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农村六十岁的老女人用石头砸死五十多岁的老光棍。起因是老女人宁肯去城里和八十岁老头搭伙过日子,也不肯再婚农村的老光棍,这个社会怎么啦,农村女人不愿嫁给农村汉,农村光棍好可怜,大村小村,村村都有几十甚至上百人,一辈子找不到老婆的人越来越多。
农村这些老女人大多是因丈夫去世,想到自己老了最终只能靠子女养老,就决定去城里伺候那些七十岁以上的单身老头,名义上是去给他当保姆,其实就是去陪床搭伙过日子。于是她们就告诉儿女,自己去城里赚钱,每月寄钱回来贴补家用,儿女们为了钱基本上都是满口答应。
因为城里老头有退休金,死了老婆很孤单寂寞,想找老伴又怕儿女反对,又担心财产被女方分割或占有,因此都喜欢以请保姆的形式把农村女人领回家。白天伺候,晚上陪睡成了流行的潜规则,每月付给女人相应的报酬,既达到有人陪伴,又得到子女的支持和财产保险的目的,两全其美何乐不为,所以农村老女人进城当保姆,成了城里单身老头的香饽饽。
农村单身女人都进城了,引起一辈子在农村找不到老婆的老光棍们不满。他们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就争先恐后地死皮赖脸上门求婚,希望这些女人留下做自己老婆,但却遭到无情的拒绝。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位六十岁女人,就是因为拒绝本地光棍求婚,坚持要去城里伺候老头,在去的山路上被老光棍拦截纠缠时,老女人无意中用石头砸死了他。对这样的案例,大家怎么看呢?值得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