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美”,于我而言,并非是那种〔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己〕的美。
那是一种艺术与哲学相融,能体现生命鲜活度的东西。
是一种能备具觉知地欣赏与感激周遭一切的美好。
随着感激欣赏而来的一种良善感,生命不断在我们周遭展现的形形色色。
万事万物中都有生命力,就算是在城市的闹区也是如此。
我们可能会说:“我比较喜欢森林、海边或高山。”但即使市中心内的一切动静,也都是生命的展现。
生命展现为走来走去的人们、车辆、房子、建筑物、噪音等等,我们对生命有充分的感知,然后就会有种对生命的感激。
我们将会发现某些以前不懂得欣赏的东西。觉知为我们揭示的真实世界,这个时候,我们的意识就已经有了转变。
所以,“美”是意识形态,是揭示生命更深的层面,揭开生命更高的维度。
“美”不是一种物质,不是一个形容词,不是动词,它是一种生命状态,它没有标准,因为它来自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