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们还只是同事。
他,在我感觉最孤独的时候,陪我聊天散步到凌晨,那不只是一两天。
他,在我受伤的时候,我自己都不关心已经溃烂的伤口,当时他看到立马带我去买了药,做完自己的工作还帮我干活。
他,带我去我没去过的地方玩带我吃好吃的,在下班后,依旧等我下班一起吃饭散步。
他,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一呼即应。
后来,经过了一系列的事情,我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感觉,成了他的女友。
我们去过鼓楼,南塘老街,梁祝公园,罗蒙环球城,还会有更多…还陪他去过无锡。
他不太懂得浪漫,在我的指导下,和我一起穿了情侣装,还悄悄买了情侣表(老贵了),在节日的时候送我零食,像猪饲料零食啊,猪肉脯…,知道我姨妈痛,给我煮红枣茶,买暖宫贴,帮我捂肚子。在我胃痛的不得了的时候,陪我去做胃镜,一起陪我吃清淡的。每次到饭点的时候,第一时间问我想吃啥,陪我吃我想吃的,只要我想吃的,都给我买,不论多贵。每当下雨,他总是紧紧抱着我,生怕我被雨给淋着了。
每次都会去火车站接我送我,但不允许我去送他,他说可不能让我把他送走,哈哈哈。曾经喜欢打游戏的他,知道我不喜欢,每次和我在一起只要我不允许都不玩游戏。我喜欢吃炸鸡,他虽然觉得油腻,但还是会陪着我吃,曾经不太喜欢吃海鲜的他,因为我喜欢吃,也会陪着我吃。
在他穷的时候,我问他之前为什么不控制点我,他说,起码在我有钱的时候给你过得好,不然没钱更没机会了,我好感动~
他还有好多好多的好,只是我一时半会讲不完,容我慢慢想来,现在我们异地恋,但我还是好喜欢好喜欢我这个宝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