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医院跑就对了

自昨天早上起,高烧数度达到40℃,其时我去药店买了布洛芬,就着宝先前买的新康泰克往嘴巴里塞。似乎有些效果,但是很快体温就反弹。

昨天下午,我熬到下班,再熬到接娃放学,开着车一路上浑身发抖、周身疼痛。回家测体温,40.6℃,我赶紧又吃布洛芬。我睡了一觉,温度又下来了。中途起来喝了点排骨汤,然后洗漱,继续睡。可是睡到半夜,体温又飙升。我这才警觉——该去医院了。

可是上午我有一个会议和一堂线上课要讲,都是不能推的。会议我开了一半就溜了,回自己办公室吃药休息,随后硬是凭着一口真气讲完线上课。

讲完课,已将近十二点。我又高烧了,烧得满脸滚烫。我强忍着难受赶到区人民医院。在医院测了体温,依然是40℃。验血,一个小时出了结果。检验单显示是细菌感染,有非常严重的炎症。医生问我有没有哪里疼,我说这也不疼那也不疼,没有咳嗽没有鼻涕,喉咙刚才还呱呱呱了一个多小时……医生觉得很奇怪,他不甘心,问我身上有没有疮啊啥的,我说没有。他又问我有没有尿路感染,我说尿得很顺畅。医生建议我打针,我问可以只吃药吗。医生说,可以,不过要自我观察,如果不舒服一定要来医院。随后他给我开了头孢、牛黄上清胶囊、尼美舒利胶囊。

吃了药后,我在车上眯了一个小时,身体便恢复了许多。为了表现出自己是个努力勤恳的员工,我不顾老板的信息劝阻,毅然跑去上班。

如此看来,还得是去医院好:一方面刨去医保报销,自己只需掏个几十块,比去药店盲目买药实惠;另一方面,去医院可以对症下药。

文/若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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