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它,是在楼下的便利店里。也不知道是到了谁家串门,偷吃了谁的东西,一路狂奔而至躲在我的身后,主人的叫声对它来说丝毫不在意,只是两只脚一直扒这我的脚踝,我在想啊,它是不是认识我?于是我和它分享了我的快乐,这样我们也算是相识了。
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确实是自作多情了,它好像很自来熟,无论和谁它都能很开心,为此我还生气了一下午!不过还好,每天下午下班出了公司,我总能第一时间听见它摇晃着脖子上的铃铛,寻这声音过去它依旧在哪里与人玩耍,好像精力无限,永远快乐。
每天下班我和同事都会到便利店里坐一会儿,不知不觉也与它熟了起来,同事开玩笑说,好一锅“*肉火锅”它竟也不生气,依旧肆无忌惮的趴在我的脚面上面,抓我的鞋子,我也时常大方的给予它一点食物,玩累了就在旁边趴下,一动也不动。因此我好几双白色的板鞋都被它弄的面部全非,每次都是和它一起之后,晚上回去我必要花一番心思来收拾我的鞋子
那几天的广东天气特别的冷,连续下了三四天的雨,便利店里也少了许多的人,可丝毫影响不到它,它啊,依旧在自由,快乐。无人一起时,听着脖子上的铃铛它可以在雨里疯狂的奔跑,直到跑累,也不停下。
它啊,总是这样简单,似乎世上的烦心事都与它无关,它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无忧无虑。可它不知道的是,有多少人羡慕它的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只有它和我们,一个在囚笼外,一个在囚笼内,自它出现以后,平静的生活也终有一丝趣味。
每次看到它我都在想啊,如果我能像它一样有多好啊,精力无限,永远快乐,无论是凌厉的风,还是磅礴的雨,都无法打动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