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篇三名未成年杀害小卖部老板的头条文章再次让我对未成年这个群体揪心不已,翻了半天评论,看到很多网民的观点大多趋于一致,都比较偏激,要求严惩凶手。
刚看到新闻时,我也是和很多网民同样的想法,可是,随着翻看越来越多观点一样的评论后,我不自觉问自己为甚么会产生这种看起来相对较为偏激的想法,是呀,为什么?
想起来近两年很多新闻,未成年人的身影频频出现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有未成年杀了老师,有未成年杀了生他养他的母亲,有未成年参与组织逼迫卖淫,是什么导致这些受我们保护的本应是精灵般的好孩子变成了让我们闹心甚至恐惧的魔鬼般的熊孩子?一次次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和越来越多对已作案的未成年凶手立斩不饶的偏激言论表现出的是对这些熊孩子的失望和愤恨还是源自内心的恐惧?
看到这些社会负面的现象,相信失望会成为绝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一些因失望而来的愤恨也是难免的,同时随着关于同一群体的负面消息被不断爆出,越来越多的人会对这一群体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产生恐惧,说实话我也不例外,我想很多人的恐惧的是自己或家人成为下一个未成年行凶的受害人,我也有这种恐惧,可是,作为一个即将步入生儿育女年龄段的大龄青年,我更恐惧和担忧的是,自己将来的儿女会不会成为未成年行凶者?
对将来可能存在的问题的恐惧,激发了解决问题的动机,怎样更好解决问题促使我搜集更多有关问题的线索,进而分析最接近事实的原因。
我们不得不承认,世上很多事情都不是由单一的某个原因导致的,而是由诸多因素合力而致的结果,就这些恶劣的未成年行凶事件而言,结合分析出的原因来看,一个意料之外但又情理之中的结论是:相较于犯事的未成年本人,对于未成年所犯之过,父母、学校、社会应该负更多的责任。
不由想起《三字经》里较为经典的一句话——“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虽因时代进步,这句话不再能涵盖全部,但至少阐述了一个可以沿用至今的正确的基本理念。当面对已酿成悲剧的未成年,相信不少父母、老师应该应经有所反省。
身为父母,当纠结于物质上穷养还是富养时,是否注重过精神上的培养?当盼子成龙盼女成凤的时候,是否首先在做人方面为儿女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当然,现实中,父母一方或双方缺位的现象也存在,或因天灾或因人祸,缺位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更好成长,天灾不说,只希望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少些人祸,对于既成事实的缺位现象,单亲家庭需要注重对孩子的教育方法,避免因一方缺位对孩子的不利影响,社会也应对父母缺位的孩子多份关爱和正确的引导。
身为教师,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是否能保持本心,坚守职业道德和尊荣感?是在做传道授业解惑桃李之师教书育人,还是在成为只会传播知识的教书机器?是把学生当自己的孩子般去培养,还是把学生作为自己获得奖金的应试工具?
做为社会的一份子,是否真正落实了国家制定的关于保护未成年的若干制度规定?是否为了一己之私,允许未成年进网吧等娱乐场所,为未成年提供香烟,甚至被利益驱使,引诱或教唆未成年犯罪?是否在面对一些正在或可能对未成年造成伤害的人和事时,选择做一名麻木的旁观者?
对已发生的罪与过,自会有执法者来秉公处理,对未知的将来,为了自己和我们关心爱护的人,我们有责任努力营造更好的氛围,杜绝痛心的事件再次发生,无论我们身处何种身份,应该选择做一名爱和温暖的传递者,而不是做麻木的机器和黑暗的散播者,在这世间愈久,我愈深信因果,正义或会迟到,但肯定不会缺席,黑暗或会逞凶一时,但必将遭烈日灼心净化!人世间的主题始终是美好与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