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 月 无 痕-
(中篇小说)【连载】
文/高 旗
八、虐童事件
中年妇女在前面带路。他们拐过两街口,来到一处居民区。在一排平砖房前停下来。
中年妇女推开一家院门,说:“这是我家,进来吧。”我父亲跟她进了院。
“孩子呢?”我父亲问。
“在这个院里。”中年妇女指着挨她家西边的院子说。西边这家和她家中间有院墙相隔,墙不太高,踩着板凳就可以翻墙过去。
“现在这家没有大人。男的上班去了,女的抱着小儿子去逛街。屋里就剩下那个快要死的女孩了。”中年妇女介绍着。
我父亲有些不解,问:“这家的女孩是病了?你咋知道她快要死了?”
“趁这家大人不在,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中年妇女示意我父亲过去查看。
我父亲马上踩着小板凳,垮过墙来到院里。他走到窗前,隔着玻璃往屋看。挨窗户是南炕,被子叠在炕梢处。没有孩子。我父亲回头说:“没有看见有孩子呀?”
中年妇女做了个往地上看的手势。
我父亲又趴窗户往里一看, “啊!”他大吃一惊,只见靠东墙根的地上,铺着一块破炕席,上面佝偻着一个小身躯,是个头发蓬乱的小女孩。赤裸着上身,皮肤灰黄,只穿个小裤衩,身体已皮包骨,小肋骨呈现出洗衣板状,皮肤上布满带血痂的疤痕……
我父亲不忍心再看下去了。他转身闭了一眼睛,好象要把女孩的惨状从瞳孔中挤出来似的。他再次转身查看,见女孩双目紧闭,只有胸口有缓慢的伏动,才表明她在活着……
我父亲立刻跳回来,问道:“这女孩咋造成这副惨状?”中年妇女打开房门:“到屋里仔细告诉你吧。”
这家的俩口子婚后好几年没有生小孩,听说是女的不能生育了。男方在银行工作,家庭条件很好。
四年前,他们不知从哪抱回个小女孩。两口子对这女孩非常喜爱,给买了好看的衣服、好吃的食品和各种玩具。他们把女孩打扮得漂漂亮亮,一齐出去逛街游玩。三口人欢声笑语的,让邻居们羡慕不已。都说:“这小丫头命真好,掉进福堆啦!”
说来也怪,两年前,这女的竟怀孕了,生了个小子,俩口子惊喜万分。
可是,自从生了这个儿子后,他们对抱养的女孩的态度有了180度的大变化。
邻居们开始听到女孩的哭叫声从屋里传出。俩口子开始虐待女孩了。
有时,女孩的惨叫但让人揪心了,邻居们都听不下去了。胆大一点的邻居去他们家敲门,劝他们别这样对待孩子……对此,这家男的或女的走出来,向来劝告的邻居出口不逊,大骂道:“我管教自己的孩子碍你什么事?真他妈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你要是嫌呼腥蝇,就用狗毛把耳朵堵上!”
邻居们觉得犯不上惹气生,以后就敢怒而不敢言了。
后来,女孩的哭叫声还真的听不到了。
原来,这对男女怕女孩哭声吵着睡觉的小儿子,再殴打女孩时,竟先把她的嘴用线给缝上了!
紧挨着他们家的这位邻居(中年妇女),对他们的行为实在是看不下眼了,心里头一直为女孩的处境担忧。经常趁这俩口子抱男孩出去时,偷偷地翻过隔墙,去趴窗户查看。
女孩已被他们搁在地上的破席上,已经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而奄奄一息了。
今天,她又过去查看,以为女孩死了。后来才发现还有呼吸。于是,她觉得必须想办法救她一命。跑到街上,正好遇到我父亲。
我父亲内心中,正为刚刚失去女儿在痛苦着哪,又加上这个女孩被虐的悲惨遭遇,使他产生出极度愤怒!他忍住火气,边吸烟边思考着怎么办……
首先是有难度:一是这件事发生在县城,不在他的辖区;二是所有的警务工作中,几乎没有处理家庭成员遭虐的案件的经历;三是就算有警察局出面受理了这一事件,只要当事人“出血上供”,贿赂了办案人员,一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谁还讲“为民伸冤”或“公正执法”的?这就是满洲国警察的潜规则。
我父亲又想到,现今表面是满洲帝国当权,实质还是日本人特权至上……
“让日本人来管一管吧。”我父亲突然冒出这一想法来。
他告诉中年妇女,让她马上去驻阿城的日军宪兵队。就说:“有人犯谋杀罪,要出人命了!”
我父亲领着中年妇女,来到日本宪兵队驻地。中年妇女壮着胆子朝门岗走去,我父亲远远地看着。
几分钟后,只见宪兵队大门打开,两辆三轮摩托车开出来,五个日本宪岳带着中年妇女坐着摩托车快速走远了。
这个案件日本人是怎么处理的,我父亲无权“跟踪报道”。再说,他的工作地点在珠河县,所以也没法得知这件虐童事件的处理过程。
两个月后,我父亲终于知道这个事件的结果了。这个虐童事件几乎轰动了整个阿城及周边县市。因为人心都是肉长的,对这俩口子令人发指的残忍虐童行径,人人都是义愤填膺。
原来,日本宪兵队派人把奄奄一息的女孩送到医院救治,但女孩身上的重要器官已经衰竭和坏死,一天后就死去了。
这俩口子立即被押入牢房。他们的小男孩交给了亲属照看。
宪兵们如何审讯这对男女的,除了当事人,别人只是猜测。
结果是,两个多月后,由男女两家的亲属作保,宪兵队才将他们释放。他们是被亲属们用担架抬回来的。
据他们的亲属透露,经审问,这对男女招供了他们是怎样虐待这个女孩的方式、方法及手段的。有些细节太过于残忍,已无法用文字表述了。
等他们把整个虐待过程详细全面地交待后,把日本宪兵们都弄惊呆了:这二位是人才呀!他们的发明创造,和宪兵队的各种酷刑手段一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呀!
于是,宪兵们见样学样,把他们自己的用刑手段全免,一切按照这俩口子的“发明”,在他们身上来一遍“回放”。真正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使这俩口子只能自己“佩服”自己了!
依照宪兵队的想法,是让这俩口子“请到那边”去陪伴被虐女孩的,以便给他们一个向女孩道歉的“机会”。
后来,他们的亲属不断恳求,再多花些钱打点。看在他们还有个小孩需要父母照顾的实际情况,宪兵队这才“人道”地放他们一马……
这就是在80多年前,发生在阿城县的一起骇人听闻的虐童事件。
遗憾的是,类似的惨剧,在80年后的今天仍在上演!
都说社会进步了,可是,个别人的人性和道德水准进步的怎样了呢?难道非得……
国人当自强!
(未完待续.请看第9章《冤魂复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