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躺在床上,好像已经忘了什么叫做,时间。
这样的生活她已经度过了三年之久,三年前那个星期一的早上,初升的太阳和悦耳的鸟鸣,在她心里,那么远,也那么近。三年期的春天,初春,粉嫩的桃花悄悄的爬上枝头,为三个月的寒冬敲响了最后的一声钟鸣。点点粉红将大地的生机悄悄的拖了回来。早上心情不错,带着耳机哼着歌,徜徉在小区的幽径,片片桃花从头上飘落。她偶然抓起一片桃花瓣,拿在手里,用鼻子轻轻的嗅一嗅,那芬芳似乎胜过她最喜欢的那款香水。春意盎然的感觉,她浑身充满了生机。
她是一个女人,不那么干净的女人。并不是她有多么不堪,而是她为了生活。陪酒,陪笑,甚至还会出台,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她会成为一个作家、一个舞者、一个歌手......可是,她却不可以选择自己的路,生活,对于她来说,简直就让她透不过气。
一家高端的夜总会,白天你总是看不出它的辉煌,可是夜幕降临,方圆百里却也找不出比它更晃眼的地方。这里,有她的身影。一次因为打碎了酒杯把酒洒在了客人的鞋子上而被扇10个耳光还不能还手的女人、一个因为不喜欢被喝醉的丑鬼摸遍全身而努力反抗却被按在地上扒光衣服的女人。她已经忘记了反抗;忘记了自己;出卖了灵魂;麻木了疼痛。如果不是做这行,她也不会住上这么好的公寓,穿这么贵的衣服,开这么好的汽车。家里嗜赌如命的父亲,上学的弟弟,都要她来养活,如果晚一天把钱汇到家里,她爸爸就会以死相逼。她多想回到小时候,和爸爸妈妈一起幸福的在黄色的油菜地里忘情的跑着。而如今,这样的画面也就是支撑着她还好好活着的动力吧!
夜总会的妈妈杰茜是一个刁蛮的老剩女,据说也是做小姐起来的。后来被这家夜总会的老板包养,还不敢让自己老婆知道,所以就让她来做她们这群小姐的头。仗着自己和老板的关系,处处欺负着手下的一群姐妹。直到有一天,她发现了杰茜和大堂经理在办公室里偷情,而且还叫着两个她的姐妹。可是夜总会的小姐都是要给钱的,这不但不给钱,还很变态。她麻木的神经在那天被唤醒了一点点,心中,好像有了一丝怒火。但是,她在想,她有何必去多管闲事呢?
每一天,在那个办公室里都会传出来男女的叫声,她并不理会,男女之事对她来说再熟悉不过。那天晚上,她接待了一个大老板,特有钱,但是年纪也是够大,能有60出头。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杰茜进包房给老头子拍马屁,还单独和老头子出去耳语了一番。老头子进来之后,色眯眯的眼睛盯着她,随后,她被妈妈叫了出去,带进了一个楼上的房间。到此,她还一样的习以为常,因为几乎隔几天就要和男人在房间里做一次,对生活麻木的她,对性同样也麻木。
换上了工作服,说是工作服还不如说是一块破布。六十多的老头子喜欢的是和年轻人不一样,红色肚兜,幽暗的紫色灯光,再加上微微的醉意,镜子里的她韵味十足。胸前的山峰挺拔,而下面并没穿任何东西,她自己看见了自己,也是被自己迷倒。心里在想,如果有一天,一个男人肯要我,那么他一定是最幸福的。
想够了,还得回到现实,屋子里因为常年做男女之事,好像有一种臭臭的味道,冲击着每个人的嗅觉。这时,门开了,老头子摇摇晃晃的闯进了屋子,躺在床上,神志不清的把裤子脱掉,一丝不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