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6月19日。
我还是走出了国贸,望了望身后的深圳,淹没在无限寻找定位的痛苦回忆循环中。
两年前,我也曾这样走出北京;
一年前,我也曾这样走出长沙。
是我能力不够不受重视吗?
我认真反省,觉得自己也曾努力付出,即使没有经验没有周末没有夜晚,但是也没有回报,甚至还落下病痛——难道我真的不适合待在职场?
可即便不能在职场,却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工资不能发全也没有根据兑现应有承诺,试用期结束后的第二天就被通知解聘并要求立刻走人。虽然最后半个月工资社保加班费都以转帐形式折返,但毫无准备的突然袭击让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是我要求太多吗?
我所提出的,就是在双方同意约定合约进行的前提下,按照合同,争取月收入8000-10000元的工资。同时搞清楚对方福利和休息日的情况,做好准备上班。
只是对方付不起,然后就瞬间谈崩了?
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隐忧:这些人是不是我曾经见过?是不是来报复/帮助我或者找我来要阴债的?虽然这种想法有点不现实,但是世上的事哪里有许多真实?
种种不开心的回忆和过去裹着我的手脚,让我忧虑,担心无法正确处理这件事情。
今天是2019年7月12日。
我在收到工资余款后与对方协商无果,在父亲大人的督促下,带上合同前往罗湖区。收到了一堆表,但不知道怎样填。只有此样本。
于是我辗转来到福田区仲裁局旁边的社保局,了解了以下信息:
我发现非深圳户口是没有社保买的,除非能够工作。(让我想起电影【千与千寻】里面白龙要千寻去工作)另外我还在仲裁局大厅看到了这个↓↓↓
实在是不胜其烦,事无巨细的填写样本。可是我没这么多证据,细节也没有这么多,我能要求的也只有——要求赔偿我一个月试用期工资4500元。证据和信息打印是一方面,不怕万难就是另一方面了。
复杂的东西其实不难,简单的才是。
又开始了漫长的犹豫。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企业工商登记及备案信息步骤:
登录网站☞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输入企业名称及验证码☞打印
今天是2019年7月23日,母亲父亲一同来探望的第三天。
父亲领(līng)着我去罗湖区仲裁局递交资料,轮到我时罗湖区仲裁局的工作人员的态度不是很好,指出文件的格式、语言不通、证据格式不对、证据份数不全等问题后就要我们离开修改,喊着下一位,我们怎么不卑不亢都没有用。所以只好快速去附近复印店弄好了证据后再来填(我父亲看都不看前述的样本就帮我随便乱填,现在好了,一切都要涂改,还要按我自己的手印。。。)
父亲说,他一看那些坐在办公室的那些人就知道不是专业的,说是问法律援助,实际上自己一点也不懂,只知道按照程序办事;法律援助那些人也是照本宣科——拿着合同读嘛,谁不会?况且还长时间没有人在岗,就是一个闲职,可能连律师证都没有就上岗了。
所以还是靠自己最靠谱。
我深深为司法程序不通畅的中国而担忧。
2019年7月30日,我就知道这件事情有没有继续下去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