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图书馆借了两本书,《陆小凤传奇》一二册。觉得古龙的文字很有趣,文如其人,想必他本人也一定很有趣。
比如这一句: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他剑上的血。
接下来又说他不远千里,在烈日下骑着马奔驰了三天,赶到这陌生的城市,熏香沐浴,斋戒了三天,只不过是为了替一个也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复仇,去杀死另外一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
很有意思啊!这样特立独行的人很容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再比如花满楼评价陆小凤:“他也是个很奇怪的人,你只要见过他一面,就永远再也不会忘记,他不但有两双眼睛和耳朵、有三只手,还长着四条眉毛。”
两双眼睛和耳朵,当然是说他能看见的和听见的都比别人多。三只手也许是他的手比任何人都快,都灵活。但“四条眉毛”是什么意思呢?真心想不来。
疑问就此产生,勾起了读者的好奇心。古龙真的很会讲故事,先不让主角登场,借配角之口抛砖引玉。这和《水浒传》让高俅先登场是一个道理,很高明!
古龙的个人经历就丰富多彩,他是情场的浪子,也在道上混过,还揣着一个文学梦,喜欢朋友、美酒和女人。
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写出来的小说自然有趣。而我呢?是个无趣到死的木头人,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来,能写好文章才是怪事。
因为无趣,所以只能无病呻吟,贻笑大方。想变成个有趣的人?先读读有趣的书吧!我推荐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