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姑和她丈夫过不下去,三天两头地吵架打架;可是慰老爷要给他们说离婚,她又不肯了。
她要的不是离婚,是要“老畜生”和“小畜生”向她低头。她觉得她是占理的一方,只要大家都跟她一起讨伐对方,她就胜利了。
然而慰老爷是一向主张离婚的,“走散好”。确实啊,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的,还不如两个人分开呢。我觉得劝架的人可能都劝烦了:既然过不下去了,不如大家分开的好。
可站在爱姑的角度看,男方无视她的付出,婚内出轨、家暴。在那个时代看来,也许不会有太多女性想着站起来反抗,但爱姑这么做了,不过爱姑可能也不是什么善茬。
重点人物应该就是那个跟知县换过贴的七大人了。一开始爱姑觉得他也许和慰老爷一样,是个和事佬,就算要劝分,也是“知书识理”的人;等她说出她的苦楚,说不定会与她同仇敌忾。
但是七大人显然不耐烦花太多心力来搅和这样鸡毛蒜皮的事,况且爱姑低估了他的严威,只把他当做是慰老爷那样的乡人来对待。
爱姑家的夫妻事无足轻重,但七大人觉得自己的威严被冒犯了,事情真相如何也不重要了。通过与来兮的对话释放出自身的威压,让众人都不敢再有置喙。最后,皆大欢喜。
在统治者面前,底层人物的喜怒哀乐不足为道,粉饰太平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