的面前时,没有感到爱情的震撼,而是坠入了失望的深渊——她爱着的是她用想象构建出来的阿里萨,而非眼前这个有着冰冷的眼睛、青紫色的面庞和因爱情恐惧而变得僵硬的双唇的男人。她退却了,性格中理性的一面站了出来。她给阿里萨写了回信,归还了礼物,没有人比她做得更得体。

    面对乌尔比诺医生的求爱,她没有轻易被打动。“但她最终还是投降了,在她人生的千钧一发之际,丝毫没有考虑那位追求者的男性魅力、他传说中的财富、他的年轻有为、以及他那许多实实在在的美德中的任何一项,而只是因为害怕失去稍纵即逝的机会,在发现二十一岁已迫在眉睫时慌了手脚。二十一岁在她心里是向命运屈服的秘密界限。这个关键时刻足以让她按照上帝和凡人的戒律做出并承担自己的决定:至死不渝。”二十一岁,她不再是一个小女孩,她要为自己的选择和今后的人生负责,而她在此时的阿里萨身上看不到未来。她不得不屈从于命运,选择了世俗的婚姻。

    她和任何一个平凡的女人一样,结婚,享受蜜月,然后回到现实——压抑的婚姻生活中来。骄傲反叛如费尔明娜,是不甘被家庭的礼教束缚的,于是她和婆婆、和小姑子们矛盾不断;没有一个好的出身,所以她在社交圈中被人非议受人指责;为了所谓的体面,她被迫学习竖琴……“她对自己的顺从感到惊讶。虽然内心深处,以及在和丈夫以前用来相爱如今却用来无声的争吵的时间里,她始终都不曾承认这一点,即她已陷入这个新世界里常规与偏见的乱麻之中,比她自己想象的要快得多。”“她开始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特权,开始惧怕自己丢脸和别人的嘲弄,于是表现出准备承受一切的样子,甚至包括屈辱。但她心中抱着一个希望,那就是上帝最终能怜悯布兰卡夫人,应答她在祈祷中孜孜不倦的恳求上帝赐她一死的要求。”面上是妥协、是接受、是融入;骨子里却在咒骂:让这个讨厌的女人、让这压抑的生活见鬼去吧。

    面对父亲那些无人知晓的、神话般的生意背后的真相,她感到羞耻。因此当父亲去世的消息传来时,她不禁舒了一口气。为了避免他人问起,她没有为父亲戴孝。但接下来的几个月,每当她把自己关在浴室中抽烟时,便会带着一股无名火哭泣起来,她是在为父亲而哭。多么矛盾!她讨厌父亲不顾自己的意愿干涉自己的感情,她为父亲的粗鲁不讲理、为父亲不正当的发家手段感到羞耻,然而正是这样的父亲为费尔明娜提供了优渥的物质生活,并靠着不明不白的生意成功的把他的姑娘变成了高雅的的夫人,他当得起父亲这个称谓。也正是有了这样一位勤劳坚忍强势的父亲,她才会对乌尔比诺医生的懦弱感到更加无法忍受。

    她和医生是模范夫妻,即使背后冷战、争吵,人前一样表现得幸福无比。她长袖善舞,活跃于社交圈中:市民郊游、花会、艺术活动、慈善抽奖、爱国演出、乃至第一次气球旅行,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永远是活动的发起者且永远身先士卒。在他们那些不幸的岁月里,任谁也无法想象有谁能比他们更幸福,有哪对夫妻比他们更般配。而且,她越来越觉得压抑,越来越觉得令人窒息,越来越失去自我——她只是在扮演,扮演卡赛尔杜埃罗侯爵夫人,扮演一个称职的妻子,一个称职的母亲。五十多年的共同生活,让她渐渐习惯了这些身份,“然而丈夫一死,她甚至无法找到自我的一点痕迹。她像是别人家中的一个幽灵,漫无目的的游荡在一夜之间变得空阔而孤寂的房子里,不断痛苦的自问,究竟谁是亡者:是死去的丈夫,还是她这个留下来的人。”她差点忘了自己是费尔明娜·达萨,那个高傲、自尊、倔强、叛逆、渴望爱情与和自由的费尔明娜·达萨。幸而她及时回过神来了。她烧掉了丈夫的衣服和一切能使他想起他的东西,把芒果树连根砍倒,又将鹦鹉赠给了新建的城市博物馆。“直到这时,她才得以在这个家里畅快的呼吸,像她一直梦想的那样:一个宽敞、自由、只属于她的家。”她终于摆脱了家庭礼教的束缚,重获自由和自我。她终于能够平静而真实的面对自己,不顾世俗的束缚和儿女的劝阻,毅然和阿里萨一起登上了“新忠诚号”。

    她是那样的矛盾,而又那样的真实、那样的鲜活。在任何一段感情中,她始终忠于对方,也忠于自己的内心,她无愧于年轻时的阿里萨,无愧于医生,更无愧于苦苦守候了五十一年的阿里萨——她懂得爱,也值得被爱。

    在费尔明娜的爱情里,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意象——“茄子”。从小时候起,在还没有尝过之前,她就讨厌茄子,因为她总觉得它的颜色像毒药。被父亲强迫吃下六人份的茄子,呕吐并被灌下一碗蓖麻油之后,这两样东西,不仅因其味道,还因为对毒药的恐惧,在她记忆中被混作一种类似泻药的东西。蜜月归来,被卡赛尔杜埃罗侯爵府的压抑气氛笼罩着,每天午餐各式各样的茄子让费尔明娜觉得作呕,她不得不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回想起蓖麻油造成的那种令人全身发凉的恶心;婆婆去世之后,费尔明娜和医生朝思暮想的琴瑟和谐得以实现的时候,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竟吃下两盆茄泥,克服了自小以来对茄子的厌恶;在“新忠诚号”上,费尔明娜·达萨在船员的欢呼声中下了厨房,为大家做了一道被阿里萨称之为“爱情茄子”的自创菜肴。似乎,爱情能够使费尔明娜克服她对茄子的恐惧与厌恶,而随着她爱情的升华,费尔明娜对茄子的喜爱也更深。而且,对于一下吃下两份茄泥,费尔明娜也雍容大度的认了输,正如她对爱情的态度——当爱情发生时,大方、坦诚的接受

佛罗伦蒂诺·阿里萨

    阿里萨是私生子,出生贫困,其貌不扬。他是热情如火的诗人;是经验丰富的情人;是不甚孝顺的儿子;是不称职的老板。

    个人非常不喜欢阿里萨。诚然,他是一个唯爱至上的人,但是他那种不切实际的浪漫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虽然他对母亲不错,但绝对称不上是一个好儿子,因为他总是让母亲操心;在航运公司,他也算不得一个好老板,大事小事还得靠女秘书卡西尼亚;也许他是一个好情人,但是这个“好”该怎么定义呢?勾引无知少女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然后将她残忍的抛弃,以致于少女为他自杀?他说“他可以同时爱上几个人,并带着所有的痛苦爱着他们所有人,不背叛其中任何一个。”他真的以为人心的房间比婊子旅馆里的客房还多

    文中很多地方提到阿里萨,用了影子一词。因为他的爱情是那样的浓烈,那样的不顾一切,完全不像一个理智的成年人所为。他身上带着一股子浪漫的乌托邦气质,一种不真实的气质。费尔明娜发现了潜意识中阻碍他爱她的原因:“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当费尔明娜和丈夫准备去欧洲寻找丢失的爱情的时候,她看见秃顶的阿里萨,觉得他就是“某个他从不认识的人的影子”。然而,在“新忠诚号”上,费尔明娜坐在那里,纹丝不动,想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但不是辅音花园中那个忧郁的哨兵,而是此时的他,老态龙钟,步履蹒跚,却如此的真实。在经历了五十多年的等待之后,阿里萨终于走向成熟,五十多年的生活阅历,以及那622个,或者不止622个女人使他成为了一个睿智的老人,正是这份睿智使他变得真实,最终打动了年老的费尔明娜。

特兰西多·阿里萨

    当被问到全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时,我和芹瓜瓜同学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特兰西多·阿里萨——一个勤劳的母亲,一个智慧的母亲,一个伟大的母亲

    特兰西多在阿里萨的父亲去世之后独自经营杂货铺,将阿里萨抚养长大(虽然莱昂十二叔叔依旧补贴抚养费)。她经营有道,收入殷实,生活节俭,为儿子的结婚准备好了物质基础。在儿子求爱成功前六个月,她就开始张罗着为儿子准备婚房。在儿子被费尔明娜拒绝后,翻修房子的工作也没有停下来。

    在爱情上,她对儿子的教导充满智慧。当她的孩子在经历爱情的伤痛时,她为他鼓劲:“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的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能遇到的。”在儿子身体康复期间,她训斥了他被动等候回音的消极状态。她提醒他,“弱者永远也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女人只会对意志坚强的男人俯首称臣,因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带给她们安全感,她们渴望那种安全感,以面对生活的挑战。”阿里萨得知费尔明娜即将嫁给医生时,悲痛欲绝。发现儿子不说也不吃,整夜流泪,特兰西多千方百计地劝慰他,给他列出一个又一个可求之女。又去找莱昂十二,求他给侄儿在航运公司里找份差事,让他远离伤心地。奥贝索将军发动叛乱包围城市期间,特兰西托当机立断,把躲到她家的拿撒勒寡妇领进了儿子的卧室,借口说她自己的房间没地方,实际上她是希望用另一个爱情使儿子从那个痛不欲生的爱情中摆脱出来。

    儿子渐渐长大,情窦初开,穿着父亲的衣服改成了外套,也开始写诗,开始为了一个姑娘神魂颠倒,特兰西多是否从儿子身上看到了死去的丈夫的影子?相守着的母子也是最亲密的情人。随着年龄渐大,记忆衰退,她越来越喜欢把花冠戴在头上,涂上口红,在脸上和胳膊上擦上粉,然后逢人就问自己打扮得怎么样。很明显,这就是“花冠女神”的形象。而读过本书的人肯定知道,“花冠女神”是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爱称,是两人确定身份的暗语。由此可见她对儿子也绝不仅仅是母爱。

    特兰西多是敢爱敢恨的女子,她的爱给的太多太彻底回报的却太少,所以她要给自己的爱找一个寄托。阿里萨于她,既是儿子又是“情人”。她对待阿里萨的方式,是平等的、尊重的、关怀的、体谅的。能有这样一位勤劳睿智的母亲,阿里萨何其幸哉!

                                              主题篇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标题中“霍乱时期的”是一个定冠词,交代了故事发生的环境和背景,侧重点无疑落在“爱情”二字。千百年来,爱情一直是各国诗歌和小说永恒的主题,同样,爱情也是《霍乱》的主题和灵魂。《霍乱》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主题方面,我们从“霍乱与爱情”,“死亡与爱情”,“婚姻与爱情”、“性与爱情”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霍乱与爱情(疾病与爱情)

    霍乱是全书最重要的一个意象。从定义来看,霍乱是一种传染性的、无法治愈的疾病。就像爱情。然而霍乱又不仅仅指代了爱情。霍乱也是这个撼动人心的爱情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是战争,是疾病,是现代化进程给拉美生态带来的无情的破坏

    当医生和费尔明娜乘热气球旅行的时候,看到到处都有人的尸体。有人说,霍乱正在大沼泽的各个村庄里肆虐。医生说,“那可得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霍乱,因为每个死者的后脑勺上都挨了仁慈的一枪。”战争就像霍乱一样,带给哥伦比亚人民无尽的痛苦和死亡。

    年轻的时候,阿里萨为费尔明娜害相思病,“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就像得了霍乱;垂垂老矣之时,阿里萨被获准拜访费尔明娜,他的腹部却“突然涨起来,像要爆炸一般,充满了疼痛的气泡”。司机提醒他要当心,“这可有点像霍乱”。阿里萨自从得病就从未被治愈,也拒绝被治愈(最后他们在“新忠诚号”上挂起了霍乱的旗帜并拒绝靠岸)。

    霍乱还预示着现代化进程给拉美生态带来的无情破坏。在最后的那次航行中,他们亲眼目睹河道变得越来越窄,河水变得越来越浑浊,原来拥有参天大树的森林变成了枯焦的平地。“新奥尔良皮革厂的猎人们杀光了短吻鳄;随着森林的消亡,叽里呱啦叫个不停的鹦鹉和像疯子一般吵闹的长尾猴也逐渐销声匿迹;而用硕大的乳房在河滩上给幼畜喂奶、像悲伤的女人一样哭泣的海牛,也被寻开心的猎人用穿甲子弹灭绝了。”对森林的毁坏,对动物的滥杀,对生态的践踏——这些都是拉美现代化进程带来的恶果,难道全球化和商业化本身不像一场无情的“霍乱”,既是传染性的,又是毁灭性的吗?

    马尔克斯在一次访谈中说道:“我想讲述一种人们可以珍藏心头并保持终身的爱情……然而我在本书里写的绝不仅仅是两个老人的爱情故事。我仔细研究了上个世纪末的许多历史著作,因为我想在描写历史事件时尽量做到准确真实,再现当时激动人心的社会气氛和时代精神……”霍乱便是作者想表现的大时代精神的象征。也只有这样的时代、这样的民族才能孕育出这样的爱情。

死亡与爱情(时间/衰老与爱情)

    “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就是没能为爱而死。”

    毫无疑问,本书在讲述的是一个跨越了时间和年龄的爱情故事,距离死亡越近,爱情就越浓郁。阿里萨从年轻时爱上费尔明娜开始,就打定主意要爱她一生一世,即使心爱的姑娘嫁给他人,他也没有打消这个念头。相反,他把这场爱情战争的战线拉到最长,用时间和生命来赢得爱情。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阿里萨越来越觉得恐惧:“当他看到费尔明娜在电影院出口险些绊倒时,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一个可怕的想法晴天霹雳般击中了他,即在这场血腥的爱情战争中,婊子养的死神可能会不可逆转的夺去他的胜利。”他年轻的时候仅凭一腔热血做出了那个“伟大的决定”,甚至都没有考虑在医生和费尔明娜离婚之前,万一费尔明娜先死,或者自己先到死神那里报到,他都将无可逆转的失掉这场战争。因此他决意要活着,健康的活着,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达萨的那一刻。

    终于,在五十一年的漫长等待之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一起登上了“新忠诚号”。事实上,除了阿里萨以外的任何一个男人,见此情景都一定会自问,“像他这样一个跛着腿、后背像磨破了皮的驴子一样火辣辣疼的老人,和像她那样一个除了死亡已不再渴望其他任何一种幸福的女人,未来还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呢?”但阿里萨不这样想,因为他觉得费尔明娜·达萨的不幸是她得到升华,愤怒使她更加美丽,对世界的怨愤使她恢复了二十岁那时桀骜的个性。同样,多年以后打动费尔明娜的,不是阿里萨那些浪漫不着边际的情书和深夜的小提琴,而是一个睿智老人对认识、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正如杜拉斯的《情人》中所写到的那样:“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他们之间的感觉并不像新婚燕尔的夫妇,更不像相聚恨晚的情人。他们仿佛一举越过了漫长艰辛的夫妻生活,义无反顾的直达爱情的核心。他们已经一起生活了足够长的时间,足以发现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

婚姻与爱情

    二十一岁,费尔明娜选择与乌尔比诺医生结婚,在五十多年的夫妻生活中,他们有甜蜜,有争吵,有仇恨,有谅解,有相互依靠、相互扶持

    费尔明娜在选择嫁给乌尔比诺医生的时候考虑的并不是爱情。“在她人生的千钧一发之际,丝毫没有考虑那位追求者的男性魅力、他传说中的财富、他的年轻有为、以及他那许多实实在在的美德中的任何一项,而只是因为害怕失去稍纵即逝的机会,在发现二十一岁已迫在眉睫时慌了手脚。”费尔明娜只是在适当的时间根据理智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而医生呢,他追求并迎娶费尔明娜是因为爱情吗?好像也不是。“他心里明白,他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

    医生的婚姻观是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结婚之初,蜜月之后,费尔明娜开始感受到婚姻(家庭礼教)对她的束缚,她觉得婚姻的本质就是“一项荒谬的、只能靠上帝的无限仁慈才能存在的发明”;更总结出了“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这样的至理名言。蜜月时的短暂甜蜜只是一个幸福的假象,而非爱情。那么医生和费尔明娜之间存在爱情吗?我相信是存在的。在他们琴瑟和谐的时候,在费尔明娜不知不觉吃下两盆茄泥的时候,是存在爱情的;在夫妻两人交换角色互相谅解的时候,是存在爱情的;在医生去接负气出走的妻子时妻子由衷的感谢上帝的时候,是存在爱情的;在他们年老体弱相互扶持的时候,是存在爱情的……他们一起克服日常生活的误解,顷刻结下的怨恨,彼此间的无理取闹,以及夫唱妇随的那种神话般的荣耀之光。他们不慌不忙,适宜得体,对于共同战胜逆境所取得的不可思议的胜利,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更了然于心,也更心存感激。他们到达了彼岸。是的,他们到达过彼岸,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过爱情。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一段婚姻的维持,光靠爱情是远远不够的。正如医生所言,“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幸福温馨毕竟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婚姻中绝大部分是琐碎的小事,是婆媳的矛盾,是人前恩爱人后无言,相看两生厌。平淡的生活将仅有的爱情耗尽,到了晚年,两人的相处就变成了一种习惯。五十年的婚姻生活已经将他们连成了一体:当医生去世,费尔明娜感觉不习惯,如同失去了一条胳膊或一条腿。

    医生和费尔明娜之间的爱情是一种理性的爱情,现实的爱情,像和煦的阳光,温暖舒适却未免平淡;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是一种浪漫的爱情,乌托邦式的爱情,像燃烧的火焰,激情澎湃但也会戳伤彼此。

性与爱情

    阿里萨曾问自己,“究竟哪一种状态是爱情,是床上的颠鸾倒凤,还是星期日下午的平静?”我们也思考同样的问题。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我觉得形容爱情也很贴切——两个人在一起只要满足以下两点就行了:1 聊得来 2 操得爽。其余都挺多余的。不过任何一点满足不了,问题也就出来了。不是么?

    性之于爱情,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非常遗憾讨论当天由于时间原因没能对这部分细细展开。本书有很多性描写,阿里萨和他的情人之间的,医生和费尔明娜夫妻之间的,还有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之间的。阿里萨的第一次是被一个陌生女人在船上强行夺去的,在那之前他还想着要为费尔明娜守身,当然在那之后他也并没有觉着什么不愉快,相反的,他似乎从这件事情、从其他女人身上找到了寄托——埋首于这件事情的时候,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就淡了,哀伤也就淡了。其实这里边还是有很多诱惑的,那么多的女人,美艳的清纯的狂野的温柔的哪样没有,他只要爱上这其中的任何一个,那么这个故事就完了,就没有长达五十一年的坚守,没有两个老人最后的心灵之爱了。这并不是说阿里萨和他那些情人之间没有产生过爱情——我想阿里萨和他的绝大部分情人之间是符合上面第二点的,也跟其中的几个在某些方面挺聊得来,他们中是有过那种所谓的“和谐”时光的,但是都不长久,原因之一就是每隔一段时间费尔明娜的影子就会跳出来捣乱。而阿里萨认为爱上除费尔明娜之外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对自己爱情的背叛,他给自己的爱情画了一个牢笼,只有费尔明娜有解开这个牢笼的钥匙。

    医生和费尔明娜是典型的先结婚后恋爱,他们对彼此的熟悉也是首先从身体开始的。琴瑟和谐的时候,什么矛盾、争论、怄气,只一场性爱就都解决了,冰释前嫌,和好如初。随着共同生活时间的累积,两人的了解也逐步加深,他们到达过彼岸,拥有过爱情。

    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之间的性,就只是爱情的调剂品了。一个是年纪大了身体身材什么的都大不如前,感官刺激没那么强烈了,第一回阿里萨甚至还不行了,然而灵魂的高度契合帮他们克服了其余的所有困难,之后的几次就和谐了。

    还有一处不得不提的就是医生和林奇小姐那些滑稽可笑的性爱。在一次常规治疗中静脉注射的时间内,医生气喘吁吁的走向卧室,大汗淋漓,一进屋就惊天动地的把所有东西都丢到地上,然后便惊慌失措的做起爱来,裤子只褪到膝盖处,外衣扣子也没有解,鞋还穿着,什么都穿着,心里惦记的不是如何尽兴,而是尽早离开,到了第二天又克制不住的跑去那里。想要放纵却又放不开,想要放弃又舍不得,懦弱又可悲。



故事流畅,人物也刻画的生动。但爱,爱情,婚姻到底是什么,其实书里描绘了很多,但理想的还是真爱在一起的忠诚婚姻。只是这书里的人们都没有这种理想的爱,有的一开始也不是真爱只是好感,婚姻也没有完全忠诚,有的也不是忠诚地等了一辈子,一开始也不是很爱也没有在一起,最后在一起也就那样,其实最后可以不用在一起,现实中很多人也是理性在一起生活,绝大多数都一直忠诚,相比之下,还是百年孤独更好看。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94,761评论 5 460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1,953评论 2 37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1,998评论 0 320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2,248评论 1 26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1,130评论 4 356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6,145评论 1 272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6,550评论 3 381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5,236评论 0 253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39,510评论 1 291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4,601评论 2 310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6,376评论 1 326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2,247评论 3 313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7,613评论 3 299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8,911评论 0 17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191评论 1 25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1,532评论 2 342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0,739评论 2 335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