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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尔街全世界都闻名,因为它是诺奖得主奈保尔的短篇小说集。作者以自己童年生活的地方为原形,描写了十六位自己熟悉的普通人,他们中有乞丐,有垃圾工,有木匠,有妓女,有老师,有懦夫......每个人物都很独特,每篇文章都是经典。著名作家毕飞宇在《小说课》中,曾选择了奈保尔的《布莱克沃滋沃斯》进行冰和火的分析,这是《米格尔街》的第六篇,写的是一个诗人,沃滋沃斯,他穷困潦倒,以讨乞为生,一直梦想着完成他最伟大的诗篇,而最终,他孤独地死去了。毕飞宇佩服作者的写作技巧,把完全不搭的两个身份,乞丐和诗人,通过层层铺垫,内容和形式达到融为一体的境界。
《蓝色马车》是第十一篇,写的是一位叫埃多德的垃圾清运工,他有洁癖,垃圾臭气熏天,肮脏不堪,他却热爱这份工作,并乐在其中。因为和一个站街女寻欢,他差点丢了这份工作,最后,他接受了那女人产下的女婴,重新获得了工作的快乐。这篇文章的人物设置同样是矛盾,洁癖的人做垃圾工,肯定是苦不堪言,而要把这痛苦化成荣耀,很考验作者的笔力,奈保尔无疑是写作高手,他通过孩子们的羡慕感、工作的荣誉感、体面人的亲切感、街坊们的尊重感等等细节,让读者感受到垃圾工的崇高魅力。
“我希望长大后能成为埃多斯那样的人,原因当然很多。首先,他是我们这条街上的贵族之一,到哪儿都驾着清洁马车,而且只在早上干活。其次,正像大家说的那样,埃多斯是个名副其实的‘传奇少年’。这并不是说他会写壮观的诗歌,而是说他是一个‘花花公子’,一个悠闲自得、穿着考究、醉心于女人的人。”
这样简洁的开头,打破常规,从一个孩子的眼光来看待埃多斯的工作。垃圾清运工作虽然臭和脏,但有三个优点引人羡慕,一是可以驾着蓝色马车在街上穿梭,很神气。对于普通人家来说,马车是不可企及的存在,就像我们八十年代的私家车那样,那时候驾驶员也是令人羡慕的职业,驾驶垃圾马车也值得自豪。二是工作时间短,只须工作一个早上,下午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这也相当有吸引力。我曾听过人们描绘理想工作的顺口溜,“做做没有力,歇歇没有钱,半天做来半天歇,又有力来又有歇。”半工半歇的工作足以令人眼馋。三是休闲时,穿着考究的衣服,摇身一变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可以吸引街上女人的喜欢。对于醉心于女人的埃多斯来说,洁癖让他讨厌垃圾,但这三大好处足以让他消解厌恶。
作者描写埃多斯的洁癖从整体到局部,“街上的人议论他太干净了,不像个清洁工。”清洁工普遍的样子是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身上有股难闻的味道,有洁癖的他容不得有一点污垢,就显得与众不同。“他一刷牙就是几小时,平时嘴里总是含着根牙刷。”洁癖的表现各有不同,有的人是一遍遍洗手,他是一遍遍刷牙,这把他洁癖的外在表现,也是他的外在特征之一。孩子们觉得这样很酷,学他把牙刷放嘴里,像东施效颦,却没有他这样的范。“他穿得很考究,卡其色裤熨得笔挺,皮鞋擦得锃亮,衬衫时经常敞开三个纽扣,你都能看见他毛乎乎的胸脯。衬衫袖子总是正好卷在手腕上方,你正好就能看到他戴的那块金表。”这就是他花花公子的打扮,用性感和金表来吸引女人。读到这里,我们的初步印象,埃多斯是一个花花公子。
我很好奇有洁癖的清洁工是怎样一个员工?牙齿都要刷几个小时的埃多斯,如此讲究个人形象的埃多斯,如何忍受垃圾的脏和臭呢?“坐在马车上的埃多斯从不跟人说话。那时的他和踩着地面的那个他完全是两个人:不苟言笑,一本正经。若我们想从后面爬到他车子上,他便会恶狠狠地拿鞭子抽我们。”原来他能够认真对待他的工作,爱惜他的马车,工作状态和生活状态截然分开。“每年,埃多斯的清洁车都会被市议会评为最干净的清洁车。”他的洁癖,让他不能容忍自己的车有污垢和臭味,自觉地用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来清洁和保养自己的车子,从而赢得荣誉。“他说他认识西班牙港从市长往下的各级重要人物。”因为他做事认真负责,车子整洁干净,得到重要人物的青睐。他经常帮卫生局长、贵妇人等富贵人家清理垃圾,从而得到了许多他们丢弃的半新的鞋子,收音机,床架,稍微有些裂的茶杯茶碟,好多好多木头和各种各样的插销、螺丝,有时甚至还能捡到钱。
扮演花花公子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对工作负责就会赢得重要人物的信任。工作不仅让他得到荣誉,还让他得到实惠,富贵人家丢弃的物品,在米格尔街都是好东西和抢手货。“他每天都要花上半小时时间从他的那辆车上卸破烂。谁要是需要几颗钉子或者一小块波纹铁皮,找的头一个人就是埃多斯。有人找他时他总是装出一副老大不情愿的样子,不过我感觉出他是高兴的。”工作让他转变了看待肮脏的看法,垃圾本是让他唯避之不及的东西,可如今这些货物让他得意。街上的人都把埃多斯捡来的破烂称为埃多斯的“材料”。刚开设学校不久的泰特斯·霍伊特买书要花很多钱。埃多斯让他只花十二分就搞到一大捆书。埃多斯卖出去很多书,就这样,泰特斯·霍伊特使大家都受到了教育。他用捡到的破烂做了很多好事,赢得街坊们的喜欢和赞美。
文章写到这里结束,故事也完整了,可是大师不会写这样平淡的故事。于是麻烦事出现了。那天埃多斯说:“我碰到麻烦了。”哈特说:“你不会是要说,你是个小偷,那些材料都是偷来的吧?”埃多斯摇了摇头。他说:“我把一个姑娘的肚子搞大了。”哈特说:“你怎么肯定就是你呢?”埃多斯说:“她是这么说的。”没想到这区区小事竟会让埃多斯这么紧张。哈特说:“别犯傻了,伙计。这种事谁都会碰上的。”埃多斯没有感到安慰。他都没心思捡破烂了。最后他索性洗手不干了。
埃多斯如果是花花公子,姑娘的肚子大了,他不会放在心上,何况那姑娘是个站街女,还生了两个孩子。可是他紧张、焦虑、不安,甚至捡破烂都不干了。他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他的,但姑娘说是他的,他无法否认,单身的他又承担不了责任。那姑娘还威胁他会去想办法让他失业。在犹豫不安中,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在工作和孩子之间,他艰难地选择了要这个孩子。一年后,姑娘把孩子送来了,大家都看得出,那不是他的孩子,但是,为了支持他的决定,还是说非常像他,是个很可爱的女儿。哈特说:“是的,伙计。听着,埃多斯,我觉得你做得对。要是我也这么不小心,也在外面有了孩子,我会把他们都领回家自己养的。把他们都领回家抚养吧,伙计!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像洁癖而接受清洁工的职位一样,埃多斯开始抚养这个孩子,他为自己的决定感到轻松。没过多久,埃多斯又成了大家熟悉的那个埃多斯,重新炫耀起他的工作和捡的旧货,当然还多了小宝贝乐乐。乐乐成了这条街的孩子,街上所有的女人,包括摩根太太、巴库太太、劳拉和我母亲,都帮着照料她。一个花花公子,通过清洁工的工作,克服了自己的洁癖,成长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单身父亲。
奈保尔的语言非常简净,可以说把一切可以省略的东西都剔除了。几乎没有景物的渲染,也没有抚养色彩光影等背景的勾勒,连人物心理都懒得浪费笔墨描绘,只是简简单单的人物对话,再加上少得可怜的相关叙述,然而,故事里的人物形象,埋藏在字里行间作者洞察到的世事人情,如涓涓细流般无有遗漏地从句段之间流淌出来,沉稳练达,自然而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