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与爱,做吧,别伤害别人

电台主持万峰回忆起一个听众的电话,打来电话的是一位老大姐。

大姐和老公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在儿子不大的时候老公出轨了;刘大姐知道真相后,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带着年纪不大的儿子离开了曾经的家。

单身妈妈带着孩子孤立无援,可能是命运之神的眷顾,她和一个年长她很多的老工人再婚了。

老工人对她关爱倍至,她也很感谢现任丈夫,在她最困难的时候给她和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可是,就在最近,前任丈夫又找到了她,希望旧情复燃。

万峰很困惑,“那你是想离婚,重新和前任复婚吗?”

大姐说,我怎么会和现任老公离婚呢?他帮我一起把孩子带大,对我这么好,我不可能和他离婚的。

万峰更困惑了,“那你想干什么?”

我现任丈夫好是很好,但是我们一直没有性生活;以前我没有这个心思,但现在孩子长大了,我的心思又活泛了。

“你想和前夫好,就只能离婚。”万峰说道。

大姐打心底是不想离婚的,老工人对她很好,共同带大孩子,陪她度过最苦难的日子。她不忍抛弃现任丈夫。

大姐嘴里重复着:我不会离婚的,我不会离婚的。陷入了矛盾之中。

电台主持万峰

1.

爱与性可以分割吗?

这让我想起网上很有名的一句段子:

“女人只会和喜欢的人发生性关系,

而男人会和不喜欢的人发生性关系。”

“繁衍”对女人来说是十月怀胎,是防御能力的下降,是承受分娩的10级疼痛,是哺乳、是养育。

所以“性”作为一切的开始,女人们就要谨慎的抉择了。

从前,她们观察异性的毛发、体型,判断是否强壮,可不可以保护自己。

今天,更在在乎房、车和钱。本质上没什么差别。

趋利避害是生命的本能。

而男性的繁衍意味着“副本”的扩散,要不停的“播撒种子”。

男人们观察异性的胸部,关注孩子出生后是否奶水充足,倒和今天的审美眼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网上的段子虽然不一定对,但说明了一个问题,性与爱是可以被分割开看的

但是这想法太过前卫、理想化,人们无法接受;对于性、爱的分割,人们更愿意相信婚姻制度,相信出轨方是过错方和婚前财产公证。

婚姻制度是什么?


2.

就没有人怀疑过婚姻制度么?好像几万年前的人们就会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跑去民政局办结婚证,可是在出土文物里并没发现。

有人说,爱情不可靠,婚姻最牢靠。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亲,为了结婚而结婚;我就纳闷了,婚姻突然比人还要重要,不是和一个人过一辈子吗?为什么婚姻成了一个不可或缺的成人礼。

每次我问女朋友,婚姻的意义是什么?她都会和我大吵一架,然后她也说不说个所以然。但常念的对白就是:“婚姻多重要啊”、“看来我们三观不同,你就是个不负责的男人”诸如此类。

婚姻神圣不可侵犯吗?

我不这么认为,我选择的是一个人,不是“婚姻”;我要和相爱的人一起生活一辈子,不是么?

婚姻制度不过是两个人情感的附属品,今天却好像变成了维系情感的唯一。

我以为最相信婚姻制度的,应该是每天都在“逼婚”的大爷大妈们。

直到在房价高企的前些年,大爷大妈们办理了离婚手续,跑去排队买房。

原来他们也不相信这婚姻制度,但为什么他们却在“逼婚”呢,强迫别人相信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呢?

不仅仅是大爷、大妈,很多人寄予婚姻太多希翼;要实用的时候,我们可以假离婚;要理想未来的时候,抓紧相亲领证。

一边切割分离,一边混为一谈。


3.

“这样吧,我给你出个“馊” 主意,只要不让你丈夫知道,你悄悄和你前夫好吧。”在最后的对话中,万峰这样说道。

对于电话那头的大姐来说,她的一生里从没像现在一样观察自己;20出头拥有了婚姻,但丈夫的出轨让她“美梦”破碎,她带着儿子终于找到依靠,一心只想把儿子带大,儿子成年她又被“自己”的心念困扰。

主播万峰和大姐一样,面对人性的挣扎只能束手无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说出这样“耸人听闻”的主意实属无奈。

越是洞穿本质就越无奈。

有人会指责万峰,这不是教人出轨,提倡搞破鞋吗?

这“主意”的确疯狂,但是,我会先为他拍手称赞。称赞他的勇气。

世间的条条框框太多了,以至于我们忘记了初心。万峰已经可以跳出条条框框,分辨出什么事情感、什么是婚姻,以及那赤裸裸的肉欲。

更多人把三者合在一处,满满的挣扎和不甘心。

可打来电话的大姐会想到这些么?她能区分开来,并“片叶不沾身”吗?

很难,即使大姐的思想前卫,能把性、爱分开,但早晚会被丈夫发现,并狠狠的刺伤他。

这也是大姐不愿见到的。大姐挣扎、辛苦,也请别再伤害给予过自己希翼的人了。


可能最后她会放弃这个“馊”主意,和前夫彻底断了联系,独自承受痛苦。

也可能她听了这个主意,没多久后选择离婚,重回前夫怀抱,带着负罪感生活。

还可能她在两个男人之间穿梭,然后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这样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样的肉欲和情感就出现在我们身上;你以为我们得以幸免了么?你再好好看看,那挣扎、欣喜、彷徨、悲伤的人到底是谁?

我很喜欢多恩布道词中的一句话,我把它写在最后: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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