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间例会,项目负责人对持续了三四年的拆迁谈判工作作了最终决策,给出了所有未签约对象的签约条件和截止日期。
下午带着决定,顺利完成了一家谈判工作,晚上回来又忙着修改合同。
做完这些,回想这几年的工作历程,不禁有些感慨,眼瞅马上就要结束了,可依然没做到“一言九鼎”,是能力不行吗?职权不够吗?我不这么认为。我直属上司是一女的,项目副总职位,她的能力跟职位足够应对这部分工作,事实也确是如此,前期大部分签约对象都在她的带领下顺利签约。可她有时候也会对很无奈地跟我们说,再有能力,也做不来所有的决定。
她的意思我大抵明白,可能在企业都会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我的理解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企业的决策权只掌握在老板手中,老板以外的人,负责执行就好。这道理很浅显,人人都懂。我又认真想了想,貌似有时候老板都做不了决定呢?我没机会问老板,但自己琢磨了一下,觉得有几点可能。
第一,做决定时的高度不同。我们只对某件事做决定,可是老板要将这件事联系到整个公司的战略发展的高度,其中风险无限放大,可能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公司损失惨重。如此情况,下不了决心也属正常。
第二,做的决定不止会影响公司。也许需要老板做的决定不仅会对公司有影响,对其他的人、单位或者社会也将产生巨大影响,牵涉面太广,后果无法估量,即使老板再手眼通天,也会认真考量自己的决定吧。
第三,你的决定根本无用,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这种情况也很普遍,对于需要“仰仗”别人吃饭的人来说,你的决定对你能否获得利益,毫无意义,这时候,也许你考虑的不是就事论事地做决定,而且该想想如何影响你的“衣食父母”了。
有时候我跟同事都会自嘲,拿着鸡蛋的钱,操着导弹的心,做着原子弹的买卖。发牢骚归发牢骚,工作还得照做,有展现能力的机会还是会抓住,但还是对想做而又做不了的决定感到遗憾。
《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有句台词很让人印象深刻:这官,得当到多大才是个头呀。一个省部级干部都有掌控不了的事,做不了的决定,更何论一个企业中人呢。当然了,职位授予了你做决定的一定职权,那也只能体现你的能力符合这个职位或者适合更高层次的职位,并不代表你可以决定一切。
还是脚踏实地,不好高骛远了。目标还是要定的,那是对自己负责,能做的决定也还是得做,那是对工作负责。对于那些做不了的决定,还是留给更符合它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