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自己的过错应该负责到什么程度

我读专一(大专第一年)那年春天,班上来了一个插班生,抢去了我同级专业最年轻的头衔,她来的第二个星期,班长约我跟我当时的女朋友去爬山,我第一次认识她。第二天,我跟我女朋友提出分手。

之后的半个月,我们天天在一起,从早到晚,上课下课

之后她突然疏远我了,跟班上其他的男生出双入对,而且几乎是一两个星期换一个

再之后她就不见了

之后的几年里我偶尔会有她的消息,但都不太真切,甚至大多都是从前女友那里听来的

今年十月底我离家出走,回来的时候她邀请我去找她玩,我就去了

这次之前,我对整件事的认知大概就是这样

而那些我的认知之外发生的事情:

我前女友意识到我变心了后对她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和善

班长把我当亲弟弟一样关心,并且很看好我跟我前女友所以对她也没有之前的关照

我宿舍人的观点跟班长的观点差不多,所以也对她说过一些过分的话

她本来就是单亲并且她妈妈当时落魄了没空管她

所以现在就是,她当时得了抑郁症,近期要住院,我该不该去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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