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商南县税务局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商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李丹峰,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弘,商南县委宣传部部长董建莉出席授牌仪式。
商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弘宣读了表彰决定,商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李丹峰为商南县税务局颁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牌,并强调,“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是对商南县税务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要求以荣誉为动力,争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支持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作风纪律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五个表率”,永葆先进性和示范性,让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商南县委宣传部长董建莉对商南县税务局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她指出:一定要示范好、传承好、宣传好这块“国字号”招牌,倍加珍惜文明荣誉,持续弘扬优良作风,以深入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不断丰富文明单位创建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在部门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商南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阮军表示:将深入贯彻文明建设新要求,坚持深耕细作,在扩展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效应上积极探索新路径;立足税务发展新形势,积极开拓创新,在精神文明建设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上取得新成效;着眼全县经济发展全局,深化文明实践,在主动服务发展中展现新形象。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让精神文明之化不断绽放,齐心协力开创全县税务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和谐商南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