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到了她的电话。
“你什么时候回来?”她的声音已经被柴米油盐浸泡得平淡无奇。
“今晚不回去。”
“嗯,你早点休息。”她又补了一句,“等你回来我熬玉米排骨汤给你喝。”
她结婚前是一个害羞内敛的南方姑娘,相貌平平,说话的声音又小又柔,每当我和她交流工作的时候她总是局促不安地看着我。她当时唯一引起我的注意的就是不错的厨艺了,七年前公司组织了一次农家乐活动,她带了一些饭菜,我没到中午就已经饿了,但又不好意思撇开大家去找饭店。她似乎发现了这一点,她频繁地旋开饭盒,涨红了脸看了我一会儿,当我看向她时,她立刻躲开了我的目光。
我突然想到了老舍的一句话,大概是说这世上的真话本就不多,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千言万语。当然这极可能是我的自作多情,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善良而又容易脸红的人。我随即笑笑,尽量用随意的语气来打消她的害羞和顾虑,并向她要了一点食物。她连忙把饭盒旋开,玉米排骨汤的清香扑面而来,我还记得那个夏天我嚼着烂香的肉骨头,啃着甜香的玉米,她不好意思看着我喝汤,只好转过头去,风穿过,送来了桃子极淡的果香,烈阳下我喝得大汗淋漓,几只苍蝇嗡嗡地飞过。
我们恋爱了。虽说是半年以后的事,但是恋爱总有一些前奏,我觉得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结婚后我换了一家公司,薪酬高了不少,但也经常加班、出差,生活被打磨得烟火气十足,我的《管锥编》、《新天方夜谭》粘上了尘世的灰,她眼里又害羞又热切的光消失殆尽,她自己杀鸡杀鱼也毫不惊慌了。
我告诉她今晚我不回家,她当然不会怀疑,因为加班对于我已是家常便饭了。
但是我早已经想好了,今天必须回去。
当我走进新公司的时候,它就用钢筋水泥把我埋在这里面,用最后一抔土封住了我的口鼻,我没日没夜地待在这里。是什么时候发现她开始变冷淡的呢?大概是当我出差很久都没有收到她的短信的时候,她抱怨我太敏感,她把更多的时间给了我们的儿子,有时候顾及不到我也是正常的。
但我知道,她渴望爱,越是不引人注意的人越想获得更多的关注。
我在心里说,我将给你一个惊喜,吾妻珍景。
我的手机屏幕突然亮了,有人打电话过来了。
“涂先生,公司的新任务下达了。”我的秘书碎子焦躁地说。
“明天再忙吧,我今天要回家。”
“了解。”碎子一语双关。
当我的钥匙插入孔中时,我高度地紧张和不安,终于计划了好几天的事情就此发生了,我就像初次当小偷一样手心全是汗,脑袋里飘着一层雾。
当门打开的时候,她惊慌失措地走到客厅,眼里充满着疑惑和恐惧,她死死地拽住睡衣的一角,似乎在寻求某种安慰和镇静。
不是惊讶和欣喜,是爱德华蒙特的名画《呐喊》中血红色的夕阳下扭曲惊恐的人脸,是万千白蚁蚕食肌肤的恐惧和焦灼,是看到小金鱼被放大千万倍后像房子一样巨大的病态的黑色眼珠的陌生和恐怖。
是了,一切和我预测的一样。
从来就没有所谓的惊喜,只有欺骗、愚弄、冷漠、背叛。
客厅里还有很浓的香烟味,我厌弃地别过脸去,我和她从不吸烟。
一双陌生的鞋子讽刺地压在我的地毯上,它肆虐地蹂躏着那张新买的大红色的柔软的地毯,留下黑乎乎的一层污垢。
去死吧!
我和珍景终于离婚了。
我照常来到办公室,碎子请假看她生病的妈妈了,很多事情都要我自己处理。
“涂先生。”碎子的电话来了。
“碎子,没有别的人。”
“亲爱的,今晚我们去吃一顿吧,再顺便商量一下结婚的事情吧。”
我笑了,珍景真是可怜,除了厨艺好以外真是平淡无奇,连撒谎也如此笨拙,每次他走了以后,都要喷大量香水去掩盖烟味,弄巧成拙一向是她最习以为常的“本领”。然而碎子不一样,她热情活泼,在我工作的时候经常给我解闷,久违的甜蜜感又一次卷土重来,我故意经常申请加班、出差,她终于耐不住寂寞,然而却被我现场抓获了她和她的那个烟鬼情人。
我承认,我是先出轨的那个,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赢到最后的人是我啊。
“碎子,今晚老总让我加班,咱们明天晚上见。”
晚上,我忙得焦头烂额,老总突然来了一个电话,说是项目取消,今晚不用加班,我舒了一口气,擦了一把汗,这该死的夏天,突然想到我和珍景已经在一起七年了,果然是七年之痒,还好我早已有新的猎物了。
我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年轻的姑娘都爱浪漫,再加一点香薰蜡烛更是再好不过的了,我发动引擎,驱车赶往碎子的家,暮色如此迷人,我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她迷人的笑容和火辣辣的目光,她三年前收到我的惊喜——一支玫瑰发簪就是这样,那支发簪是我让朋友亲手打造的,发簪尾部刻着她的名字。她立刻将发簪戴到乌发上,扑过来啄了我一口,又投以类似火山喷发、岩浆喷溅那般能将人迅速融化的狂热的媚眼。
我轻松愉快地敲门,却没人回应,看来她出去了,我叹了一口气,打电话给她。
“我加班取消了,你在哪里?”
“我在和闺蜜聚餐,很晚才能回来,明天再见。”
“我好想见你。”
“今天没时间陪你聊,否则她们会笑我的,你早点回家休息吧,拜拜。”
我沉醉于她娇媚的声音,痴痴地想停在她家楼下等她回来。
我下楼回到车里,哒哒的脚步声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格外清晰。
风吹过,恰如其分的清凉。
我眯起眼想着我和她的将来,不自觉地笑了,时间过了很久,我快在车里睡着了,意识到自己的困意以后,我强打起精神,暗笑自己不切实际的浪漫,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哪里舍得回家,恨不得黏连在一起才好呢。
我驱车准备回家,路灯下,一个女人挽着一个男人走下楼,他们呢喃着,笑着闹着,恰如其分的浪漫。
那个女人头上戴着一支玫瑰发簪,妩媚娇艳,像一朵新鲜的饱满的惹人怜爱的花朵,还带着清晨的雨露。
碎子。
我突然感到天昏地转。
不是惊讶和欣喜,是爱德华蒙特的名画《呐喊》中血红色的夕阳下扭曲惊恐的人脸,是万千白蚁蚕食肌肤的恐惧和焦灼,是看到小金鱼被放大千万倍后像房子一样巨大的病态的黑色眼珠的陌生和恐怖。
我突然想起了那个夏天,一个女子看着你,当你们对视时,她的目光立刻弹了回去,红晕爬到了她的脸上,瞬间把她染红了。
她旋开饭盒,玉米排骨汤的味道就涌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