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一个好习惯,非常难,丢掉却很容易。这不,好不容易坚持日更了一个多月,上周一破功,就破罐子破摔,难得再想起这回事了。
天一热,人就开始燥。加上经期不适,沙发上躺了一天,更捂得一身臭汗。没来由地就要憎恶自己,虽自己看不见自己,也觉得哪哪都不顺眼。
我这自我唾弃的毛病,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前些日子翻过去的日记,从十几岁到二十多岁,日记的主题就是嫌弃自己,各种嫌弃。
像我这般对自己不满之甚的,也是没谁了。
我曾经苦苦思索过对自己不满的根源,大概就是,非常想,也觉得自己有这个基因,是与人不同的,于是便想处处彰显出自己的不同来。但一旦有了这种想法,便发现自己在很多方面,尤其是消极的方面,与一般人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比如懒惰,脆弱,胆怯,等等,甚或比一般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生来与人不同,本身是十分可笑的。
十个年轻人里大概有九个,都曾觉得自己是“不同”的。这很容易理解。谁会希望自己泯然众人呢?
但比起成为“特别”的那一个,我倒觉得,越长大,越应该放过自己。
我上小学的时候,成绩虽不特别拔尖,但从没下过前十。我参加演讲比赛,歌唱比赛,文艺汇演,不是前三甲就是牢牢占据C位。我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孩子,尽管成绩耀眼得招人厌,大部分人都把我当小妹妹一样爱护。我不可一世,感觉自己简直是宇宙之光,无人可匹敌。
上了初中,情况不一样了。成绩虽也是班上前几,但班级那么多,在年级里完全排不上号。我依然占据着晚会主持人,广播站站长的显眼位置,但再也不能一人独占鳌头,抢风头的大有人在。
上了高中,我简直变得微不足道了。我不再是那个人人都认识的人了,我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可以让别人认识我。可是,却有那么一些人,耀眼到无法让人忽视他们的存在。我成了众星捧月的一颗星。
花了这么多年我才明白,并不是我变差了,而是我走到了更好的地方,我周围的人更好了。
小学在镇上,我的对手是街上的孩子们;初中依然在镇上,我的对手却是全镇的孩子;高中是县重点,对手成了整个县里最优秀的学生。再到后来,上大学,读研,工作,一直升级打怪,可级升得越高,遇到的怪等级也高。
我可没有什么主角光环。我不可能每个阶段都打败对手,升级成功。
互联网把人的距离拉得太近了,我们的对手成为了全网最优秀的人们。
就拿写作来说,简书上有坚持日更几年的,有自媒体大咖靠写作走向人生巅峰的,写作群里有每天四点起来写作的,出书的开课的拿稿费的,更是一抓一大把。
而我呢,我什么也没有。稿费一分钱没挣过,日更最长坚持了二十天,四点起床更是想也别想。
置身网络的坐标轴里,恐怕没有人能是赢家。
总有人比你起得更早,挣得更多,坚持得更久。
如果不放弃让自己成为一个圈子里“最好的”这种期望,迟早得逼死自己。
很久之前看过一个报道,一个香港人说,内地人人都想成为第一,这真的很奇怪。因为第一,只能有一个。
他说,我们香港的小孩,从小就知道,不用争什么第一,只用待在自己该待的位置就好。
我们的社会太鼓吹努力了。仿佛只要努力,什么都能得到,而不努力,便会万劫不复。
其实不过是因为社会国家发展到了这个阶段,不得不努力,因为不努力,可能就过不上体面的生活。
我有个邻居姐姐,在芬兰做大学教授,生了孩子,同芬兰老公一起回国,一待就是半年。问及,回曰,产假三年,夫妻同享,且带全薪。孩子从出生到上大学,所有教育基金由国家出。经济压力什么的,不存在的。没时间什么的,也不存在的。
要有这种环境,谁还要每天四点起来写文九点上班晚六点回来洗衣做饭带孩子这样苦逼地生活呢。
我很钦佩那些一天24小时连轴转把时间都用在刀刃上的人。但另一方面,我认为,人生,就是要有些闲到要长毛的光阴,才能生长出生活的真谛来。
苏轼若不是闲到蛋疼大半夜举众泛舟赤壁,又哪来的千古名句。
说了这么些废话,我不过是在安慰自己,一个周末没有读书,没有写字,没有干一件正经事,也就算了。
反正该做事的明天,是一定会到来的。
睡一觉,睁开眼,该做的事,一样也不会跑掉。
新世相去年某个假期做了个专题,标题大概叫:知道你假期也什么都没干,我就放心了。
真叫人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