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式的证明,由于不等式类型繁多、覆盖面广、技巧性极强,这就需要掌握不同的证明方法和基础常用的不等式,以及扎实的数学功底和融汇交叉,创新的思维。
比较法
该方法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之一。主要通过判断两个量的差值的正负;或者通过确定两个量的比值与1的大小;来确定两个量的大小。
作差比较法,证明
证明:因为
所以命题成立。
综合法
基于已证明的不等式、常用的基础不等式、不等式的性质、其他的数学定理等知识,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一步一步的推出最终所证结论。
比如基于“算术平均大于几何平均”,证明:
证明:
三个不等式叠加,得
所以,命题成立。
分析法
从所证不等式出发,逐步分析所证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这个条件可以被证明或明显能成立时,断定原不等式成立。一般都是这种套路或节奏:要证,即证...。该方法思路自然,和综合法的结合也非常的自然,易于掌握,常用于含有根式等的复杂所证命题。
例如,求证:
证明:
所以,命题成立。
放缩法
在直接证明不等式有难度时,经常借助一个或多个中间变量,达到放缩的效果,降低不等式的证明难度。放缩的策略多采用:
- 不等式的传递性,基础不等式;
- 在一些和式、积式、分式等式子中替换一些更大(更小)的项、或因子;
- 利用函数的有界性、单调性;
- 加上或减掉一些项达到放缩目的
求证:
证明:
证毕。
归纳法
最简单和常见的数学归纳法是证明当n等于任意一个自然数时某命题成立。对于一些数列项的和或乘积等形式的不等式,可以考虑归纳法。
求证:
证明:
当n=2时,命题明显成立。
设n=k时,命题成立,那么n=k+1时
而
所以
成立。
换元法
换元法对结构复杂、变量较多的情况,可通过三角变换、增量换元法,将不等式进行变换,将式子转化为较为简单、或熟悉的形式。
设,求证:
证明:因为,可设
,则
证毕。
设,求证:
证明:
可设
又
所以
叠加得
数形结合
利用三角形的两边和大于第三边、向量等平面几何和解析几何知识,直观的得到所证不等式。
已知均为实数,求证:
证明:设O、A、B三点坐标分别为
所以
于是,利用三角形的两边和大于第三边,可知不等式成立;当O在A和B间的线段上时等号成立。
构造法
- 构造函数法:利用函数的单调性、函数的凸性等函数性质
- 构造方程,比如构造有实数解的一元二次方程等
求证:
证明:设,显然f(x)在x>0时,递增。
证毕。
这几种方法比较常用,不代表这些方法能有效解决所有不等式问题的论证;不等式内容非常的丰富,有时论证需要多种方法结合使用。此文只是抛砖引玉,以期望读者多多的总结、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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