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办了一件糗事。
下午,市里的两个部门领导来我们项目考察,区相关领导陪同,看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我负责接待讲解。
一路上整个考察过程都非常顺利,领导们也非常认可我们的项目,临近结束时,其中一位财政局的领导问,之前有没有享受过区政府给的补贴。
一下子难住我了,区领导也在场,如何说没有显然不合适,如果说有,也不清楚说多说少合适。
犹豫了一下,说创文期间给了些补贴。
对方再问,说是几万元。
接着问,只有这些吗?我们每年可以要给区里拨付几百万专项资金的。我只好说,前年获得省级荣誉奖励了一些。
结果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对方就说,那要是以前有过,现在的政策就无法享受了。
这一下子让我有点头大,心里就犯嘀咕,说没有吧,怕市领导问区领导钱都到哪儿了,说有吧,也不知道该说多说少,还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好在领导们对项目非常满意,最后又说,落实一下看是什么性质的补贴,如果是创文,那就没问题,而且这么好的项目,如果因为以前有过补贴,就不能再申报,也显然不合适。
真的是这方面的经验太少,随着项目的进展,以后这样类似的情况会越来越多,还真是要补补这方面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