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书都爱看,从《活着》到《兄弟》再到入手的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他的书不由得感叹,大家的作品果真是不一样,没有那些花里胡哨和虚头巴脑的东西,就如生活普通环境中的那些芸芸众生。
拜读《许三观卖血记》跟拜读他的其他书一样,有了开头就一发不可收拾,随着故事情节的推移让人想停也停不下来。
书中主人公许三观其实是千千万万个普通老百姓的一个代表,倔强,善良,单纯,为保护一家老子可以致自己的生命于不顾。这些人可能连大字都不识一个。但积极面对生活的秉性没有丢,不会因为有困难,有挫折,就采取悲观消极的情绪去面对。
愚昧无知是这些人的共性,不过这样的局限性是时代造成的,也是他们有意而为之。科学落后时,无法解释的各种现象只能通过封建迷信来解释以便寻求内心安宁。
书中用了一大半的篇幅写了许三观从第一次懵懂好奇接触到卖血,然后分别在不同情况,不同场景下先后共卖了五次血,这五次卖血相对间隔比较长,对人没什么伤害。后来沿路一路卖血到上海的经历,换成谁都会说他疯了,可是他没有疯,那真是被迫无奈。这个过程也是许三观从一个不解世事,慢慢在犯错误中蜕变,成长成熟的一个过程。
现实生活有时能把人逼上绝境,对于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年代,解决温饱都是过日子的一道坎,更别说家庭中遇到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那真跟天塌了差不多。这种时候,许三观又能想出什么好办法呢?能做的也只能去卖血,才得以把眼前的难关度过去。所以就有了怕一乐在乡下过不好,用卖血所得支援一乐;怕二乐回不了城,用卖血的钱来款待二乐所在村的村长。
更为疯狂的是这五次卖血后,得知一乐得了肝炎需要去上海治疗时,完全豁出自己的命,连续卖血,甚至到了由于抽血过多过频繁虚弱到人休克,也没有阻止他为救儿子的命继续卖血。这就是作为一位父亲对儿女无私的那种爱——可以命换命,换成其他人谁又能做到这一点。
许三观去上海沿路卖血时跟人说了这样一段对话:
“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我儿子得了肝炎,在上海的医院里,我得赶紧把钱筹够了送去,我要是歇上几个月再卖血,我儿子就没钱治病了……”
许三观说到这里休息了一会,然后又说: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
这是一个父亲说出的话,他心里觉得保护好一家人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这个责任,他可以为一家人牺牲自己,唯独不去考虑自己的死活。
我们如果稍加留意一下,类似许三观这样卑微,又如此有韧性的父亲,不是很少的个体,而是具有普遍性。正是有了如此有了如此有韧性而又愿意无私付出的的老百姓群体,才聚集成了一个任何力量也压不垮的民族,所以这样的人群不可以去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