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点38分,我睁开眼睛。
用手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从床上座起来,背靠在床头上,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天刚微亮,我打开灯,拿出那本我看了一周的《知晓我姓名》,打开有折角的一页,开始了我今天的阅读之旅。
这样的生活我过了有将近70天了,我爱上了这样的日子。
我是个笨笨的女人,但我想赢,想要把写作变成我挣钱的本事。
这可能吗?
有那么多人比我聪明,比我漂亮,比我努力,我只能让自己变得勤奋。
每天早上6点半左右起床,看一个小时的书。
送完孩子上学,我快速的走在去往植物园的路上,我的家离植物园只有一个路口。
我穿过十字路口,来到植物园,依然快速的走着,因为这是我的运动方式。
我没有尝试过跑步,因为我觉得自己跑不动,这个想法是我从初中跑操时得来的。
所以,22年了,我从来没有改变过这个想法。
正如关于跑步的想法一样,认为自己是笨蛋,这个想法已经跟随了我30多年,早已在我心中扎下了根,似乎要穿透我的身体。
70天了,我疯狂的想要改变这一想法。
我选择用书籍来帮助我,做我的导师,我做到了。
在这70多天里,我坚持每天学习读书,有时候眼睛看着字,似乎字越变越小,越变越模糊,我转过头,看向远方,一分钟后继续我的阅读之旅,文字也恢复了它可爱的模样。
我已经习惯了有书的日子,它的确可以把我从笨蛋堆里拉出来。
我抓住了,这一次我伸出了略带褶皱但还算白皙的手,这是我的机会,是我人生的转折。
当然,这个机会是我自己给自己的。
从来没有主动的去抓过任何机会的我,已经意识到,中年危机来了,它从来没有通知过我,就这么的来到了我的身边。
没有敲门就进入了我的房间,这会不会太没有礼貌了。
有人说,机会都是留给有把握的人,我不在这一行列当中,但我要创造机会,成为自己的主人。
我正在做着这件事。
跑到时间前面,是我的想法。
不是梦想,是想法,因为我认为,跑不过时间,你就输了。
我输了36年,不想再被思想拖后腿了。
心是起点,你封闭它就拉你后退,你敞开心门,接纳世界,它就推你前进。
一切的改变,都要从心开始。
我想要撕下身上的笨蛋标签,它在我身上贴的太久了,以至于我早已认为,它是我身体的一部分,这个想法太可怕了。
你见过那个人身上一直贴着笨蛋两个字吗?
答案是没有。
我要做的是从心里撕下这个标签。
我的记忆总是比别人要晚一些,记得22年前,我上初中,我害怕到一个新的环境,胆小懦弱的我,就像无法破壳的小鸡,总是躲在壳后,不敢动弹。
那时笨蛋标签已经跟着我十几年了。
几年后,我发现我的腰是弯的,没有像一个青年人那样激情四射、腰杆笔直。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要改变了。
毕竟年幼,那是的改变像是用中指和拇指弾掉身上的尘土一样,作用不大。
而这次,我要彻底拜托笨蛋两个字,我不仅要赢,更要赢的漂亮。
当你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时,上天都会来帮你。
我相信,越努力越幸运。
愿前行路上再无风浪。
愿人生无悔。
愿你赢得时间,超越自己。
晚安,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