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车狂 头一回骑魔拜就是十公里,任凭汗水流淌,感觉就是一个爽。回想刚到广州的那年,还总是抱怨没有自行车道,不像北京,一辆单车任我行。
九零年在老家,三线城市,拥有了第一辆属于自己的越野小自行车,22型,小轮子,几乎是用于表演的那种。有了它,结束了我用小掏的方式骑行26型的飞鸽。第一次骑行五公里到中学,用了一个多小时。那时12岁,马路上汽车很少,多是些拖拉机。
没多久,身体发育了,小车已经不能满足力量的需要。跟家里死磨硬缠了很久,才给买了变速车。不是粗轮子的山地车,那种太招摇了,在三线城市的郊区,骑这种车拉风是找打的节奏。我机智的选了款细轮、直梁的变速车,这已经是满足了我对速递与激情的全部要求。
一早起,从老妈吸溜着面条把我吵醒,到五公里外的教室里坐下,骑行20分钟足矣。那时,我驾驭的变速车,没有任何人力车可以从背后超越,包含中小型的拖拉机。 为了风驰电掣,我已经贮备好了郭富城的发型,再配上窄腿的板裤,几把摩丝,已是时尚的最前沿。在荷尔蒙分泌的高峰期,谁还没有个风骚的过往。
到北京读大学了,骑车真真是为了节约时间,但在北京没有丢过车的人比没有吃过肉的人还少.学校自是小偷的天堂,五把链条锁都能一夜间捅开的情况并不鲜见,人家还整齐的把锁子放到车筐里并附上一句问候,你以为只有你有锁么?同学低头一看,后轮多了一条不认识的新锁。不服气的同学一赌气,晚上把车座拧下来带回了宿舍,悻悻的说道,让车膈死你的蛋!结果,第二天车还在,后轮子不见了。
学生时代很多美好的回忆都定格在骑车去见面,而又各奔东西的瞬间,山地车加上一副耳机就很拽了。而当进入社会起,就离开了自行车,难得骑上一回都觉得稀奇。来广州十来年了,一路到今天,已经习惯了坐在汽车的后座欣赏路边的风景,忘记了热血的记忆。当然,也有几次冲动,要整辆吉安特,就算是万把块也在所不惜!总有种声音在耳边叨叨,不安全!停车不方便!灰大!一不留神,时间过的好快,明显转脖子的速度不再灵活,一堆的赘肉覆盖来的八块腹肌。
好朋友的哈雷引起了我的注意,人太帅就算了,还这么拉风,引起了我的羡慕和妒忌。毕竟 广州不能骑,警察会不满意,我还是登上我的魔拜,走起!
今天大汗淋漓,好久没有这么得意,就因为扫码后,啪!的一声让我新奇,不管是都敏君的背包,还是雷朋的眼镜,大叔我都要骑一骑。配上一副苹果的耳机,调出我的音乐,哦吼,年轻时代!年轻时代,有点疯狂又一点帅!蓝色牛仔裤要割几个破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