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北京语文考试作为题之一是,“写一个《论语》中你喜欢的人物”。
我心目中,这个人应该就是曾参了。
在孔子的所有弟子里,能让周围几乎所有人都喜欢的,应该只有曾参。
首先,他的儿子就一定会喜欢他。为了一句承诺,就把家里的一头猪给杀了,他儿子吃猪肉时除了高兴,应该还有对父亲无比的崇拜吧。
他的父亲一定会喜欢他。《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里,孔子说他最赞赏的是曾晳。也因为这个故事,曾晳俨然成为了孔子所有弟子中最有抱负,格调最高雅的一个。《论语》是曾参编的,而曾晳正是是曾参的父亲。对曾晳来说,有曾参这样有出息又善解人意的儿子,夫复何求!
老师孔子也一定会喜欢他。《论语》是曾参编的,《大学》是曾参写的,正因为有了《论语》等书籍的传承,孔子才成为了千古帝师。孔子曾经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对这样成器的弟子,孔子如何不喜欢呢?
不仅仅是学术,从世俗的角度看,曾参也是无比成功的。据说齐国欲以为相,楚国欲以为令尹,晋国欲以为上卿,这说明曾参有治国之才啊,哪里是一介腐儒可比。
曾参做人能做到这种境界,这应该和他学透了孔子哲学有关。颜回和曾参都属于孔庙里的“四配”,地位自然尊崇,但是两人名称有别,颜回被后世尊为“复圣” ,而曾参被尊为“宗圣”,“复”,是原样的翻版,“宗”则更多是精粹精神的承接。
学透一种哲学的结果,正如曾参自己在《大学》中所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一旦明了了“道”,也就把握了世界的本质,为人处世时,自然是人情练达,世事洞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