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写文,姑且称之为写文,而不是写作,仿佛还差点高度。小学开始,就爱极了周五下午的两节作文课,总能思绪万千篡出一篇可以站在讲台上被老师当作范文的作文来。语文考试,最不怕的就是作文,甚至凭借作文可以和同学们拉开成绩距离。有了点年纪,阅历丰富了些许,更愿意抛开浮躁,静心码字。写文这件事,一定要有灵感,奋笔疾书、妙笔生辉,甚至过些日子再回头看看,竟然惊诧,自己怎能写出这么精妙绝伦的文字。头脑这种东西,就像发条玩具,长时间不用,不是卡壳就是锈死,再也找不到那种顾盼生辉的灵动。
我爱健身,这么说是有点惭愧。满打满算,健身的时日还不到一年,把自己归为健身拥趸,实在愧不敢当。大学开始,谜一样的审美观,只喜欢骨感美,刻意追求瘦,和同寝室的女孩子们泡过番泻叶、吃过果导片、喝过减肥茶,还曾几天不吃饭,硬是饿成纸片人。自从娱乐圈渐渐刮起健身风,骨头架子被满屏的马甲线取代,才慢慢觉出略有肌肉线条美的性感和迷人。说到底,健身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什么健康、励志,而是单纯而俗套的为了好看而已。马甲线、人鱼线、脊柱沟、比基尼桥、蜜桃臀……一丝一毫的勾勒,一分一秒的雕刻,每一点点的进步都能给予自我巨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每天在健身房抛开杂念、挥汗如雨,竟然忽略了最初的目的,收获了很多美丽以外的惊喜,比如体力和精力的增长、比如BMI的正常、比如不良习惯的改善、比如各种健身知识的累积、还有最难能可贵的信念和坚持。
我爱画画和手工。经常被很多朋友问:你画这么好是不是绘画专业啊?掩饰着浓浓的窃喜,答曰:不是啊,我大学是英文专业。闲暇,只是给自己找点存在感。心灵,总与手巧关联在一起的。一支铅笔、一张白纸、一把剪刀、一瓶胶水,就是这么平凡而普通的东西,加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变出活色生香的效果,该多么有乐趣。做不到大师随时随地的挥毫泼墨,也实在没有民间艺术家凭借叹为观止的剪纸艺术跻身非遗的本事,仅仅是一点对生活的热爱,和略为蹩脚的创意,给平淡无奇的岁月增加点颜色罢了,只要用心就好。
我爱音乐。虽早已过了呼朋唤友浪迹于ktv的年纪,还是对音乐情有独钟。麦霸这个词并不是空穴来风,早在大学,就曾取得过英文歌曲大赛一等奖的小殊荣。生活琐碎,难免有郁结之事,没有什么更能比音乐令人柔肠百转了。阴雨绵绵、长夜漫漫,唯有美妙的旋律堪比百忧解。尤其是有些精妙绝伦的填词和好似天籁的旋律,总能精准的重击心灵的高潮点,带来无可言喻的震撼。
我爱浪漫,节日、生日,总期待那么一点仪式感。一份礼物、一支花、一句记挂的问候,足以让我暖心很久。
我爱美食,瘦子的脸和吃货的心无论是多么不匹配,我还是无比乐意将尝遍天下美食归为己任。将垂涎的美食拍一拍图片,配一配小字,不修边幅的大快朵颐,总能让我雀跃。
我爱情调,一杯咖啡,一首爵士,一本好书,一盏香薰,独坐窗前,静观熙攘。你可以理解为对生活的另一种解读,也可轻蔑又略带酸味的觉得这是小资气息,可你也一定无可挑剔的默认,这种感觉确很美妙。
我爱漂亮,不为刻意讨好别人,只为悦己。精致的淡妆,素雅的装束,走过街边的橱窗,扭头看到宛如影片《蒂凡尼的早餐》里的霍莉,一切的平凡,都宛若变成盛宴。
这就是我,古灵精怪、灼灼其华。我爱生活里的每一点小开怀,我爱岁月里熠熠生辉的小惊喜,你可愿执我之手,与我共品蹉跎,同享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