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

江歌不应该插手刘鑫和她男友之间的感情纠纷,就算这件事是发生在国内而不是在日本或其它国家,刘鑫的感情纠纷也只是她自己的事,江歌的插手算是一种另类“见义勇为”行为。她挺身而出挡在刘鑫男友面前,阻止刘鑫男友接近刘鑫,就应该预料到可能会有一定的后果,而且作为一个成年人她也应该有准备接受这个后果。刘鑫本来应该自己搞定自己和男友之间的感情纠纷,她就算寻求江歌的帮助了,江歌也应该拒绝或采取其他方式帮助刘鑫,而不应该自作主张将自己置于两人之间,她这种做法直接导致自己被愤怒的刘鑫男友伤害。

江歌的母亲对刘鑫的做法是无理取闹,她并没有认可江歌的做法,只是把自己失去女儿的情绪加诸于刘鑫身上,如果江歌有知也不一定被江歌本人所认可。刘鑫本来可以选择为江母做一些事,但是被失去理智的江母把机会破坏掉了,刘鑫不追究江母侵犯隐私的刑事责任已经很对得起她了。

这件事里每一个当事人都没有能力处理好自己份内的事,该自己做的事不会做,不该管的事瞎管,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定要发泄到别人身上,都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现,不是成年人该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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