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学:解决矛盾的办法

人世间矛盾是普遍的,解决矛盾是生存和发展所需要,它是多元化的永久的课题。

面对矛盾有三种人,能化解矛盾,使事情和谐是高人。有意制造混乱激化矛盾的是小人,把问题弄得一团糟的人是蠢人。

大对立小问题都是矛盾,它们是普遍的又永远存在。抓主要矛盾是方针,同时还要学会解决矛盾的办法。所谓普遍是指各个领域、各个环境无所不在。

如,群众与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集中表现在阶层利益之间的矛盾。所谓阶层就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两个群体;又如,对错矛盾,是真理与谬误,是与非。

因此我们说要辩明是非,不能混淆是非;再如,金钱与奉献的矛盾,市场经济是金钱,金钱是无情的,可浓缩为:“为人民币服务”,适者生不适者亡,所以无情,核心是一个“我”字。

人要帮助别人,要有爱心,为了人民的利益和祖国的利益要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是宝贵的生命,此为奉献精神,核心是一个“公”字。一个“我”一个“公”构成水火对立。等等,等等,可谓矛盾者到处比比皆是。

人与人的矛盾可以分为对抗矛盾和非对抗矛盾两大类。解决对抗矛盾的办法,是打倒的办法,“一棍子打死”的办法。非对抗采取民主的办法。因此,在矛盾面前首先是对矛盾的性质要认识清楚,之后决定处理的方针和方法。

同时,要清楚和注意阴阳互化的法则,对抗矛盾和非对抗矛盾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条件之下会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非对抗性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之下也会转化为对抗性矛盾。项羽和刘邦,韩信和萧何,孔明和周瑜等都是实际例子。

矛盾转化了,处理的方针也要随之转化。要清楚的是:“时空上有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要把握的是:“矛盾中有突发事件和创造条件,就如化学上的添加剂、温度产生的化合或分解反应”。

当矛盾表现为对抗性的时候,要去解决矛盾,就要强调斗争。当矛盾为非对抗性的时候,就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谈心办法来解决。

人不害怕斗争,在需要用强硬的斗争的办法来解决矛盾的时候,是不吝惜斗争的,关键是采取什么方针和方法来解决矛盾,不是凭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客观矛盾的性质决定的。

无论是对抗矛盾还是非对抗矛盾都要从“首”入手:分化瓦解内部。都要依靠理论基础:“真理上、民心上、正气上、历史上、时代上、律法上”都要经得起推敲和站得住脚。

宫长路著,方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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