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从未听说过“完美受害者”这个概念。因此我对有些案件中,受害人的表现有点不能理解。
比如在家暴案件中,对于受害者一而再再而三地选择原谅施暴者,我曾经万分不解地对朋友说:“她们为什么不在第一次受到伤害时就手刃渣男呢?”
现在看来,我当时就是在强行要求“完美受害者”的出现。
有些对“完美受害者”的指控很容易被识破,比如性侵案件中,会有人指责是否受害女性过于暴露自己的身材和性感,才会诱使施暴者产生犯罪行为。虽然这种强盗逻辑已经被骂得体无完肤,但还是依然有很多拥护者,其中也不乏各年龄层的女性。
另有一些比较隐蔽的对“完美受害者”的指控,比如最近讨论最多的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由于受害女性在长达3-4年的时间内都在忍受性侵事件的发生,而不是第一时间进行反抗,或者没有出现普罗大众喜闻乐见的跳楼以证清白等抓马情节,就有人跳出来说此事不是这么简单。女孩腹黑有心机,老男人傻白甜。
但是不管事情的表象多么纷纭复杂,事情的本质确实是成年男性与未成年女性之间发生了性关系。可悲的是,法律流氓刻意选择了女孩满14岁的几个月之后实施了第一次性侵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有可能逃脱嫖宿幼女罪。除非受害女性能够证明自己是非自愿,这又谈何容易。所以我也赞成将性同意年龄提高到16-18岁,这个年龄段里在成年之前,情侣间你侬我侬,两厢情愿,这也无可厚非,可是对于女性来说,只要我不愿意,那就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再说回“完美受害者”这个概念,在长期施暴关系中,诸如家暴,长期性侵(不分婚内婚外),甚或企业内上下级压制又或学院中导师对学生的束缚等特殊案例,受害者本身就容易受到精神上的控制与摧残,比如臭名昭著的PUA,而出现不能独立思考,或者向他人求助等旁人看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所以,我们不能强求“完美受害者”的出现。我们看到的每一个血淋淋的案例,都是受害者们克服了极大苦难后艰难走出的一步,他们不应该受到指责。而每次这种触目惊心的案件之后,都能引起社会大讨论,推动社会去反思,帮助更多的人避免受到伤害。
女孩成长的一生当中究竟有多少打怪升级的关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