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友加加从上海那边到浙江度假,听说我现在在浙江,在电话里嚷嚷着要来见我一面。
“为什么非要见面呢?我们以前的传信联系不是挺好的,有点点文艺,还有一丢丢神秘色彩。”
“可我就是想见见那个写了那么多伤感故事的小姑娘长的多沧桑。”
“我告诉你,我可沧桑了,说不定我都是几个孩子的妈了。”
“得了,你少骗我,你才17,地点你定,我就是想亲自听听你的故事。嘟……”
好啊,长本身了,敢挂我电话了。
加加是看我故事的一个铁杆,难得一个人如此支持我,每一次想到了什么故事我都会第一个告诉她,有时候还会把手稿寄给她。一来二去,我们聊的更多的不是故事,而是对方的故事,很多故事,还是加加给我的灵感。
我们约在一家星巴克见面,星期五下午5点。她告诉我,她今天穿了一身红色的大衣,保准我一进去就能看到她。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用书信交流了差不多半年,仿佛彼此的爱好性格都已经了解,但现在真的冲破那张纸在现实生活见面,又仿佛对对方一无所知。
有点期待见到加加,想到可以见到一直支持自己的“闺蜜”,竟然也有点小激动。
偏偏是下班和放学的高潮,整个街道围得水泄不通。刚刚矮个班主任又拖堂,现在已经4点半了,怕迟到,拎起书包就往星巴克赶。
经过一个小吃街,想着给加加带点这里特有的小吃。
转来转去发现这里有的,上海大概都有。于是自己叼着几根羊肉串,拿着一些小甜品,在熙熙攘攘的人群穿梭。
直到我看见了他。
他好像没变多少,但是又好像变了很多。他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他高了,长到了可恶的一米八。我有点近视,他那个时候离我大概5米的距离,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很奇怪,我却有种感觉,那就是他。
我哑然失笑,这个地球得多小,兜兜转转了一年,还是能遇到。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标准学生装。拿起餐巾纸胡乱在嘴上把辣椒油擦掉。握着书包带的手情不自禁攥紧,我的脚就定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旁边好像有个女的,我看不太清。那一刻,仿佛很久很久都没有的心酸又冲击心头。
他买了份寿司,向我这边走来。
我不知道我在期盼什么,居然希望他能跟我打声招呼。然而,什么都没有。
我们就像世界上千千万万的陌生人一样,擦身而过,可能连路过都不算。
也许是我的错觉,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感觉他在看我,仅仅几秒。我在确定是他的时候,一下子,眼眶悄然泛红,脑子里播放曾经,偏偏看到了最煽情的高潮。
我看清了他旁边的女子,大概三四十岁的样子,那一刻,我窃喜。
我感觉他走过去的这段路,把我曾经的三年青春浩浩荡荡的留下痕迹。而我,在他走过之后,像个傻子,回头望他的背影。
你可能会笑我,我望了三次。第一次,我还是不敢相信那是他,第二次,我明白那种感觉除了他不会有别人带给我,回头再次感觉什么叫心痛。第三次,我感叹,我把我曾经三年里的那个男主角再看了一遍,把我傻不愣登的曾经回望一遍。眼睛一直都是涩涩的。
我整理了一下子情绪,来到星巴克。
果然我一眼就看到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红衣女孩坐在床边。
我走到她前面的坐下来。
我感觉自我介绍有点多余,但是直接开玩笑又有点放不开,只是对她淡淡一笑。
倒是她看到我就立即咋咋呼呼,“小微,你们学校的校服果然没有我们学校的好看,不过你人挺好看的呐。”
我也开始打量她,有属于我们这个年纪的美丽,干净秀丽,红衣很适合她,衬得她的肌肤更加雪白。
我们开始聊一些平常的事情:学校、家庭、老师、朋友。最后还是扯到了感情。
“你这么漂亮,又是标准的一枚文艺女青年,你们学校应该蛮多男孩子喜欢你吧。”加加一边喝着摩卡咖啡,一边问我。
我摇摇头,想起刚刚看见的他。
加加见我情绪不对,问我怎么了。
“我又看见曾经喜欢的那个男孩了。我都以为我忘了什么叫喜欢与心动,但是见到他的那一刻,那种不甘与委屈又像雨后发芽的枝桠,纷纷冒出来。”我低着头搅动着咖啡,怕一抬头,这咖啡就是咸的。
故事从来都是很老套,无非是一个人一见倾心,另外一个从来满不在乎,在最爱幻想的年纪,最天真灿烂的日子,心里编写了一个剧本,男主角已预定。
有的时候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但就是那样一个不倾国倾城不才华横溢的人,在你某一天突然从你的眼睛横冲直撞进你的心里,填补属于感情的一片空白。
我喜欢他的原因比矿泉水还干净简单,他一笑,我就忘了外面是倾盆大雨还是艳阳高照。
那时候的我真的是自卑啊,普普通通,短发齐耳。有时候我自己都在问自己,他会喜欢你什么呢?你拿什么理由去认识他呢?
于是,听说他喜欢电子琴,自己就一遍遍听《雨的印记》、《致爱丽丝》、《梦中的婚礼》,脑袋里脑补他弹琴的模样。听说,他和自己是同一个数学老师,他数学很好,就放弃午休时间去找老师问数学问题,有一次碰巧他也在,看着他的侧脸,风都是暖的。听说,有个会唱歌的女孩也喜欢他,拉着闺蜜假装路过那女生教室,不服输的问闺蜜我和她比哪个好看。闺蜜的那句:你比她漂亮,她只是白点。让我天天琢磨怎么让皮肤更白。甚至为了证明什么,胆小如鼠的我居然参加十佳歌手,幻想在唱歌这件事情上战胜那个女孩。
在喜欢你这件事情上,我好像用尽洪荒之力。当然,也因为这些,我看到了一个更喜欢的自己。
我喜欢他喜欢的这么赤裸裸,即使不说,谁都知道。
但是,后来因为中考,我没敢问,怕他接受,更怕他拒绝。后来,听说他有了女朋友,只是惊讶的瞪大眼睛,然后默默收回失落的眼神。
我是不甘的,但是无可奈何。因为,如果一个男生知道一个女孩喜欢自己,若是喜欢,怎么会一脸的云淡风轻。他有朋友说他曾经也喜欢过我,但是觉得我“玩不起”,就放弃了。
说到底,还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后来,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去留意关于他的一切,他秀恩爱或者秀孤独,我只是当个旁观者。
我曾经梦到过他,我一直在梦里追他,我一边追一边问:你喜不喜欢我?他就一边笑一边跑,跑的我好累好累,他还在笑,我却眼眶红了。
现在,就让他擦身而过我的曾经吧,哪怕我眼眶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