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见他,我以为他还会穿白色衬衣,温润儒雅,却失算了,他穿了格子衫,也很好看,后援会里调侃说:同哥的发际线又高了。 哈哈,
他36岁了,我知道他的那年他31岁,因为一条微博,内容是你很想念一个人,真到见了面时才发现他已和当年不同,又觉得失望,所以有些人活在记忆里比较好。
然后关注他的微博,买了他的第一本书《谁的青春不迷茫》,可笑的是那是一本盗版书,我却当成了宝,放在床头,最爱的是他的经历,
有一句话,他说因为年轻,没有选择,所以只好试试。
孤独的签售会也是很热的天气,在西单图书大厦,我在地下停车场等了5个小时,激动的像个傻逼,
每次总会认识一个人,他们会说喜欢他的原因,喜欢他几年,
有人跟我说因为他自己报考了中文系,
有人跟我说因为他觉得光线也是北京的风景点,
有人跟我说因为他我觉得升本,想要好好读书,
有人跟我说因为他觉得加班真的是在打怪,
有人跟我说因为他莫名的对生活充满了勇气,
有人跟我说因为他想要进传媒工作,
看,一个人的影响力有多大,我不觉得惊讶,就像身边的很多人听了我的专业后,都会笑着说:别跟我说是因为何以琛,可是,但是,真的是因为何以琛啊,多可笑,我因为一个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人决定了我最重要的专业, 但从没觉得后悔,我喜欢这个专业,虽然身边的人总笑我健忘,虽然有时马虎的不像话,但还是会觉得能做自己喜欢的事真的很好,
我一点也不优秀,所以你不喜欢我,我不介意,不是说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吗。
我喜欢这句话,更想改变这句话。 我不知道洛枳怎么看着盛淮南和叶展颜在一起,我以为自己很像洛枳,我其实想把这些话写给他看,但却放弃,没有找到合适的信纸。也是一种难过,
有人说在你失落,难过的时候不要看成功学的书,因为会让你走错路,
是这样的,我觉得。
我笑着跟一起排队的姐姐说,我觉得刘同的书很矫情,她说那你还喜欢,我说因为矫情所以喜欢,我也很矫情。
他可能永远不会知道我做了什么决定,我不会再去他的签售会了,也不会去追他的演讲,是要成为他的模样,不是去追随他的脚步。
他说的对等你做好所有的准备,机会自然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