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从哪里见过你

二十三岁的那年,我死了。

当我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尸骨早已僵硬,伤口也已结痂,更有甚者开始生蛆腐烂。

随着一声“啊!”

我的死讯便算是公之于众。

可,

我睁不开眼,看不见路人惊恐的眼神。

我竖不得耳,听不到亲人撕心的悲鸣。

我抬不起手,抹不去身上肮脏的泥土。

我死不了心,放不下曾经未了的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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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倒在一颗樱花树下,正是那颗曾经陪我无数个春夏的树,如今恰逢晚春,微风一吹,片片花瓣一点点被我的血珀浸染,而我的尸首,也反过来被这樱花慢慢地覆盖隐藏。我想若是能这样不被发现,便撒手人间,也好。

可惜,

父母爱我,踏破铁鞋也要寻我。

友人念我,夜夜托梦也想见我。

路人怜我,唉声叹气也算渡我。


这样,

我便是个不孝子,未能陪父母尽孝,没能为家门延续香火。便是个薄情郎,未能陪友人成长,没能在他们身边互诉衷肠。便是个自私鬼,未能死得体面,只得扫兴了路人赏花的雅致。


若,

死后也难逃煎熬,

这和活着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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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这该死的大脑吧,让它歇息、让它忘记自己欠的、无法清偿的恩情。让它忘了曾经盼的,无法实现的梦想。让它忘掉心里念的,杳无音讯的那个你。

孟婆汤,是有这样的良药,不是吗?

喝了它,

会彻底忘记这二十年来的一切……


结果,

忘了我爱你,

却没能忘记你,

你是谁?

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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