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年妇女,昨晚十一点半去入住了一家简单便宜的旅店(80元一夜)。睡觉到凌晨一点多,起身离开,包括随身携带的所有行李都带走了。
至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又来到该旅店,向老板提出要求退房。老板说,“你入住时,也没有交押金,退房的话,直接走就可以”,还很客气的说了一大堆客套话。不想该妇女,提出来要求退房费?
老板被搞得莫名其妙,你昨晚入住,但中午本来就是退房啊!怎么退房费?你已经住了一夜了?
“我昨晚没有住你这里”,我平静的说着,“我昨夜睡其它宾馆了”。说着,从包里拿出来一张其它宾馆的住宿结算单来。
“那是你的事,昨晚你又没有要求退房,过了夜,现在来退房”。“那有这样的事”?老板被搞得哭笑不得,好像有发火的意思。
但是中年妇女没有理会,还是不依不饶的要求退房费,我没有住你这,就是要退。
老板可能感觉到了一点不好的苗头,这人会不会是有什么精神障碍的迹象,就拿出二十元钱给她。
她拿着钱,自言自语的离开了。