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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在国家与社会之间》
珠江三角洲的所谓“民田区”,大部分的田地其实也是淤积平原。沙田区和民田区的区分,并不只是土地自然形态的差别,更是在地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一种地方政治格局,一种身份区分,一种“族群”认同标记。
以番禺沙湾的情况来看,在沙田控制上,宗族的意义其实主要不是一种经营组织,而更多是一种文化资源,这种文化资源我们不妨称为祖先的权力。
在这一地区,建有祠堂,有一套关于祖先出自名门望族或家世显赫的历史传说,有被正统规范所认可的定居历史的宗族,与那些没有组成宗族的,讲不出祖先来历的“水流柴”之间,有着被视为天然的社会区分。居住在珠江三角洲的民田区与沙田区交接地带的大乡镇中的大族,就是依靠着这种文化上的优势,确立对沙田的控制权,
在地域社会中的各种势力争夺沙田开发权和地方控制权的明争暗斗日趋激烈时,尽可能“培养”出祖先与士大夫文化传统的联系,无疑可以使宗族占据一种更有利的位置。根据正统的礼仪规范组成宗族也就成了一种最有效的手段和途径。
何人鉴定居沙湾的传说,特别强调了始迁祖所买下的沙田是通过李昴英的关系,向政府承买下来的。这就使他们定居和开发沙田的权利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更能得到认可。于是,宗族实际上意味着由祖宗的恩泽衍生出来的一系列权利,而这种被及子孙的恩泽又来自士大夫文化的价值体系。
除了培养子弟猎取功名,建立宗族这些最常见的手段外,崇祀像北帝一类被标为正统性的神明,也是社会群体表达自己身份认同的一种重要方式。
有些宗族虽然以入籍前数代的祖先为始祖,但往往是为了与祖先来自宋代的说法不矛盾,才在入籍祖之前再往前推若干代,另立一个始祖,而入籍祖仍然具有开基祖的地位。
广东地区许多宗族的历史实际上是从明初入籍开始这一事实,反映了在广东社会发展的历史上,明代初年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时期。这时,许多原来分布在各处山林之中的无籍土著和流移人口,或由于王朝实行户籍登记政策而定居下来,登记成为明王朝的编户齐民,这种户籍登记后来成为广东地区宗族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
每一个社会的成员,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有合法户籍的宗族成员,就可以使用祖先(或以祖先名义)开立的户籍购置土地,登记纳税,参加科举考试,以及享有其他需要编户齐民身份才能合法享有的权利。
由于合法地占有土地和参加科举考试,是传统中国社会流动机制下两个最重要的上升途径,而这两种资格都必须以户籍为根据,所以户籍成为把“编户齐民”与“无籍之徒”“化外之民”之间社会身份区分固定下来的制度性因素。
在很多族谱的序文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话,“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郡邑有志”,近年来,在中国学界,甚至有“族谱与国史、方志并列为中国史学的三大支柱”的说法。
任何历史文献都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作为历史著作,是对过去发生的历史过程的叙述;二是作为史料,是我们赖以了解过去的资料来源。然而,从研究者的角度看,如果把史籍当作史书来读,如果要了解的是史书撰写人的价值观,他的政治立场,他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通过历史叙述所要表达的政治议程的话,那么,我们已经是在把史书当作史料来研究了。
由于明代户籍制度对里甲户籍的分户有着严格的限制,普通民户虽可以分户,但在实践中常常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而在广东占很大比例的军户,在法律上更是明文禁止其分户。
从明代初年开始,随着这个地区更紧密地整合到中央王朝控制下的社会之中,一些家族陆续开始按照宋儒设计的模式,在乡村中从事宗族的创造。
当时人们建构祖先谱系的共同目的是:第一,宗族的系谱和历史能证明他们的祖先来自中原,并非土著;第二,证明祖先从来生活在陆上,并非疍民;第三,他们是有合法的户籍来历的;第四,部分宗族还可能用来证明自己是民籍,以脱离军籍。由于本文目的只是提出一个尝试从叙事文本去解读社会历史事实的例子,就不在这些专门的课题上展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