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只有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守法在前,筑牢“法治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员干部作为联系群众的“风向标”,尊法守法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与公序良俗,要深化依法治国,基层党员就必须把牢守法这个基本,自觉当好尊法守法的典范。基层在法治方面的创造性实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丰富和完善,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发展和落实。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把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角落,这样法治中国建设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和坚实有力的支撑。
普法先行,积累“法治之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根基,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核心在于守法用法,关键就在于尊法普法,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尤需在普法宣传方面下足功夫。要充分运用线下、线上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深化以案说法、日常普法,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枢纽作用,让群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信念。
用法当头,行好“法治之力”。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用好法律这一治国重器,基层党员干部尤需在用法上做好示范引领。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程序规范、可预期性强、权责清晰。实践告诉我们,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时,很多难题会迎刃而解。面对新的形势,要有效解决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运用法治的手段,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