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的小菜虫
一条朋友圈是这样的。文字:在线等,挺急的。配图:餐桌上其中一道菜里的一只小菜虫。评论:没事的,挑出来,当作没事发生,继续吃(表情包:拥抱拥抱)。
后续剧情:圈主电话评论者,“…我没有想到,你作为法学生,说'当没事发生'这种话…你不应该建议我…吗。”
首先,法学生表示不接受贴标签。没有什么这种话那种话,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我有表达的权利以及如何表达的权利。请注意区分,是权利,是可以;不是应该,不是义务。其次,这句评论的初衷不过是站在了朋友的角度,以一种安慰的语言来表达:没事的,希望你不会因为这一只小虫子,毁掉了用餐的好心情。再次,圈主的文字表述,并没有明确你是想要得到什么样的帮助或者建议。如此一来,安慰性的评论或者实际些的建议均没有应该与不应该、是非黑白之分。
最后,评论者配(表情包:拥抱拥抱),足以可见其安慰性的成分。即使认为这属于一种建议,又有何不可?想必大家对这种餐桌上出现的小菜虫都见怪不怪,做法无非当作无事发生,吃还是不吃看你心情;或者与商家理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出现在朋友圈的一条动态,就要追问一个问题,什么叫“朋友圈”?在这样的场合,你不是我的当事人,我也完全不必须以法学生(或者法律人)自居,就应该发表所谓符合法学生言行的评论。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人人遇到这种跟商家说明、协商退换等,可以敦促餐饮行业更加注重卫生安全。这是一种大格局了。但是,作为一名法学生也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当作无事发生”也是维护你合法权益的一种选择。因为,你完全有权处分你的权益。
所以,在外面餐桌上出现小菜虫,你有如下选择:挑出来,无事发生,云淡风轻,继续吃;不吃了,换家店;和商家说明情况,要求退换;据理力争,要求商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后两种方式,建议做好拍照、对协商过程进行录音等保存证据的措施。
无论那一种,你都享有选择的权利,而不是应该做什么不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