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茶文具店》-小川糸

雨宫家是源自江户时代、有悠久历史的代笔人。

这个职业在古代被称为“右笔”,专门为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代笔;靓字——写一手好字当然成为首要条件。当年,镰仓幕府里也有三位优秀的右笔。

到了江户时代,大奥中也有专为将军正室和侧室服务的女性右笔。雨宫家的第一代代笔人,就是在大奥服务的女性右笔之一。

自此之后,雨宫家传女不传男,代代皆由女性继承代笔人这份家业。上代是第十代,我继承了她的衣钵;不,实际上是当我回过神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第十一代代笔人。


我在回国后,带着仿佛刷洗烧焦锅底般的心境,缓慢而肃穆地解决了这些事。而所谓锅底的焦痕,主要是关于遗产和权利的事。


在小暑前的是梅雨季问候,小暑和立秋之间才是盛夏问候,一旦过了立秋,就变成残暑问候了。


我在六岁时第一次拿毛笔。上代说,多练字就可以进步,于是在六岁那一年的六月六日,我拿起有生以来第一支自己专用的毛笔。那是用我的胎毛制作的毛笔。


在这些工具中,最吸引我的就是墨条。

那块黑色的东西含在嘴里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一定比巧克力、比糖果更美味。我确信不疑地这么认为,而且爱死了上代磨墨时飘来的那股淡淡的、难以形容的神秘香气。


当上代撑住我的右手时,我可以轻松画圈,但轮到我自己写的时候,线条就变得歪七扭八,就像迷路似的;

粗细也不一,时而像蚯蚓,时而像蛇,有时候甚至像鼓着肚子的鳄鱼,笔下的圆圈一点都不稳定。


平假名和片假名的字数有限,但汉字无穷无尽,简直就像踏上了没有终点、永无止境的旅程。

而且,除了楷书,还有行书和草书。不同书体的笔顺也各不相同,根本永远学不完。


上代教我的书信礼仪第一课,就是要正确无误地书写收件人的名字。

上代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信封是一封信的体面,所以必须写得特别仔细优美,字迹清晰。

写每一张明信片的地址时,都要稍微调整位置,让收件人的姓名能够刚好位于明信片正中央。

上代极端追求字体的优美,至死不渝,但也随时提醒自己不能自命清高、孤芳自赏。

即使写得一手靓字,如果别人完全看不懂,就无法称得上是精粹,反而会变成一种庸俗。

这句话是上代的口头禅。不论字写得再好,若心意无法传达给对方,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她平时虽会练习草书,但实际进行代笔工作时,几乎不曾用草书写过。

简单明了最重要,以及代笔人不是书法家这两件事,是我从小就牢记在心的,所以也一直遵守上代的教诲,写信封时的笔迹特别清晰,而且使用任何邮差都能够一目了然的楷书。


上代曾经告诉我,当客人上门委托代笔时,不要盯着对方的脸。因为每个客人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

从此之后,在聆听委托代笔的客人说话时,我不会看着对方的眼睛,而是看着对方的手。


丧事相关的信件有很多规矩,我翻开上代留下的家传宝典,确认了相关要点。

用力做了个深呼吸后,我才开始磨墨。

写吊唁信时,磨墨的方向和平时相反,也就是要逆时针方向磨墨。

平常向来是顺时针方向磨墨,反方向磨墨很不顺手,但还是用墨条把砚台中央的水慢慢磨开,同时必须适时停止。因为写吊唁信所用的墨色不可太深。

在措辞上必须注意的是,必须避免使用“屡次”“再度”“又”“重复”等忌讳的词语。同时,因为丧家都不喜欢死亡再度降临,所以也不能写以“此外”“又及”等词开头的附言,也不需要在收件人名字左下方写上“亲展”“御中”等表达敬意的文字,更不需要结尾语。


我静静地拿起毛笔。

泪腺仿佛变成了磁铁,瞬间吸收了世界上所有的悲伤。其中也包括小时候养的金鱼翻肚死去时的哀伤,以及寿司子姨婆去世时的悲恸。

我用比平时更淡的墨写完吊唁信。

之所以要用较淡的墨,是代表因为过度悲伤,眼泪滴落砚台,而让墨色变淡的意思。


上代在生前常说,妖魔鬼怪会躲藏在晚上写的信中。也许是出于这个原因,她几乎不曾在太阳下山后工作。


俗话常说,只要结局完美,过去的种种都算好。


重要的是,必须向曾经温暖守护这对夫妻的亲朋好友表达感谢之心,并让亲朋好友了解,大家的这份心意绝对没有白费;

另外,也真心诚意地为两人无法携手到老向大家表达歉意。

同时,希望这些亲朋好友能继续支持这两人各自迈向不同的人生。


书信除了正确向对方传达自己的想法,避免对方收到信时心生不快,也同样重要。


那位前夫说,即使多花一点钱,也希望这封信能让人感受到诚意、留下深刻印象,所以决定用活版细心地印刷文字,传达两人的心意;

但如果过度讲究,反而会让人觉得他们对离婚这件事乐在其中,所以必须小心拿捏分寸。


因为是横式书信,所以信封也挑选了横式的西式信封。和信纸一样,同样挑选了由Crane&Co.生产的信封。信封内层使用了宛如冬日夜空般的深蓝色薄纸,期待能让收件人觉得,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感受到星星般的希望。


我想借由灰色的墨水表达他们内心的谦卑,但那绝对不是悲伤的颜色,云层的后方必定有一片蓝天。


如果说,信封的正面像是脸,那么邮票就是决定脸部整体印象的口红。一旦选错口红,会毁了整张脸给人的印象。

邮票虽小,但事关重大。挑选邮票,也可以看出寄信人的品位。


只要等到明天早上,送到车站前的邮局,就可以结束耗费一个月的漫长任务。他们夫妻已经离婚了,一旦寄出这封信,离婚就会变成现实。


如果向亲朋好友报告离婚一事,能有助于他们踏出新的一步,无论对前夫或前妻来说,这封信应该都很有意义。


当我回过神时,发现太阳已经沉落。夜晚恣意现身在我们面前。小孩子在海边放烟火嬉戏,就像在喂食“刚出生的夜晚”这种动物。


秋天,或许是个会让人想写信的季节。


“你可以为我写很普通的信吗?”园田先生很委婉地说。

“我只想告诉她,我还活着。”他平静而稳重的说话声,就像美丽山丘上吹过的一丝微风。


虽然我说随便写什么都没关系,听起来有点像是在自暴自弃,但真的只要写一些平淡无奇的内容就好。

她很喜欢信。


“每次心情有点沮丧时,我都会揉面团激励自己。因为烤面包的时候,我就能变得专心投入。”


有时会有人上门委托为他们写回信,假如对方是知心好友,即使暂时不回信也无妨。

但如果收到恩师或长辈的信,而且对方的信写得很正式,文笔又很好时,往往不知道该怎么写回信;若是平时很少写信的人,更不知道该怎么落笔。

时间越久,就对迟迟无法回信一事产生罪恶感,最后只好找人代笔。


一回到家,立刻冲澡,泡很浓的绿茶醒酒,随即坐在工作桌前。

写谢绝信时,写信人的气势也很重要。有些信需要打草稿、多次修改,但有时候也会像这样一气呵成。

根据我对男爵的印象,我觉得比起毛笔,粗尖钢笔更适合,于是这次选用了万宝龙的钢笔;墨色,使用漆黑色;信纸,则选用不久前才从壁橱中“出土”的“满寿屋”稿纸。

我没有打草稿,直接在稿纸上写了起来。

不愧是满寿屋的稿纸,书写的手感超顺。

据说这是以各种墨水进行测试,再经过多次改良后研发出来的稿纸。

而且,和万宝龙被称为杰作的“大师杰作系列149”简直就是绝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推出的这一款钢笔笔杆很粗,最适合写出灌注了力量的男性化笔迹。


人只要活得够久,就会有很多故事。


这时,我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字丑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饱尝了写字漂亮的人难以体会的辛苦。


“我老公说,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的人,而且像我这样的女人,如果身上没有缺点,会让人很不舒服,所以他反而松了一口气。他这句话彻底拯救了我,过去我曾因为字丑,觉得自己大概嫁不出去了。”

能如此温柔接受对方缺点的男人并不多。因为很多人在吵架时,会若无其事地提及对方最忌讳的事。


粗鲁的人,写的字也很粗鲁;细腻的人,就会写出细腻的字。

虽然有的人看起来一丝不苟,但如果写出来的字很大胆豪放,就可以看出他真正的性格。

有些字虽然很漂亮,但感觉很冷漠;有些字虽然不工整,却有一种好像在篝火旁暖手般的温度。


漂亮的字并非只追求外形漂亮,必须有温度、有微笑、有安稳、有平静。


为人代笔时,有时一下子就可以写出如预期的字,但有时候写了一两百张,仍然觉得不对劲。

写字的行为就像生理现象,无论自己多想写出漂亮的字,无法如愿时就是无法如愿。即使痛苦得满地打滚,写不出来就是写不出来。文字就是这样的怪物。

这时,耳边突然响起上代的声音。要用身体写字。

的确,我是在用脑袋写字。


我抬头向着天空,闭上眼睛,想着今年新春试笔要写些什么,自己又希望今年是怎样的一年。

“魁”? “晓”? “元旦曙光”?还是“希望”?

但始终找不到一个刚好可以卡进心灵缝隙的词语。

当我思考这些事时,风从大海的方向吹来,刘海儿好像在跳华尔兹。


这和供养旧缝衣针和人偶一样,由雨宫家代替收件人,好好供养那些写在书信上的言灵。

寄来的书信中,情书压倒性占多数,这其实也在意料之中。

很多人无法丢弃旧情人寄给自己的信,一直保留着,但好不容易要和其他人结婚了,于是下决心放弃这些旧情书,却不忍心就这样丢进垃圾桶。


但是,代笔人的工作并非只是写出漂亮的字而已。

当然,书写红包袋、奖状或履历表时,的确需要把字写得漂亮。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像机器印出来的那种铅字般的字很美,但是,活生生的人所写的文字除了漂亮以外,还必须有味道。


走在我们前面的柴犬举起一条腿,对着电线杆撒尿。看着那道拋物线冒出的热气,觉得更冷了。


“走球人生”是清太郎先生的父亲以前自创的词。

他认为地球就像一颗大橡皮球,自己的人生就像自由地走在这颗球上。也许他是用幽默的方式形容自己在世界各地忙碌奔波的人生吧。


我抬起头,和在车站站台等下一班列车的女子四目相交。她的年纪看起来和我相近,她似乎在对我微笑。还以为是熟人,但仔细一看,自己并不认识她,却仍微笑以对。


纽罗说得没错,无论多轻松的信,无论多沉重的信,我都必不缺席。

鸠子、小鸠、波波、孙女、自大的小女孩。虽然她用不同的方式称呼我,但到处都有我的身影。


不知道是否边哭边写,有些地方的字迹被泪水模糊了,字迹也很潦草,简直不像上代所写的字。而且整封信很少换行,直式信纸上写了满满的字。


这不是粉红香槟吗?这么好的香槟,和我一起喝没关系吗?”

“正因为是和你,所以才想要喝啊。”


火很奇妙,无论看多久都不会腻。数千、数万、数亿句话语被火包围,升上了天空。


面对火,即使不说话,也不会感到焦急;

相反,可以竖起耳朵听见对方的心声。


这个世界也许就是这么一回事。只要有缘分的人互相协助、彼此扶持,即使与有血缘关系的家人关系不睦,也能获得他人的支持。


芭芭拉夫人成为我的邻居这件事,也许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并非因为偶然。而且,说不定是上代在天堂操作着肉眼看不到的线,才让我能和芭芭拉夫人成为朋友。

我无法为上代做的事,远超过了我曾为她做的事。但是,现在还不至于为时太晚。

芭芭拉夫人前后晃着双脚,吃着卡门贝尔奶酪。


这份委托的纸张很重要。

这是和对方断绝关系的信,所以必须写在无法轻易撕破的坚固纸张上。

为了传达匿名小姐的决心,最好挑选连火也烧不掉的纸。只有羊皮纸符合这个条件。

羊皮纸虽称为“纸”,却和用植物纤维制造的纸张不同,是以动物皮做成的薄片状的物品。虽然一般认为是用羊皮制作的,其实除了绵羊皮以外,还会使用山羊皮、小牛皮、鹿皮和猪皮等绵羊以外的动物皮,其中以刚出生便死亡的小牛牛皮所制作的纸最为顶级。

公元前就有使用羊皮纸的记录,而且在纸张出现前,使用的区域以欧洲为主,多用于宗教书籍和公文。

在羊皮纸上写字时,需要使用虫瘿墨水——比较常见的名字叫铁胆墨水。将寄生在植物上的虫瘿磨碎后混入铁屑,再用红酒与醋进行防腐处理,重现中世纪所使用的墨水,最后再加入阿拉伯胶增加黏度。虽然刚写完时看起来颜色较浅,但时间越久,颜色会越深。


练习镜像文字比想象中更耗费时间,时钟已经指向深夜两点多。上代常说,妖魔鬼怪会躲进晚上所写的书信中;但就算果真如此,我也只能听天由命。更何况这是绝交信,也许带有一点魔性才更好。


仔细想想,每个人其实都看不见自己。虽然可以看到手和手指,但除非照镜子,否则看不见自己的后背和屁股。

无论任何时候,周遭人们所看到的我,都比我看到的自己更多。


我想起上代曾经教导我,要蘸湿邮票贴在信封上时,悲伤的信要用悲伤的眼泪,喜庆的信也要用喜庆的眼泪,但我还做不到,总是蘸取积在水龙头的水滴来粘邮票。


“我今天深深体会到,自己能生在镰仓真是万幸;能和你成为这样的好邻居,实在太幸福了。谢谢你,芭芭拉夫人。”平时即使心里这么想,也无法说出感谢的话,现在是绝佳的机会。

“我也一样,能够和像你这样可爱的女生当朋友,真是太棒了。”

这时,从山那边吹来一阵风,摇动枝垂樱的树枝。那一刻的心情,就像神的手指轻轻抚过脸颊。




图片来自:当当网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7,509评论 6 504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92,806评论 3 394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63,875评论 0 354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8,441评论 1 29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7,488评论 6 392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1,365评论 1 302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40,190评论 3 418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9,062评论 0 276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5,500评论 1 314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7,706评论 3 335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9,834评论 1 347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5,559评论 5 345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41,167评论 3 328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779评论 0 22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2,912评论 1 269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7,958评论 2 370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4,779评论 2 354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