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松溪县旧县乡的基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周祖翼书记1月7日在福州调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时的重要讲话,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周书记强调的"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我们山区乡镇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法治为民,让山区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温度
周书记在调研中多次强调"法治为民"的宗旨,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省的根本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在基层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山区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同样迫切。无论是山林权属纠纷、土地承包矛盾,还是邻里家庭琐事,每一起纠纷背后都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作为乡镇干部,我们要把法治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今年,我们将重点依托司法所、综治中心等阵地,整合派出所、法庭、检察室等力量,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确保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同时,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对每一起诉求做到"有人办、依法办、马上办",让群众在每一次调解、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尊重、关怀和温暖,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传承"枫桥经验",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周书记在闽侯县南屿司法所调研时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为我们基层法治建设点明了关键抓手。旧县乡地域广、村落分散,矛盾纠纷多元复杂,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将法治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组。
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全乡12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培育一批懂法律、懂政策、懂民情的"法律明白人"和调解骨干。借鉴永泰县综治中心"常驻+轮驻+随驻"机制,探索建立"乡干部下沉+村干部常驻+法律顾问随驻"的网格化调处模式。特别是针对山区常见的林权纠纷、宅基地争议等问题,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法理情"深度融合。
三、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基层法治"铁军"
周书记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寄予殷切期望。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法治队伍至关重要。目前,旧县乡司法所仅有2名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亟需加强。
我们要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支持,充实乡镇法治工作力量,确保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法律顾问、2-3名专职调解员。同时,加强对乡村干部、调解员的法治培训,重点学习《民法典》《土地承包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调解的能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让基层法治工作者有干劲、有奔头,真正打造一支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法治"铁军"。
四、数字赋能法治,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周书记调研中关注的"智慧法院""云享法庭""榕易调"等平台建设,为我们展示了数字法治的广阔前景。虽然我们是山区乡镇,但也要积极拥抱数字化浪潮。今年,我们将配合县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进乡村,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在线服务。
同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平台,实现乡、村两级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推广"线上调解""视频公证"等便民服务,切实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法治护航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周书记强调,要为"十五五"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对旧县乡而言,当前最大的发展任务就是乡村振兴。我们要把法治建设与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坚持依法依规、程序正当;在茶叶、笋竹等特色产业发展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在基层治理中,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法治兴则乡村兴,法治强则基层安。作为山区乡镇的一名普通干部,我将把周书记的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为法治福建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山乡角落!
(南平市松溪县旧县乡 吴建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