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的事(一)

图片发自简书App

你的鞋

1

“德馨园小区15幢502室。”

看到屏幕上风筝发来的短信,我不由得嘟囔了一句:“什么鬼地方?”把手机甩在副驾驶座位上,随手打开车上的GPS,开始跟着导航走。兜兜转转一个多小时,期间还经过了一次电话交涉,我才终于找到了这个位于大名鼎鼎的兴庆宫公园旁边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区。

爬上五楼的我已经有些喘,急促地敲了几下她的门。

“来啦。”她温婉的声音穿透厚厚的门传到我的耳边,我的心不由得跟着一荡,接着稳稳地静了下来,如同几年前我第一次见她时的那样。“咔嚓”一声,门开了,她一手握着门把,一手轻轻扶着墙,冲我浅浅一笑,小小的酒窝若隐若现。

“真是一点都没变。”我不禁脱口而出。风筝微微一愣,随即明白,接道:“你不也是。”说着转身往里,“快进来吧。”

我顺手把门一带,开始细细打量她的新居,客厅已经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一张长桌,八张椅子,一张沙发,一张茶几,好在屋子不大,也不至于显得太空荡。风筝把一瓶矿泉水递给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暂时只有这个,你先坐会儿,我去把卧室收拾好再来跟你聊。”

“行,你不用管我。”我接过水,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把包往边上一甩,拧开瓶盖就喝了起来。我真的是渴了,对于一向不运动的我来说爬五楼都成了一件艰难的事情。

客厅的地上敞着两个大行李箱,很难想像她这么一个瘦弱的女子是怎么把这么大两个行李箱搬上五楼的。不让我接机,不要我帮忙,直到一个多小时前才把地址发给我的姑娘,她在行李箱和卧室之间来回,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及腰的黑发随着她的身子轻轻飘动。

我想不通,她也不肯告诉我,为什么要回来西安。也许都不该用“回来”这个词,她只不过是在西安读了四年的大学而已。我从来不认为她属于这里。

严格来说,风筝跟我并不算很熟的朋友。认识她是因为一个征文比赛,那时候我们都读大二,但不在一个学校,我的作品和她的作品同时入围决赛,且不相上下,最后评委组决定增加一个现场拉票投票的环节。那是我第一次见她,一袭白裙,黑发及腰,站在台上,浅浅一笑,温婉的声音淡淡地诉说着她的故事。她说她来自南方的一个小城市,她说她性格安静内向,她说她喜欢文字喜欢写作,她说她走到这里已经很满足,她说她只希望有人能喜欢她写的东西。在一旁等待上场的我如痴如醉地听着看着,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走上台之后的我竟然只说了一句:“我叫阮禾,我很喜欢风筝的作品,希望大家把票投给她。”后来的我很庆幸自己做了这个决定。我退出了这个比赛,胆小如风筝,既没有来问我其中的原因,也没有像电视剧里那样义薄云天地说“这样得来的冠军我不要”,她只是拿着获奖证书站在台上望着我,没有开怀的笑容,没有胜利的喜悦,清澈的眼神中透着一丝复杂。

结束之后,她一个人在一边默默地收拾东西,有人上去恭喜她,她也只是象征性地温柔一笑,礼貌而真诚地说声“谢谢”。我两手往背后一别,晃悠悠地凑到她旁边,道:“风筝,你好,我是阮禾。”她有点慌地往边上一躲,随即又马上站定,笑着对我说:“你好…我……”她犹犹豫豫地似乎想问我原因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哈哈一笑,走近一步对压低声音对她说:“我很喜欢你哟。”她一下子被我吓退了好几步,低下头,脸颊微微泛红,唇齿间慢慢蹦出来一句话:“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我不是…同性恋…”

2

“你笑什么?”风筝手上拎着一双运动鞋,不解地看着我。

原来我已经不自觉地笑出了声。“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语出惊人。”

“第一次见面…”风筝用手捋了一下头发,笑道:“那也不能怪我啊,你当时一头超短发,穿着一条紧身裤,跑过来说很喜欢我,我怎么能不瞎想。”

“噗…哈哈哈……”我笑倒在旁边的椅子上,风筝怯怯地看着我,我忍着笑站起来,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我也不是同性恋,我只是很喜欢你写的东西,想和你交个朋友。”她这才半信半疑地松了一口气。后来我们经常以文会友,切磋文字,我对她的了解也仅限于这些,从来不涉及到私人生活,当然她对我也是。后来我们都毕业了,她回了南方,去了复旦大学继续读新闻传播学的研究生,而学中文的我由于在圈子里混的还不错,签了一家差不多的出版社,当了一个差不多的写作者。此后的三四年里我们几乎不联系,因为她不再写作,此写作非彼写作,或许用“创作”更合适一点。她不再写那些我爱的文字,她的文字变得理性变得深刻,虽然直击人心、一针见血,却少了那种我想要的偶尔被自己称之为矫情的温暖和关怀。拿到硕士文凭后的风筝被上海一家水平相当高的传媒公司录用,忙碌之余的她偶尔会给我发来她写的稿件,而在那些字里行间,我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欢喜和感动。

我曾一度以为她变了,如同其他踏入社会的姑娘们一样,再也找不回最初的自己,直到前几天她打电话告诉我,她要来西安。我以为她只是来玩两天,没想到她竟然已经辞去了工作,找好了落脚的地方,也联系好了新的工作,当然不及在上海的,只是一个不知名的杂志社的文字编辑。她安排好了所有的事情,打电话给我只是一个告知而已,我明白,这不是她一时冲动所做的决定,而是经过了挣扎和深思熟虑,毕竟不是谁都有勇气放弃既定的安逸舒适的生活,扔掉一切去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打拼。时隔多年后的今天,只是见到她的那一眼,我就知道,她从未改变。

可她所做的这一切,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如果她不想说,我追问也是徒劳,自己胡乱揣测也是毫无头绪……

“你又在想什么了?”风筝打断了我即将开始的福尔摩斯推理。我看向她,定了定神,道:“没什么。”她正在收拾地上摆得乱七八糟的鞋子。

“我帮你收拾吧。”我站起身走过去,随手拿起地上的一双鞋,正准备往鞋架上放,忽然觉得哪里不太对。

“这个……是你的鞋?”在经过对这双鞋长达半分钟的打量之后,我抛给风筝一个鄙夷的眼神。

“是啊,怎么了?”风筝回答的很淡定,但我却从她看这双鞋的眼神中捕捉到一丝波澜。好吧,也许没那么夸张,可能是我自己的感觉先入为主了,这双鞋有故事的那种感觉。这大概是所有写作者的通病。

“Nike Air Max 90泼墨气垫跑步鞋,这可不是一直穿帆布鞋的你该有的风格啊,而且…”我顿了顿,走近一步,认真地看着她,“这双鞋少说也是七年前的款式了,你现在还在穿?”

风筝沉默不语,缓缓偏过头,喃喃道:“七年……”我看着她黯淡而笃定的神情,心里隐隐地有了一个猜测:这双鞋背后的故事也许就是她决定回来的原因。

“七年过去了,还合脚吗?”我坐回到沙发上,问她。她转过身来,逆光的方向,如同剪影般好看。我看不清她的神情,依稀感觉到了她微微上扬的嘴角。

“买的时候买大了半号,大学毕业后我的脚基本也没再长,穿着还是很舒适。”她说着走过来坐下,从我手上轻轻拿过那双鞋。气氛变得静谧起来,时间似乎也慢了下来,如一个长镜头般慢慢拉开。她纤长白皙的手指缠绕着黑色的鞋带,足尖纳入鞋底,足跟稳稳落入,动作娴熟连贯而轻盈,似乎这七年来的每一天她都重复着这个动作。

虽然这双鞋的风格与我记忆中的她不太相符,但不得不说,她穿上很好看。

“跟我说说他吧。”

3

“要不咱俩买双一模一样的鞋。”陆一冷不丁地蹦出这么一句,风筝的心跳便如那被放大了无数倍的转动的秒针。

面对一个自己暗恋的男生说出的一句让她脸红心跳的话,她腼腆地答道:“可以啊。”

陆一和风筝是同班同学。刚上大学那会儿,即使是一个班的,大家好像也都处于很难把名字和人对上号的那种状态。陆一是风筝认识并且记住的第一个男生,他们的缘分始于军训。

虽然作为一个身材纤瘦的南方姑娘,但风筝的长相并不算出色,大概是属于丢在人群里也不容易被认出来的那种,加上她那种不争不抢恨不得谁都注意不到她的性格,所以即使是扛不住炎炎烈日和长久的军姿站立,她也是咬着牙坚持到教官喊休息的那一刻才一步一小挪地走到路边。

“同学,你还好吗?”这是陆一对风筝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风筝虽然已经虚弱到一转身一回头都有可能会晕倒的地步,但表面上依然是不动声色,而陆一竟然一眼就能看穿她的不对劲,并且直接用双手扶住她让她靠在路边的一棵树上。

当时的风筝已经是头晕眼花,连呼吸、说话都有些困难,所以也没能在第一时间看清陆一的长相。当她喝完手里不知道谁递过来的盐水,慢慢缓过来的时候,陪在身边的已经是她的两个室友。风筝的意识有些模糊,也不清楚自己看到的到底是谁,心里隐隐地有些失落。军训很快过去了,风筝每天除了上课、看书、写作,几乎就没有其他的活动,不参加组织也不怎么跟人打交道,对她来说,也许生活就该这么平静、波澜不惊吧。可是最让她头疼的事情终于还是来了,八百米的体测对于风筝这个几乎没有运动细胞的姑娘来说简直成了世界难题,要是她不把这当回事儿也就算了,可偏偏她又是个各科成绩优异到不拿奖学金天理不容的学霸,体育要是给挂了那奖学金自然也就泡汤了。权衡利弊之后,风筝决定锻炼起来,每天晚上都坚持去跑步,至少得把八百给跑合格。

可是就像她军训那么容易晕倒一样,体质差又没有掌握正确跑步的方法,一上来就高强度地跑了一圈之后,风筝虚弱地靠在足球门柱上。偏偏这个时候一个足球踢飞过来,直接撞在柱子上,风筝身体一震差点摔倒。

“对不起,你没事儿吧?”后面踢球的男生跑过来。风筝看着他慢慢地摇了摇头,男生皱了一下眉,继续问道,“同学,你是叫风筝吗?”风筝抬头仔细打量了一下男生,隐约觉得有些眼熟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你是?”

“呀,连同班同学都不认识,我叫陆一,军训的时候还扶你去休息呢。”男生装作无奈地一笑,这一笑让风筝瞬间脸红,是心虚自责地脸红,自己竟是在这样的情境下遇到他。

风筝是很相信缘分的姑娘,这样一来二去地她便对这个身材微胖但也算得上阳光干净的男孩有了好感。说来也巧,陆一特别爱运动,尤其是喜欢跑步,得知风筝八百大关难过之后,就主动带她一起跑步,每跑一次,风筝对陆一的喜欢就加深一层。风筝对陆一的喜欢应该说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的,不是说她表现得有多明显,而是这个腼腆内向的小姑娘一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就脸红心跳,想看不出来都难,所以陆一应该也是心知肚明的,却偏偏谁都不说破。

俩人暧昧的“跑友”关系持续了大概一个多学期,终于在陆一突如其来一句“咱俩买双一模一样的鞋吧”之后打破。看着微信上陆一发来的这句话,风筝有点懵地愣住了,还以为他是开玩笑,没来得及回应,陆一又发来了消息。“你有穿过newbalance或者nike的鞋吗?你好像都没穿过这类鞋,要不咱俩一起买一双一样的。”风筝的心跳开始加速,她意识到陆一不是在开玩笑。

风筝对品牌类的东西几乎一无所知,上网百度之后看到的价格吓得她有点缓不过神来。来自南方小镇的她自小节俭,还立志拿全额奖学金贴补家用,当然,她绝对有这个实力,只是可惜,她喜欢上的这个男孩子与她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似乎不在一个层面。犹豫许久之后的风筝是因为室友劝她的一句话而做出决定的。

“其实你应该这么想,虽然你现在觉得这双鞋对你来说很贵,可是很久以后当你有钱了,这几百块钱对你来说根本不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你会发现,这双鞋承载着你和他的回忆,你会庆幸当时自己买了这双鞋。”

4

“其实,我现在还是觉得这双鞋很贵。”风筝看着我说道。

“鞋很贵,回忆更珍贵。”

关于风筝陆一分手的理由,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就是因为毕业了,两人有各自的追求。只是陆一一直不知道,风筝柔弱的外表下有一颗勇敢的心,只要他一句话,就足够能给风筝留下来的勇气,可是他没有,他说出来的是,“差不多…该分开了…”风筝强烈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说出任何挽留的话,一个“好”字,听似轻描淡写,却让她在之后的五年里每次午夜梦回醒来的时候都泪流满面。

一千四百多公里的距离,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并没有让风筝忘掉陆一,她的身体过着新的生活,她的记忆却沉溺在过去里,无法自拔。风筝每天都穿着这双鞋跑步,每跑一次,回忆就越深刻,她用这种方式让那个她不想忘记的人时刻“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当这些都不足以填补她对陆一的思念,风筝便选择了回来,回到这座城市来,带着她积攒了五年的勇气和希望。

“我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风筝说,“当时我拿到了我们学院的保研资格,可以直接申请复旦大学的保研名额,如果我留下来,那肯定要放弃这个机会,我宁可相信他是为了让我了无牵挂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才选择分开,现在梦想实现了,我也回来了,他还有什么理由让我走。”

看着风筝眼眸中闪烁着点点的光,我把已经到嘴边的“如果”硬生生地咽了下去。如果不是这样呢?如果陆一就是觉得毕业了就该分手呢?如果陆一其实并没有爱你那么深呢?如果……如果现在的陆一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而这个生活里没有也不会再有风筝了呢?我知道,风筝一定想过这些如果,只是她没有给这些如果找到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伸出手把她的一缕长发轻轻撩到肩膀后面,她歪过头,冲我浅浅一笑,真美好。既然选择了相信,虽然可能只是骗骗自己,但足以让我们更有勇气重新开始,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的手机在这个时候不适时地响起,风筝站起身接着去收拾东西。看了来电显示是“苏琦”,我顿时头都大了,调小了通话音量才敢接。

“喂…”

“姐!今儿晚上出来陪我喝酒呗!”

“我今天晚上有事儿,不能陪你。”我暗自庆幸还好把声音开小了,听筒里充斥着迪厅“动次打次”的节奏和说不上来让人烦躁的音乐。

“啊?那我只能找别人喝酒啦!”苏琦有点威胁我的意思,不过我从来不吃她这一套。

“行啊,你记得少喝点就行了,我还有事儿,先挂了啊,拜拜。”我果断地切断了电话,要是等她再开口肯定又没完没了了。

“呼……”我松了一口气,看见风筝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男朋友?”

“瞎猜什么,我的一个小妹妹,在我的圈子里啊,没有男朋友这个物种。”风筝还想损我什么,我直接打断了她,“不说这些了,今天晚上我好好陪你。”

我走上前,很认真地看着她。

“风筝,很高兴你挣脱了束缚着你的那根线,回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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