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简书的处女作。
称不上作,称作日记更合适。
机缘巧合知道简书,对于我这样的新手小白来说,真是迷雾里出现了一丝光。我想追光。
我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优秀的人儿。
初中同桌是我心里第一位的才女。如果非要找一个物品形容她,我想,是兰花。清秀,儒雅,谈吐如清风,文字如水流。
写作课老师总会朗诵范文以激励大家,我这同桌便是常年的范文收割户。毫无疑问她也成为了我奋斗的目标。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和她坐一桌,必然会受到相当的感染。虽然这文化内涵我是一点没学习到,但这写字真是受到了她深深地影响(虽然现在字写得也很一般,但以前更残忍,哈哈),以至于现在一写字我就想起她,想起那段不分场合练字的时光。这辈子该是忘不了她了。
于是,我一如既往地用一手平平的字写着一手平平的文章。
奈何内心深处一颗想写作的心,总是时不时的冒出来让我心痒痒一下,然后每次都以否定个人能力被压回心底。
如此循环往复。
如今,已经大学毕业四年了,它又探出了头。
这一次,我想试一试。
如果时间花了十多年都没替你将它磨平,那不妨拿起来。因为那叫执念,那叫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