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在党纪学习中加强警示教育,既要“警”也要“示”,划出“可为”和“不可为”的明确界限,深刻剖析典型案例中的“思想之惑”“行为之危”,督促党员干部把铁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转化为日常习惯、内化为行动自觉。
谋篇布局“标本兼治”,增强警示教育的系统性和持续性。坚持系统观念,把警示教育置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统筹考量,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高度谋划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深挖细查,清除腐败案件造成的影响,有助于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基础上,深化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树立“警”“改”“治”的意识,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贯通作用。
分层分类“精准滴灌”,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要注意精准性,增强震慑力。要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领域、不同类型,联系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实际,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要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农村党员干部等教育对象,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分层分类、靶向开展警示教育。善于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对新入党、新入职、新提拔、新调动的党员、干部,通过剖析案例、印发忏悔录等,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创新载体“常践常悟”,增强警示教育的丰富性和威慑性。用好用足警示教育资源,深度挖掘案例资源,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方法,如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警示基地等,消除干部“猎奇”心理和“看客”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受警醒。针对警示教育“简单化”“套路化”问题,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借鉴心理学、教育学成果,注重依托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警示教育网络,督促党员、干部引为镜鉴,让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委组织部 祖拜达·托呼达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