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小学时候最要好的朋友。那时候我们一起玩闹,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还拜把子成为金兰姐妹。那时候,我家住得比较远,每天我都提早上学,先到兰兰家接她,然后我们一起去学校。每天放学我也会绕路,先送兰兰回家,然后才自己回家。
在学校里,我总像是兰兰的跟班,她做事我帮她。她也特别照顾我,因为我成绩不好,她的作业会给我参考,当然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我不会照抄的。考试的时候,我会偷偷的瞄一下她的试卷。当然,她特别正直,是不会给我作弊的。即使有一段时间,我们是同桌。她也坚决不给我抄,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还是很喜欢她,因为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还因为我和兰兰在一起时,我非常开心,我觉得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还记得那时候的我。心里总想着我们那么要好,我们肯定也是有故事的人,那么我们能不能跟武侠小说里那样。两个人在一起,一起走天涯。一起有一段传奇故事。那时候的我是想到就去做的人。于是开始写作。写我们的故事。
我写的第一个故事。是在我读小学二年级,那时候的事情。我已经不记得写了什么内容,但题目还是记得的。因为这个用我两的名字命名的:兰香走天涯。
可惜的是,现在我和兰兰已经是陌生人了,我们已经有十几二十年没有联系了,时间的流逝,我们陌生了,以后见面的机会也几乎没有了,因为我们走了不同的路,我继续求学,她选择初中毕业后,就工作结婚生子。她结婚,是我读大学时候通过其他方式知道的事情。因为自从小学毕业后,我们就没有再见面了。也许我们的缘分就只是在小学这几年光景。
初中的好朋友,是我的同桌,现在是我的好闺蜜。之所以那么好。也是因为我们一直保持联系。更是因为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大学也是在同一座城市念。还记得那时候的娟娟。是那么的善良,虽然那时候的我们常常互相争执,常常互相生气,但却有说不完的话,有说不完的心里话,无论我们争执的多厉害,很快就和好了。她经常说:被我气死了。我会回答说:先别死,等我赚钱,买到水晶棺材送你。我们经常这样相虐。但我知道娟娟对我是特别好。
娟娟会把家里的好吃的东西给我捎来。会把家里的漂亮花摘过来送给我。会变着花样跟我玩。课间十分钟,在走廊上,我们经常玩拍手游戏。会越玩越快,越来越嗨。
记得有一年我的生日,娟娟记得,特意从家里煮了鸡蛋给我送来,那时候我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即使是到了现在,我们还是一样的,一样的无话不说。有时候我会感慨,现在可以谈心事的朋友太少了,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真的孤单。但是想想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生活,在社会的大生活圈子里,人与人之间根本没有那么单纯,能够拥有一知己已经足够了。
现在的我习惯了通过浏览空间,微信,微博,去了解别人的信息,也偶尔发表下心情,在微信里表达自己思想。
在这个苦逼的社会,过得好,很多人会嫉妒。过得不好,很多人都无奈。每个人都会有多多少少的伪装。在面对生活的种种无奈,除了和闺蜜聊天,我更多的是学会坚强。
我本想着通过些优美的诗句,华丽的词藻来抒写我的情怀,抒写我的闺蜜朋友。结果还是变成了平铺乱述。正如生活一般,无论怎么的高姿态,还是得回到接地气的柴米油盐酱醋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