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着火救画还是救猫。
我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是一张携带着耳濡目染或道听途说得来的美德、未记载多少社会阅历的还算干净的白纸。我的艺术素养还没有到达相当高的层次,我的想法多少有些幼稚,难免要遭到不屑与反对,但我还是要为猫求一条生路。
蒙娜丽莎在火中仍在微笑,不会感到疼痛;那些想私藏它却苦于有价无市的富豪或许也不会心痛;一大批文艺青年和一大批未来得及近距离观瞧此传世名作的各国人民会心生惋惜。但我们失去了一幅画,一本书,一卷胶片,不代表我们失去了一场风景,一个故事,一种生活态度。有的人认为这一笑倾城,有的人认为这一笑的妇人不及一个开心的孩子。我认为它并没有那么重要不是因为我要批评它被过于夸大,被过分附加,而是因为我从小感受到的对生命的敬畏。
碰巧,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一只猫,一只毛色十分普通,体态十分肥硕的家猫。因为在农村居住都是你的房子连着我的院子,所以小时候的我经常站在我家看到这只猫爬上邻居家的屋顶或墙头,在天空的背景下打着哈欠。年少有闲,我便可以如此偷窥一下午。倒不是觉得它很可爱,它脏脏的外表着实让人喜欢不起来,只是觉得它很自在,很享受。
它是除了狗和牛之外我在村子里见得最多的非人活物,而狗太嘈杂牛太愚钝,爱安静的我在心里是很欣赏高处的这只猫的。看它可以,却是不容你近身,哪怕对家里主人也不是很亲近,就算是一两次忘了投食也不会去挠铁门,颇有些傲娇。
听邻居说它是捉老鼠的好手,我到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大的一条便是它抓的,大人用钳子夹着奄奄一息的大老鼠,我们在一旁看着,血淋淋的很是吓人,完全没有杰瑞的可爱,老鼠被丢进臭水沟里后我们便又去看猫,它已经上了房顶,没有胜利者的姿态,没有被剥夺者的愤怒,伸懒腰打哈欠,倒是符合汤姆猫的设定,加之我那时年幼,很是谦逊,对这只大猫的崇敬便又多了几分。
农村的狗喜欢爬上屋顶对着下边叫,懂得占据地形优势,可这吵到了高处的猫,猫便灵巧地从墙头走了过去,这两位便大打出手,狗子肯定是占优势的,只挂了点彩,猫那边却出了血,加上有狗主人相帮,狗仗人势更加猖狂,猫便蹒跚地从墙头走了回来,优雅地舔伤口,但猫也没有完败,狗有了链子,它有了安静。我向来是很怕狗的,所以听大人讲这件事的时候很是后怕,心里想着这猫虽然勇敢却少脑子,竟把它和那时刚读过的三国演义中的吕布联系起来。
以后猫继续上屋顶晒太阳,继续和老鼠斗,和恶狗斗,和人斗,仿佛谁都不能把它从屋顶之上、至高无上的位置拉下来。
后来我离开村子去县城上学,很少再有时间看它一下午了。后来它就不见了,邻居家说它走丢了,只在屋顶上下活动的它走丢了,说“反正也快死了,可以再养一只。”我一直觉得它是自知将死才跑出去的。它不能倒在屋顶上,让我们这帮孩子看它的笑话。它不能死在屋子里,让笨手笨脚的主人处理它的躯体。它可能找了一丛喜欢的草,可能找了一条顺眼的河,一堆味道合适的垃圾,就把那里当成另一个它可以永远占据的高处。我想它如果是一只日本猫,那它肯定不会是猫妖,倒有很大可能是一位转世的武士,生前死后都很体面。
以后的我越来越觉得这是一只了不起的猫,了不起地经营自己的世界,真真正正地生活。生而为人,比猫优越了太多,甚至可以说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优越的生物,但这不代表我们注定优越地生活。生命应该像这只猫的一生一样有实力,有尊严,有享受。何况我们只是面临生活的困难,其它生命可是在面临生存的困难,猫间很值得,人间更值得,可悲的是一些颓废的人、一些颓废的思想和行为对部分人的影响远胜于一只努力的猫。我并非在指责蛋总,他只是在外人看来不努力而已,我很佩服他,知道他的辛苦,而且蛋总也要救猫。我说的是那些长久消极生活,儿戏一生的人。
哪怕不是这样一只特立独行的猫,哪怕是一只普普通通的流浪猫或者流浪狗,我也不希望它因为一幅画被烧死,它终归是一个好好活着,有尊严的生命,这一点甚至强过一些玩弄自己的人。我做不到拿稀世珍宝去换一只小猫,但我可以在烧掉一幅画和杀死一只猫之间很轻易地选择前者,哪怕杀死一只猫可以采用比燃烧更体面的方式,哪怕杀死一条生命并非我有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