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爱的鲁米,有一首诗,这样描写爱与礼物:
你不知道给你选一份礼物是那么艰难。
似乎什么都不合适。
为什么要送黄金给金矿,或水给海洋。
我想到的一切,都是像带着香料去东方。
给你我的心脏,我的灵魂,无济于事,因为你已拥有这些。
所以,我给你带来了一面镜子。
看看你自己,记住我。
我发誓,这是一锤击中我灵魂的诗句!
从小到大,我收到无数礼物,亲人和朋友居多,或大或小,都熟记于心;商务型礼物也不少,但保存价值不高。因为让我使用一件带有拙劣logo的物件儿,我无法感到体面。
我能记起的人生第一件礼物,是父亲送的洋娃娃,八十年代的中国工业产品,其实远称不上精美。但以我天生的挑剔眼光,我相信那是在当年,相当于现在限量芭比级别的一个娃娃。她陪伴我近二十年,直到离开老家,才与她断了连接,可奇妙的是,自从没再见到她,反而开始常常能忆起她。淡黄底儿的小碎花裙子,卷卷的头发,跟脑袋是一个模子里出的,并不像今天的娃娃,还真有头发能梳。表情开心,眼睛可以动,一倒下就闭上,竖起来就睁开。胳膊和腿的关节处能转动,鞋子玛丽珍小皮鞋的样子,居然能脱下来,这是我当时最惊诧的部分。说起来,这个娃娃承载了我大半个童年的回忆,如今她越来越清晰地跟那段单纯时光,一同存在于我的脑海了。
随着岁月变迁,小女孩儿长大成人,开始有了自己的Social机会和活动,从学校开始,便特别热衷于给好朋友的生日准备礼物,当然,收到礼物时也是开心兴奋得不得了。我还记得发小苗锦在小学三年级送给我的一枚蝴蝶胸针的生日礼物,真是精致到感人。初中时,同桌送我一个日记本,居然存到现在,寄语还留着。本来几乎失联的两个人,因为有了微信,重新续了联系。他如今是华为公司的高级人才了,当我把日记本扉页拍给他看,他惊呼“怎么还留着?有二十多年了耶。” 看着当时两三块钱的一个本子,穿越了20多年的时光,依然伴随我时,自己也深为感动了。因为我环顾家周,也很难找到第二样超过十年的物品,何况是二十年。
再后来,我越来越喜欢送礼物,也一直乐意收礼物。为朋友、家人、客户等挑选礼物时,我的标准就一个——走心。因为礼物是为我和对方的交往,添加的书签,这个书签顺带着有标注时间、地点、以及场景背景的功能,无论我们被岁月雕刻成什么模样,那个小小的礼物,总能封存一个只属于我们的片段。
我的爸妈是七十年代末结婚的,当时送份子,也就十来块钱吧。但如今已过六十岁的妈妈,早已不记得谁送了多少红包,却有一个仿真的石头苹果,一直保存下来。这颗苹果,如真的苹果般大小,论品种,应该是黄里透红的红香蕉。我清楚地记得很多小朋友来我家玩儿,只要看到苹果就嚷着要吃。妈妈告诉我,这是她当年的师傅,在师傅自己结婚时好朋友送的,粗算算,到今天该近百年来了。百年?天呐,怎么一个小东西不知不觉就有了百年的历史?
此刻,这只苹果摆在我的书架上,而且时常会吸引我的目光,仿佛默默如一位长者,静眼观望着我们的一切。我偶尔寻思,什么叫一件东西有了灵性?望着这苹果的时候,我突然感到,当一种唯有自己知道的默契跟这东西发生时,它便通了灵。这“灵”与其说是神性,不如说是人性与物性的相融。
似乎又暗合了马丁布伯在《我和你》中的重要观点:世界的本质是关系。
而礼物即是关系的纽带,又是关系的载体,既是关系的见证,又将化身成一段新的关系中的我或者你。
新的关系,一经幻化,便敌得过任何风霜了。如洋娃娃,如石苹果,如蝴蝶胸针。不管它们是否还有本体存在,经它们雕刻的那段时光,无论如何是永恒了!
我要好好写写这些年我收到的珍爱礼物,权当做个序吧!
无戒365极限挑战日更营 第18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