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ayman
早上心情美丽的起身下床,然后拿起手机去水房,洗手间,完成这一系列动作之后,我在自己的小书桌前面坐了下来,开始准备涂涂抹抹。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想做好一个对自己生活的记录者的角色。
然而,当我满是痘痘,满是雀斑,毫无棱角的大脸出现在相机屏幕里的时候,我就义无反顾的退缩了。
丑拒,丑拒。
就好比隔壁的东施,本来就奇丑无比,却还要学着西施故作姿态,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更显得格格不入。
我不知道这种对自己超级不自信的心态从哪里蔓延至全身每个细胞。那种再也不想看见自己丑的一塌糊涂的恐惧感会瞬间席卷你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勇敢。
走路不敢抬头看别人的眼睛,害怕四目相对时别人对你的奇丑无比窃窃私语。不敢不化妆出门,只要不化妆走在大街上,那我永远都是那个在角落里偷窥别人是否在看我的偷窥者,也是那个在街角偷偷羡慕那些腿长貌美肤白女孩的自卑者。
不是没有人说过我好看,但本质上我更乐意把它当做是一种对我本身很丑的施舍。
我就是很丑。
有人说我对自己的要求太高,或者说,是我还没有学会接受自己的真实模样,还没有学会与原本的自己握手言和。
这本身就是一个很难的过程。与我而言,简直堪比登天。
我尽量每天不那么灰头土脸的出现在每个人的视线里,我尽量学会独处,学会在记恨自己,嫌弃自己的同时让自己变得不那么卑微不堪,尽量不去做所有人的路人甲,尽量去让更多的人的生命中有我。
可是,一个连自己都懒得搭理的人,又怎么会得到别人的肯定与爱呢?
有时候我觉得,消失未必就是一件坏事,它在某种程度上也治愈了我空洞苍白的灵魂,拯救了我行尸走肉般的躯体,让我彻底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美丑的评判,没有好坏之分,没有胖瘦之见,没有高矮之差,也就无所谓谁好,谁不好。
想做《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里的精神病人,他们的世界你不懂,所以你觉得他们有病。反之亦然,你的世界与他们无关。
这种可怜的自我存在在茫茫人海间显的孤单又艰辛,这种自我的不断否定与人们正常生活的轨迹越偏越远。
自己丑陋的脸庞就像昨天看的那部电影一样,丑陋但也充满对一切能够变得更好的期待。
《何以为家》
何以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