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怀疑论太无敌了,曾经半夜里看到的时候把我的三观摧毁得七零八落。
对于休谟所说的因果律无法通过经验得到,我的辩护如下:
1 因果律是一种绝对真理,所有的绝对真理都不是由经验得出,而是人的主观规定。我们之所以要主观规定,正是作为客观世界的抽象,以提取出某种易理解的形式。而因果律,表征的就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事件a的发生必然会导致事件b发生”这一形式。(当然绝对的“条件不变”只存在于理念中,就像绝对的平面也只存在于理念中)
2 从客观上来说,因果律可以看做什么呢。它可以看做时间的结构。我们可以感知空间的结构,却无法看到空间的结构。而因果就是这么一种结构,它是时间从a点必然地指向b点(而不是cde或者其他什么点)这一结构。
所以我们无法观察到因果,无法证实因果。
因果律一定有效吗?因果律对于过去都是有效的,对于未来无法确定。因为宇宙本身就是个巨大的随机事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