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博纳斯·李、温顿·瑟夫被誉为互联网之父;罗伯特·卡恩Tcp/ip协议合作发明者,互联网雏形Arpanet网络系统设计者,“信息高速公路”概念创立人。
“易”有三变,易,不易,变易。
当今的互联网购物方式逐渐取代了传统模式,以至于颠覆传统取而代之,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消除是经济学家们痛恨的商人在物品的流通环节相互勾结牟取高额利益坑害消费者,并且用互联网现象的一元论取代它们。这种尝试能成功吗?
首先,这样人们确实摆脱了去商场购物的行为和在任何地方(只要能够上互联网)都能购物的方式对立起来。如果人们真是那样把网上购物的方式替代传统的购物模式,那就无所谓传统模式了。如果这种真正的网络购物来反应事实的实在,而由于确实是能够满足购物者的“内心”,我们能够预感或假定它,但是否能够达到它,,那么,这种网络购物的本质是同样于内心存在。显露网络购物的那些表象,既不是内部的也不是外在的,它与去商场购物是同等的,都是一种消费,无一例外。例如,“欲望”不是掩藏在它的各种效应(大小、偏差)背后的未知的幻象的自然倾向,而是这些效应的总体。同样,乐趣也没有隐秘在背面;它无非是显露他的许多身心总和(精神、情绪)的总体。这些作业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足以单独地揭示乐趣。但是它也不表明它自己背后有什么东西;它纸表明自身的购物者。因此,网络购物和商场传统购物的二元模式或在购物中显然不再有任何合理割裂。传统的去商场购物返回到完全传统系列,而不是返回到某个把传统购物整个存在吸收到自身中隐藏着的消除。并且网络购物本身也不是与这个传统商场购物不一致的本质。只要人们相信购物的确实性,就已表明了网络购物是纯粹“意义”的东西。它已是“不是不存在的东西”;它只不过是虚拟和空间的存在。但是这个存在本身是存在,它本身不是一个虚假外表,而且,人们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在网络购物中保持足够快感和真实,以使他本身不到被吸收到商场传统购物中去。但是如果我们一旦摆脱了所谓“网络购物背后的世界这幻觉”,如果我们不再相信“网络购物背后的存在”,那么网络购物就成了完全的肯定性,它的本质就是这样一种“应用”,它不再与商场对立,反而成为商场存在的尺度。因为商场的存在,恰恰是它之所功用。于是,我们获得了网络的观点,诸如人们需要商场购物感受所遇到的种种现象。现象仍然是相对的,因为“商场”这种环境在本质上假设了被接受的这种购物方式。网络的出现使购物的概念所包含了双重性。它并不表明它背后有一个自我,对它来说是绝对是存在。商场是什么,网络就是什么,因为它就是像它所是的那样的自身揭示。我们能对网络作这样的研究和描述,是因为它是它自身的表达。
第二张、第三张图片是十几年前写的,是在什么情况下写,或是抄录,已经记不清。六年后,回到单位,在整理东西时看到,恰逢双十一,仅此献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